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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金资本: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年度报告(2018年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28

股票简称:华金资本 股票代码:000532债券简称:16力合债 债券代码:112406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国家高新区前湾二路2号总部基地一期B栋5楼)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年度报告

(2018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二〇一九年六月

重要声明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原“力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资本”、“公司”或“发行人”)公开披露的《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金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目录

重要声明 ...... 2

目录 ...... 3

第一节 本次公司债券概况 ...... 4

第二节 发行人2018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 7

第三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10

第四节 本次债券担保人情况 ...... 11

第五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12

第六节 本次公司债券付息及赎回情况 ...... 13

第七节 本次公司债跟踪评级情况 ...... 14

第八节 其他重要事项 ...... 15

第一节 本次公司债券概况

一、债券名称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二、本次公司债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经中国证监会于2016年3月11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6]477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3.5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本次债券于2016年6月28日发行完毕,实际发行规模3亿元。

三、本次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力合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3、发行总额: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亿元,一次发行。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发行。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

7、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公司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8、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6年6月27日。

9、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按登记机构相关规定处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0、付息日: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6月27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6月27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1、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6月27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6月27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2、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券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3、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4.9%,在存续期内前3年不变,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公司可选择上调票面利率,在存续期的后2年,公司可选择上调票面利率,票面利率为前3年的票面利率加公司提升的基点,在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

14、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5、发行时的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力合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分析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16、担保人及担保方式:华发集团为本次公司债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同意以所持有的珠海富海铧创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伙权益份额及收益权为华发集团的担保提供反担保。华发集团已向公司出具了《担保函》,其担保责任已发生法律效力。公司向华发集团出具的《反担保承诺函》作

为反担保的措施,反担保措施的落实与否并不影响华发集团出具的《担保函》的效力。

17、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节 发行人2018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原“力合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光宁
注册资本344,708,340元
成立日期1992年10月28日
公司住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国家高新区前湾二路2号总部基地一期B栋5楼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高小军
邮政编码519080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国家高新区前湾二路2号总部基地一期B栋5楼
电话0756-3612808
传真0756-3612812
互联网址www.huajinct.com
电子信箱gaoxiaojun@huajinct.com
所属行业综合
经营范围投资及资产管理;互联网金融;创新产业园区建设及运营;企业管理及咨询;交易平台的投资和运营;微电子、电力电子、环境保护产品的开发、生产及销售;电力生产和电力开发;信息技术、生物工程;新技术、新材料及其产品的开发、生产及销售。

二、发行人2018年度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043.20万元,较2017年度47,914.73万元增加5,128.47万元,增幅10.7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66.93万元,较2017年度4,828.48万元增加638.45万元,增幅13.22%。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18年2017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530,431,988.67100%479,147,250.37100%10.70%
分行业
电子设备制造业178,106,349.7233.58%174,235,459.9536.36%2.22%
电子器件制造业87,162,708.4616.43%92,845,440.8019.38%-6.12%
公共设施服务业62,450,071.7211.77%60,054,497.6512.53%3.99%
投资与管理192,460,629.4636.28%144,366,576.8530.13%33.31%
其他非主营业务10,252,229.311.93%7,645,275.121.60%34.10%
分产品
电子设备178,106,349.7233.58%174,235,459.9536.36%2.22%
电子器件销售87,162,708.4616.43%92,845,440.8019.38%-6.12%
污水处理62,450,071.7211.77%60,054,497.6512.53%3.99%
投资与管理192,460,629.4636.28%144,366,576.8530.13%33.31%
其他非主营业务10,252,229.311.93%7,645,275.121.60%34.10%
分地区
华南地区312,957,001.6059.00%333,305,261.8469.56%-6.10%
华东地区65,941,443.2012.43%90,186,383.1318.82%-26.88%
华北地区76,705,037.0014.46%14,698,188.073.07%421.87%
华中地区46,295,595.878.73%7,351,012.811.53%529.79%
东北地区7,807.230.00%1,113,752.140.23%-99.30%
西北地区243,436.710.05%4,468,418.830.93%-94.55%
国内其他地区371,235.370.07%2,815,577.770.59%-86.81%
境外27,910,431.695.26%25,208,655.785.26%10.72%

