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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本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的原则,经查阅有关材料,现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所涉及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事项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关于对外担保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苏净对其子公司的担保,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内控制度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担保有助于所属子公司保持正常的经营需求,风险基本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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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签章页)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毛玮红:
俞铁成:
彭忠波:
梁俪琼:
二〇一九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