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公告编号:2019-35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8月2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8月1日-2019年8月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8月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8月1日15:00至2019年8月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南塔33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进先生
6、会议应到董事15人(其中独立董事5人),实到董事15人(其中独立董事5人),会议应到监事6人(其中独立监事2人),实到监事6人(其中独立监事2人),公司候选董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部门经理、公司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序号
序号 | 股东类别 | 人数 | 代表股份 | 比例(%) |
一 |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 | 56 | 3,813,654,751 | 72.6371% |
其中:A股股东 | 4 | 3,752,879,028 | 84.2988% | |
B股股东 | 52 | 60,775,723 | 7.6121% | |
二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 | 6 | 890,560 | 0.0170% |
其中:A股股东 | 4 | 729,600 | 0.0164% | |
B股股东 | 2 | 160,960 | 0.0202% | |
三 | 合计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 | 62 | 3,814,545,311 | 72.6541% |
其中:A股股东 | 8 | 3,753,608,628 | 84.3152% | |
B股股东 | 54 | 60,936,683 | 7.6323% | |
四 | 中小股东(代理人) | 59 | 170,516,008 | 3.2477% |
其中:A股股东 | 6 | 121,236,002 | 2.7233% | |
B股股东 | 53 | 49,280,006 | 6.1723% |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议案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2、议案表决情况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为以特别决议通过议案,同意票数比例为99.9997%,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
表决结果:通过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3,753,595,528 | 99.9997% | 13,100 | 0.0003% | 0 | 0.0000% |
B股 | 60,144,663 | 98.7003% | 160,860 | 0.2640% | 631,160 | 1.0358% |
合计 | 3,813,740,191 | 99.9789% | 173,960 | 0.0046% | 631,160 | 0.0165% |
中小股东 | 169,710,888 | 99.5278% | 173,960 | 0.1020% | 631,160 | 0.3701% |
(2)审议《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
选举毛庆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简历附后),任期与本届董事会同届。张雪球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张雪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本公司及董事会对张雪球先生在担任董事期间所作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结果如下:
姓 名
姓 名 | 获得票数 |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 A股股东的 表决情况 | 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 | B股股东的 表决情况 | 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 | 表决 结果 |
毛庆汉 | 3,813,740,167 | 99.9789% | 3,753,534,629 | 99.9980% | 60,205,538 | 98.8002% | 通过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经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张丽丽、高燕平律师见证。律师们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及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八月三日
附件
简 历毛庆汉先生,1974年10月出生。湖南大学学士,华南理工大学工程硕士。工程师。现任广州发展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曾任广州发电厂西村热电厂党总支部书记、厂长,广州发电厂副总经理,广州发电厂有限公司党总支部书记,广州市旺隆热电有限公司党总支部书记、总经理,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总监兼安健环管理部总经理。
毛庆汉先生为本公司第三大股东深圳广发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推荐,与之存在关联关系。毛庆汉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毛庆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