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资产报废处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资产报废处理的议案》。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资产报废情况概述
为真实反映本公司及下属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公司相关部门对截至 2017 年 11
月 30 日的资产进行了盘点清理。经核查确认,部分废旧资产已超过使用年限且已无
使用价值,需申请报废处理。本次报废的资产涉及固定资产共计 40 项,原值合计
283.26 万元,存货合计 12.85 万元。
二、本次资产报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资产报废处理,预计将增加 2017 年度净利润 12.63 万元,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增加 9.91 万元。本次报废的资产属于陈旧、不能正常使
用、不能满足生产要求的资产,对该部分资产进行报废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有利于更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不涉及关联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后续相关工作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相关制度,加强资产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定期对
资产进行检查,建立备查台账,合理延长资产使用周期。
四、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关于本次核销应收账款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资产的报废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报废后能够更加公允地
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对上述应资
产的报废处理。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遵循财务会计要求的谨慎性原则对部分资产报废处理,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真实、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
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