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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烯碳:2018年半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8-31

二二二Ο

ΟΟ一

一一八八八年年年半半半年年年度度度报报报告告告

银银银

基基

烯烯烯

碳碳

新新

材材

料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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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年

月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魏超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宜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鹏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现任全体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1

目录 ...... 2

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7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8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14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3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24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25

第九节 公司债相关情况 ...... 25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26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05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本公司或烯碳新材 指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基集团 指 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银基置业 指 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丽港稀土 指 连云港市丽港稀土实业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 指 宁波杭州湾炭基新材料有限公司烯碳石墨烯 指 烯碳石墨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江苏银基研究院 指 江苏银基烯碳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银基新材料 指 沈阳银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石墨烯科技服务 指 烯碳石墨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深圳银基 指 深圳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盘锦银基 指 盘锦银基烯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银基 指 江苏银基烯碳科技有限公司香溢融通 指 香溢通联(上海)供应链有限公司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400070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中文名称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烯碳新材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Ingenious Ene-Carbon New Materials Group Co.,Ltd.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Ene-Carbon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魏超文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姓名 魏超文(代) 戴子凡联系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209号沈阳夏宫城市广场1号楼906号

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209号沈阳夏宫城市广场1号楼906号电话024-82900810 024-82900810传真024-82246162 024-82246162电子信箱xtxc@ene-carbon.com xtxc@ene-carbon.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09号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110014公司办公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209号沈阳夏宫城市广场1号楼906号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110014公司网址www.ene-carbon.com公司电子信箱xtxc@ene-carbon.com临时公告披露的指定网站查询日期(如有) 2018年06月02日临时公告披露的指定网站查询索引(如有)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 或www.neeq.cc)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证券部临时公告披露的指定网站查询日期(如有) 2018年07月18日临时公告披露的指定网站查询索引(如有)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8年7月18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魏超文先生。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收入(元)1,302,697,633.78524,071,002.54

148.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9,850,101.37-70,608,980.23

113.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8,194,736.74-96,028,471.84118.9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25,108,541.20-328,129,786.39

138.1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0.06

116.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0.06

116.6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1%-6.45%7.46%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总资产(元)3,459,697,666.603,283,590,807.53

5.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984,488,016.42974,637,915.05

1.01%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项目 金额 说明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40,520.84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0,964,103.86土地增值税和契税滞纳金,罚款、罚息等减:所得税影响额-2,583,584.62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4,636.97合计-8,344,635.37--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在报告期内无重大变化,具体可参见公司2017年年报。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 重大变化说明股权资产 无重大变化固定资产 无重大变化无形资产 本报告期比期初数增长55.92%,系公司购入无形资产所致在建工程 无重大变化货币资金 本报告期比期初数增长65.25%,系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银基集团转款所致应收票据 本报告期比期初数减少90%,系公司支付采购款所致应收账款 本报告期比期初增长69.3%,系公司贸易销售未回款所致其他应收款 本报告期比期初数增长42.64%,系公司支付往来款及借款增加所致预收款项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47.91%,系本报告期预收售房款增加所致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核心竞争力在报告期内无重大变化,具体可参见公司2017年年报。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 概述

报告期,公司按照年初制定的战略和经营计划,稳健地开展包括房地产、新能源电池业务在内各项业务。2018年上半年,房地产行业面临持续严格的政策调控和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以重点消化存量房销售,在保障未来现金流为前提下抢抓发展机遇。在烯碳产业经营平台上,公司持续推进石墨烯新材料在动力电池系统领域的应用,在明确的新能源战略定位指导下,公司在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领域保持研发生产、供应链、客户服务等优势,报告期内产能逐渐释放,销量预计未来一段时间会持续增长。公司在2018年上半年面临巨大困境与挑战。公司管理层在承受巨大压力的同时积极应对、克服困难,紧紧围绕主营业务开展经营管理活动。通过梳理各类债权债务,积极斡旋重大诉讼,深入整改公司治理情况。在信贷规模持续收紧的大环境下,加强销售回款调度,同时与金融机构全力协调续贷问题,缓解公司现金流。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0,269.76万元,同比增加148.57%,实现净利润674.26万元,同比增加108.46%,其中: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85.01万元,同比增加113.95%。

