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19-007债券代码:112219 债券简称:14渝发债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解决公司原租赁的重庆市南岸区铜元局刘家花园96号办公楼面积不足、公司管理体系和生产体系分散办公问题,提升管理效率,本公司租赁控股股东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城投”)所持有的投资大厦25-28层作为本公司办公用房,租赁期限5年(含免租期),合同总金额为8,855,028.00元。由于重庆城投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2019年2月1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办公楼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徐平、王安金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名称: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3)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28号
(4)主要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东升门路63号江北嘴金融城2号楼T1栋
(5)法定代表人:李明
(6)注册资本:贰佰亿元整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202814256L
(8)主营业务:城市建设投资
(9)主要股东:重庆市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重庆市国资委”)
重庆城投成立于1993年。由重庆市财政局出资、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共同发起组建,成立时名称为“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2005年,重庆市国资委《关于办理市属企业国有资本出资人变更手续的通知》,公司出资人变更为重庆市国资委,成为重庆市国资委持有100%出资的下属企业。现已发展成为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保障房建设、房地产开发、金融及投资等于一体的大型国有投资运营集团。截至2017年12月31日,重庆城投资产总额154,755,442,013.31元,负债总额67,889,738,938.67元,净资产总额86,865,703,074.64元,营业收入2,520,340,905.03元,净利润1,106,454,408.02元(经审计)。截至2018年9月30日,重庆城投资产总额158,911,231,084.58元,负债总额64,647,926,601.38元,净资产总额94,263,304,483.20元,营业收入1,323,091,080.92元,净利润 518,932,828.06元(未经审计)。重庆城投持有本公司股份63.19%,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租用的办公房屋位于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28号投资大厦25-28层,租赁建筑面积4685.2㎡,用途为办公用房。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租金按35元/㎡?月计算,月租金为163,982.00元。该定价根据区域周边同类写字楼市场租赁价格协商确定。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租赁期限租赁合同期限为5年(含免租期),即从2019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二)租金、免租期及其支付
1、免租期:6个月,分摊至前三年,前三年每年免租2个月。
2、租赁单价及金额:租金按35元/㎡?月计算,月租金为163,982.00元,合同总金额为8,855,028.00元,其中:
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每年按10个月计租,年租金为1,639,820.00元;
2022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每年按12个月计租,年租金为1,967,784.00元。
3、租金按年支付,在当年第一季度结束前付清当年租金。
(四)合同生效条件:合同自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
(五)交付状态:按现状将房屋交付。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通过租赁投资大厦25-28层作为公司办公场所,一方面有效改善了公司的办公条件,提升了公司形象;另一方面通过集中办公彻底解决了公司管理体系与生产体系分散办公问题,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为取得更好的经营效益奠定坚实基础。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及其控制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767.75万元(含本次交易合同总金额)。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1、公司事前提供了详实的资料,有助于我们作出理性科学的决策。
2、通过对公司提供的资料的审阅和了解,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事项目的明确,可有效改善公司的办公条件,提升上市公司形象,提高公司的工
作效率,为取得更好的经营效益奠定坚实基础。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有效地控制了公司成本,未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公正、公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
基于以上判断,我们认可该项关联交易。
九、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1、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论证分析,该事项有利于改善公司的办公条件,提升上市公司形象,提高公司的工作效率,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损害本公司利益。
2、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程序合法,公司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有效地控制了公司成本,未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
4、基于独立判断的原则,我们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十、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书;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房屋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