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528 证券简称:柳 工 公告编号:2018-33
债券代码:112033 债券简称:11 柳工 02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债券“11柳工02”
2018年本息兑付及摘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011年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以下简称“本期债
券”)(债券简称“11柳工02”、债券代码“112033”)本次付息、兑付的债权登记
日为2018年7月19日,凡在2018年7月19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
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及本期债券的本金;2018年7月19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
本次派发的利息及本期债券的本金。
债权登记日:2018年7月19日。
付息兑付日:2018年7月20日。
摘牌日:2018年7月18日。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11年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2、债券简称:11柳工02。
3、债券代码:112033。
4、发行规模:人民币17亿元,2016年回售后剩余额度为128,977.10万元。
5、债券期限: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5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
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票面年利率为5.85%。
7、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发行首日,即2011年7月20日。本期债券存续期
限内每年的7月20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8、付息日:2012年至2018年每年的7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2年至2016年每年的7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9、信用评级情况: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级
别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A。
10、担保情况: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提供全额无条件不
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1、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2、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1年8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13、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兑付安排
1、债权登记日: 2018年7月19日。
2、付息兑付日:2018年7月20日。
3、摘牌日:2018年7月18日。
三、本次付息、兑付方案
按照《2011年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和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1柳工02”票面利率不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
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11柳工02”票面利率为5.85%。每手面值1,000元的“11柳
工02” 本息兑付金额为人民币1058.5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
持有人实际每1,000元派发本息兑付金额人民币1046.80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实际每1,000元派发本息兑付金额为人民币1052.65元。
四、付息、兑付对象
本次付息兑付对象为:截止2018年7月19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
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1柳工02”持有人(界定
标准请参见本公告的“特别提示”)。
五、付息、兑付办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兑付。
在本次付息兑付日2个交易日前,本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及本金足额划付
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
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及本金划付给相应的付息兑付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
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
兑付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息兑付工作由本公司自
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
括证券投资基金)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
由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
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等规定,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
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应缴纳10%企业所得税,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摘牌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年修订)》,本期债券将于到期
前2个交易日摘牌,即于2018年7月1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终止交易。
八、咨询联系方式
发行人: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太路1号
联系人:汪娟
电话:0772-3887266
传真:0772-3691147
邮政编码:545007
九、相关机构
1、保荐人(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110号7层
联系人: 刘悦
电话:010-66229172
传真:010-66578962
邮政编码:100032
2、托管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联系人:赖兴文
电话:0755-21899321
邮政编码:518031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