二、主营业务分析

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变动原因营业收入1,302,697,633.78 524,071,002.54

148.57%

本报告期贸易业务增长所致营业成本1,151,196,598.21 524,107,206.56

119.65%

本报告期贸易业务增长所致销售费用22,816,904.36 2,251,447.48

913.43%

本报告期贸易业务增长导致销售费用增加所致管理费用33,619,181.76 25,187,334.12

33.48%

本报告期办公费、研发支出、中介服务费等有所增长,

导致管理成本提高财务费用64,555,344.13 82,973,748.92-22.20%本报告期对外借款减少所致所得税费用1,640,656.85 -9,220,604.69

117.79%

本报告期盈利所致研发投入

0.00 953,928.32-100.00%

本报告期未进行研发投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5,108,541.20 -328,129,786.39

138.13%

本报告期销售净现金流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912,620.00 429,995,872.62-102.07%

本报告期收回投资、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现金有较大幅度减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2,282,048.16 -136,751,210.65

25.21%

本报告期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减少所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3,913,873.04 -34,885,124.42

139.88%

本报告期三项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综合影响所致营业税金及附加3,147,011.61 1,344,718.99134.03%本报告期贸易业务增长,缴纳增值税增加所致资产减值损失3,654,204.50 756,465.80383.06%本报告期计提坏账准备投资收益-4,401,582.91 35,328,547.47-112.46%本报告期无黄金理财收益营业外收入59,616.49 870,432.36-93.15%本报告期固定资产清理收益、政府补助有所减少所致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

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分行业产品贸易1,300,235,781.22 1,149,133,755.8011.62%152.59%123.44% 11.53%房产销售-11,321.00 -100.12%-100.00% 5.46%服务收入476,415.08 111,948.6276.50% 76.50%其他收入1,996,758.48 1,950,893.792.30%20,005.06%23,926.79% -15.95%分产品产品贸易1,300,235,781.22 1,149,133,755.8011.62%152.59%123.44% 11.53%房产销售-11,321.00 -100.12%-100.00% 5.46%服务收入476,415.08 111,948.6276.50% 76.50%其他收入1,996,758.48 1,950,893.792.30%20,005.06%23,926.79% -15.95%分地区华东1,075,026,085.28 924,447,682.5014.01%108.84%79.75% 13.92%华南227,682,869.50 226,748,915.710.41% 0.41%东北-11,321.00 -100.12%-100.00% 5.46%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占利润总额比例形成原因说明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投资收益-4,401,582.91-52.50%本报告期确认三岩投资收益 是资产减值3,654,204.5043.59%本报告期计提坏账准备 否营业外收入59,616.490.71%本报告期收到政府补助等 否营业外支出10,983,199.51131.01%本报告期计提土地增值税和契税滞纳金,罚款、罚息等 否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同期末

比重增减金额 占总资产比例 金额 占总资产比例货币资金35,238,685.91

1.02%21,324,812.870.65% 0.37%应收账款576,843,460.50

16.67%340,729,234.3710.38% 6.29%存货1,310,854,241.82

37.89%1,616,622,002.9049.23% -11.34%长期股权投资297,705,537.10

8.60%302,107,120.019.20% -0.60%固定资产49,726,643.08

1.44%52,470,821.421.60% -0.16%在建工程2,076,923.07

0.06%2,115,309.800.06% 0.00%短期借款724,133,129.10

20.93%791,124,049.1024.09% -3.16%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货币资金—银行存款7,979,645.03因账户冻结、止付使用受限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1,750,000.00票据保证金存货598,355,852.65因抵押、担保、查封受限合计608,085,497.68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主要业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沈阳银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