三、发行人2018年度财务状况

2018年度,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2018年末2017年末变动率(%)
资产合计2,581,034,280.632,336,652,463.6610.46
负债合计1,643,344,736.861,469,556,653.7911.83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787,922,069.39742,538,003.866.11
总股本344,708,340.00344,708,340.000.00

2、合并利润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变动率(%)
营业收入530,431,988.67479,147,250.3710.70
营业成本471,266,906.53419,724,232.8912.28
营业利润99,890,216.9077,717,929.6228.53
利润总额88,494,239.5278,798,358.2512.30
净利润64,615,061.1664,762,663.80-0.2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4,669,254.9648,284,835.8513.22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变动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1,940,702.24126,188,667.67-19.2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1,864,679.46-342,185,524.8470.2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6,553,802.37267,866,688.36-63.95

第三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于2016年3月11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6]477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3.5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本次债券于2016年6月28日发行完毕,实际发行规模3亿元。

二、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发行人公告的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在《力合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募集说明书》中披露募集资金3亿元用于补充公司运营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求,有助于进一步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优化资本结构,对于保障公司顺利进行项目开发及运营具有重要意义。经核实,发行人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且与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内容一致。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第四节 本次债券担保人情况

华发集团为本次公司债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华金资本同意以所持有的珠海富海铧创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伙权益份额及收益权为华发集团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2018年度,华发集团持续盈利,资产规模与利润总额保持增长,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瑞华珠海审字 [2019]第40030034号《审计报告》,2018年度,华发集团实现营业收入53,278,852,915.43元,总资产为282,616,600,152.28元,负债总额为196,558,777,844.79元,所有者权益为86,057,822,307.49元。华发集团的担保为本期债券的到期偿还提供较有力的外部支持。

第五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18年度,发行人未发生需要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六节 本次公司债券付息及赎回情况

公司于2019年6月27日支付自2018年6月27日至2019年6月26日期间的利息。

第七节 本次公司债跟踪评级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状况及相关债项的信用状况进行了跟踪评级,并出具了编号为“联合[2019]854号”的《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19年跟踪评级报告》,确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AAA。

第八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发行人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实际担保余额担保类型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
东营中拓水质净化有限公司2013年04月12日6,0002013年09月05日3,157.42连带责任保证

二、涉及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形成原因
未决诉讼10,993,768.78344,662.73附注十二、承诺及或有事项
合计10,993,768.78344,662.73

公司控股子公司珠海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冠科技”)于2018年7月18日收到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作出的香州区人民法院(2014)珠香法民三初字第807号《民事判决书》(未生效)一审判决书,一审判决公司需支付拖欠原告珠海一建二号宿舍的工程余款、工程物价上涨的价差、误工费及生活费损失、设施建设费用损失等8,813,690.66元,同时需支付拖欠工程余款的滞纳金、工程物价上涨的价差款的利息,经华冠科技测算利息金额为2,180,078.12元,总赔付金额合计10,993,768.78元。华冠科技不服一审判决结果并提起上诉。2018年12月28日,法院二审判决维持原一审判决,华冠科技不服于2019年1月22日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

2018年度,华冠科技以二审判决金额作为最佳估计,相应计提了预计负债10,649,106.05元。

截至2018 年12 月31 日,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要或有事

项。

三、相关当事人

2018年度,本次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资信评级机构均未改变。

四、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国金证券作为“16力合债”的受托管理人,本着诚信、谨慎、有效的原则,以维护全体债券持有人的最大利益为行事原则,持续关注华金资本的经营情祝、财务状况及资信状况,积极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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