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董事 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 议审议的关于参与投资华金文化传媒专项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 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关于参与投资华金文化传媒专项股权投资基 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阅读并参加董事会审议后,基于我们的独立判 断,认为: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在审议和表 决过程中,关联董事谢伟、许楚镇已按规定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不 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议案。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景 旭 郑丽惠 张文京 邱创斌 2017 年 5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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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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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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