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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太阳: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05

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代码:000525证券简称:红太阳公告编号:2019-038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及相应的整改落实情况公告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最近五年内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最近五年,公司董事杨春华曾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监管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事情缘由

2018年7月2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向公司董事杨春华出具《关于对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杨春华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

〔2018〕第70号)。杨春华于2018年4月10日买入公司股票14,065股,并于2018年4月11日卖出公司股票3,516股。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晚间披露2018年一季报。杨春华的上述行为构成短线交易及敏感期买卖股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七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8.14条、第3.8.15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

(二)监管措施根据《关于对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杨春华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18〕第7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希望杨春华吸取教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

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三)整改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杨春华在买入公司股票后6个月内又卖出构成短线交易,其本次短线交易所得收益1,511.88元全部上缴公司,其本次买入的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如卖出,由此所得收益将全部上缴公司。

2、杨春华已深刻认识到本次短线交易的严重性,并就本次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承诺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杨春华表示今后将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加强账户管理,谨慎操作,并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勤勉尽责,重视并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

3、公司董事会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杨春华的本

次短线交易行为进行了通报,并要求引以为戒。公司进一步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督促相关人员严格遵守有关规定,避免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经自查,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九年六月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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