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合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六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
会议于 2016 年 11 月 2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11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和
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11 名,实际到会董事 11 名,符合《公
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对本次会议的内容已充
分了解。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投资深圳市比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终止对深圳市比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的 3 亿元投资。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终止投资
深圳市比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3)。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珠海聚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
同意下属子公司珠海铧盈投资有限公司作为 LP 认缴出资 3 亿元与珠海浚澋商务
咨询有限公司等共同投资珠海聚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认缴规模为
6.001 亿元。专项投向为博纳影业集团有限公司。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投资珠海聚沣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4)。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