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岳亮先生为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总经理,方
岳亮先生于 2017 年 8 月 30 日向公司提交了《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31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方岳亮先生
计划自该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767,022 股,
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0.1073%,减持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方岳亮先生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已实
施完毕,现将有关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股)
(%)
2017.9.21 14.286 190,000 0.0266
集中竞价交易
2017.9.22 14.208 577,022 0.0807
方岳亮 大宗交易 —— —— —— ——
其它方式 —— —— —— ——
合 计 2017.9.21 14.227 767,022 0.1073
方岳亮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来源:
(1)2014 年公司向金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邱永平、
方岳亮、陈国平、闻焱、陈涛、赵卫东、范皓辉、胡孙胜 10 名对象发行股份,
收购其合计持有的青海互助金圆水泥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于 2014 年 12 月 9
日完成了新增股份上市工作。
(2)方岳亮先生为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共计授予
320,000 股限制性股票。其中 160,000 股限制性股票已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解除
限售。
截至 2017 年 9 月 22 日,方岳亮先生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累计减
持公司股份 767,02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占公司总股本的 0.1073%,本次减持后
仍持有公司股份 2,301,06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220%。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
名称 股数(股) 股数(股)
(%) 例(%)
合计持有股份 3,068,088 0.4293 2,301,066 0.322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67,022 0.1073 0 0
方岳亮
高管锁定股份 2,141,066 0.2996 2,141,066 0.2996
股权激励限售股份 160,000 0.0224 160,000 0.0224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方岳亮本次减持公司股份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 方岳亮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况。
3、方岳亮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方岳亮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