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 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
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监事,在认真
审阅了有关材料后,对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事
项发表以下意见: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郑州红宇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以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红宇专用汽车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红宇专汽”)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有利于提高红宇专
汽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其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
本次红宇专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郑州红宇专用汽
车有限责任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中南钻石有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南钻石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南钻石”)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办理对公结构性存款、定期
存款等安全性高,符合保本性要求的业务,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是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
的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正常实施前提下进行的。
本次中南钻石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中南钻石有限公
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关于全资子公司南阳北方向东工业有限公司拟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阳北方向东工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北方向东”)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3,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办理对公结构性存
款、定期存款等安全性高,符合保本性要求的业务,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是在遵循股东
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及募
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前提下进行的。
本次北方向东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南阳北方向东工
业有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四、董事会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 年 7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