新材料开发、销售、技术咨询等

10,000,000.00762,899,763.267,019,891.63 -2,770,643.73-2,770,658.40沈阳银基矿业有限公司 子公司

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矿产信息咨询

10,000,000.00184,295,285.47-801,624.63 -543,401.66-452,152.76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 子公司 房地产开发、销售170,000,000.001,564,429,935.89773,043,267.49 -17,725,185.78-18,132,854.69沈阳银基东方威尼斯房产销售有限公司

子公司 房地产销售3,000,000.0039,045,720.099,170,279.26 -54,079.85-54,079.85

沈阳万丽房地产有限公司 子公司

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建筑工程施工

87,000,000.0015,111,924.51924.51 924.51924.51

北京银新投资有限公司 子公司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

10,000,000.00773,529,899.33-17,439,393.87 -1,427,234.82-1,419,296.20北京烯碳石墨烯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子公司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80,000,000.0022,929.13-240,070.87 -3,689.37-3,689.37江苏银基烯碳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

碳新材料技术研发、转让等

50,000,000.0080,743,119.7228,473,187.52 -946,568.86-946,572.14江苏银基碳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子公司

碳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咨询及技术转让。

10,000,000.0056,916,737.27-3,057,251.48 -349,605.36-349,605.36江苏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

锂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石墨烯电池的研发等

100,000,000.00307,694,039.9057,740,072.8319,243,237.44 -6,402,769.48-6,079,630.14宁波杭州湾新区炭基新材料有限公司

子公司 贵金属贸易等10,000,000.001,654,764,062.6655,322,007.901,055,782,847.84 11,472,471.708,790,018.32烯碳石墨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子公司

石墨烯及产品、碳材料的技术开发等

100,000,000.00364,534,197.4776,033,345.04 -153,451.60-152,934.14海城镁兴贸易有限公司 子公司

耐火材料、滑石、矿产品、建材、钢材

481,000,000.00306,523,530.93306,521,030.93 -149.01-149.01深圳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

先进碳材料、石墨新材料的技术研发等

100,000,000.00304,731,266.62100,420,004.07227,682,869.50 -1,101,437.62-1,079,337.54盘锦银基烯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

动力电池、石墨烯新材料、碳纤维新材料的研发、制造、销售

100,000,000.0053,017,552.58-13,383,332.86 -5,100,559.83-5,101,167.19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沈阳万丽房地产有限公司 设立 无重大影响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九、对2018年1-9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一)、政策风险

新能源汽车行业受益于产业政策推动,动力电池作为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其市场亦发展迅速。从2009年国家开始新能源汽车推广试点以来,我国一直推行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但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发展,国家对补贴政策也有所调整。如果政策退坡超过预期或动力电池规范条件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应对措施:公司将在保持现有研发投入与生产水平的基础上不断通过技术创新,提高动力电池性能,满足国家补贴政策对电池性能要求,并且在技术创新基础上,提高产品合格率,扩大产能规模,降低成本,提升产品的盈利能力。

(二)、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市场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市场竞争也日趋激烈。动力电池作为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之一,也不断吸引新进入者通过直接投资、产业转型或收购兼并等方式参与竞争,同时现有动力电池企业亦纷纷扩充产能,市场竞争日益激烈。随着市场竞争压力的不断增大和客户需求的不断提高,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将面临一定的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研发中心聚集了一大批国内材料学、电化学、工艺学、机械设计、电气设计方面的技术精英,核心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在动力电池及相关领域积累了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并与国内一流高等学府、科研院所建立有广泛的科研合作与工程技术交流。公司与多家国内主流整车厂保持有紧密联系,并与众多新能源汽车运营商建立有合作伙伴关系,逐渐建立起业务和销售关系。持续的研发投入与市场网络拓展有助于巩固公司核心竞争力并支持公司长期业务发展。

