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创元科技: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25

证券代码:000551 证券简称:创元科技 公告编号:ls2019-A14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3月2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为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在企业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公司根据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要求,于2018年9月对财务报表格式的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2.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修订发布了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包括《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5月2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要求中国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根据财政部的上述相关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套期会计》,以及2014年6月20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相关规定执行。

2. 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政策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一是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减少金融资产类别,提高分类的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二是金融资产减值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三是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公司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以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主要变化如下:

1.资产负债表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3)“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及“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核算内容发生变化。

2.利润表

(1)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2)在“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项目;

(3)“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行项目、“营业外支出”行项目核算内容调整;

(4)“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主要落实《〈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应用指南》对于在权益范围内转移“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时增设项目的要求,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对持有的原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拟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对公司持有的原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拟指定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根据准则要求适用未来使用法,不进行追溯调整。

(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对公司持有的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列报,后续的公允价值变动将从“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列报,不影响当期损益。上述调整对公司以前年度股东权

益、净利润不构成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5月2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需要,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此页无正文,为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签章页)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3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