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2 日以书面、电子文件方式发出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会议于 2017 年 11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 6 人,董事郑宗伟先生因公务原因委托董事翁世淳先生代
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朱列玉先生因公务原因委托独立董事罗其安先生代为行使表
决权,公司监事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
长蔡飚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惠州市广丰农牧有限公司续租经营场地的议案(详见同日公
告编号:2017—35)
董事会同意下属惠州市广丰农牧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广东省畜禽生产发展有限公
司续租经营场地的关联交易事项。租赁期限自 2017 年 12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止共五年,租金为每年 100 万元。董事会授权惠州市广丰农牧有限公司全权办
理上述交易的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同意本议案。
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蔡飚先生、郑宗伟先生、翁世淳先生、陈楚盛
先生回避了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中山广食农牧发展有限公司续租经营场地的议案(详见同日
公告编号:2017—36)
董事会同意下属中山广食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与关联方中山农牧限公司续租经营
场地的关联交易事项。租赁期限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共五年,
租金为每年 240 万元。董事会授权中山广食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全权办理上述交易的相
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同意本议案。
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蔡飚先生、郑宗伟先生、翁世淳先生、陈楚盛
先生回避了表决。
独 立 董 事 就 上 述 事 项 发 表 了 独 立 意 见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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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