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决议公告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19年3月19日上午11:30在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B座28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俊梅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一致表决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情况如下:
鉴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西藏紫光卓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提名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函》,经审议,监事会同意何俊梅女士、韩锋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特此公告。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