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相关会议资料,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经了解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素养等情况后,我们认为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符合《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2)本次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的各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3)同意提名严乐平、姬浩、廖春荣、郑铂、陈斌生、刁月霞6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刘兰玉、李元旭、王震3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制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独立董事工作职责等多方面因素,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刘兰玉、李元旭、王震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