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向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增资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向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财务公司”)增资的事项,于 2015 年 7 月 9 日(周四)开始停牌(详见 2015
年 7 月 9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
公告》)。
停牌期间,公司与相关方进行了沟通,初步制定了增资意向方案:公司拟以现金出
资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参与对财务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公司占财务公
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不低于 20%。
财务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9 月,注册资本金 10 亿元。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财
务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707,422 万元,净资产为 112,546 万元;2014 年度营业收入
为 19,181 万元,净利润为 11,007 万元。
公司参与对财务公司的增资事项,有利于扩大公司对外投资业务,进一步提高公司
持续盈利能力,为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奠定基础。本次增资事项,公司需履
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此事项尚需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
构、银监部门审批,存在不确定性。
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0532,证券简称:力合股份)将于 2015 年
7 月 13 日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