(三)应收账款余额较高及发生坏账的风险

应收账款余额较大主要受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商业模式和客户特点等因素所致。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增长,应收账款余额可能继续增长,应收账款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资金周转速度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同时,若出现回款不顺利或欠款方财务状况恶化的情况,则可能给公司带来坏账风险。由于应收账款金额较大,且占资产总额的比例较高,如不能及时收回或发生坏账,将会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主动发掘融资机会,优化资金管理模式,保证公司财务成本保持在合理范围之内。并将审慎选择合作伙伴和客户,积极控制信用额度,合理控制坏账风险。积极通过法律等有效途径,对因担保支付的代偿款及时通过诉讼途径行使追偿权,及时弥补因担保及其他合同风险给公司带来的损失。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会议类型

投资者参与比例

召开日期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10.76% 2018年04月11日2018年04月12日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22)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年度股东大会 年度股东大会 13.84% 2018年06月21日2018年06月22日

《关于终止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6)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

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 是 √ 否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发表了无法表示意见,公司董事会对该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说明

本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被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中涉及的“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所述的重要性事项本公司已在2017年年报董事会会议上作了充分的论证和专项说明,并对外予以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对外披露的《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现就所涉及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说明如下,导致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原文如下:

1、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烯碳新材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连续三年亏损,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烯碳新材短期借款余额79,112.40万元,其中44,973.05万元已逾期;应付利息余额13,696.56万元,其中12,951.49万元已逾期;应交税费余额28,728.04万元;其他应付款余额中公司借款本息合计25,083.06万元已逾期;因诉讼、税收滞纳金等原因形成的预计负债9,342.90万元,随着2018年借款到期、支付利息、税费缴纳以及预计负债的支付将减少公司可供支配的现金。同时,如烯碳新材财务报表附注之“十三、承诺及或有事项”之“2、或有事项”所述,烯碳新材涉及或有事项尚未解决,注册会计师无法判断此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综上所述,烯碳新材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虽然烯碳新材在2018年度财务报表附注之“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之“2、持续经营”中提出了改善措施,但可能导致对烯碳新材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影响依然存在。

2、内部控制出现重大缺陷导致的相关事项

2017年烯碳新材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且由于烯碳新材与关联方相关的内部控制出现的重大缺陷,存在无法被烯碳新材识别的关联方以及关联方交易。因此,在审计中我们无法实施满意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识别烯碳新材的全部关联方,我们无法合理保证烯碳新材的关联方和关联方交易的相关信息得到恰当的记录和充分的披露,以及这些交易可能对烯碳新材的报表存在重大影响。

3、如烯碳新材财务报表附注之“十五、其他重要事项”之“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所述,截

至审计报告签发日止烯碳新材仍为2015年度以资产包的方式转让连云港市丽港稀土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港公司”)40%股权的工商登记股东。我们无法判断股权未过户对烯碳新材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4、烯碳新材孙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炭基新材料有限公司2017年12月新增贵金属工艺品业务销售收入33,181.87万元、对

应成本14,807.34万元。烯碳新材子公司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2017年12月新增车位销售收入5,929.90万元,对应成本2,455.21万元。上述交易均采取经销方式,我们虽然执行了检查合同、发票、交接单并执行了函证和走访等审计程序,依然无法对上述交易的真实性、完整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5、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烯碳新材孙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炭基新材料有限公司应收投资金条销售款为17,455.96万元。

烯碳新材孙公司江苏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应收锂电池云平台软件销售款为1,315.00万元。针对上述款项,我们实施了检查、函证、查询工商查档和后期回款、走访等必要的审计程序,但仍无法确认上述应收账款期末的可收回性和对应收入的真实性,以及对烯碳新材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二)所涉及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以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为保证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根据目前实际情况,拟从以下方面采取措施:

对于事项1,注册会计师基于谨慎性原则发表无法表示意见,董事会认为是合理的。公司在全力斡旋银行等金融机构续贷、展期的同时,积极寻求新的融资渠道,努力联合大企业成为长期合作伙伴,或选择通过对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等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优化公司债务结构,获得技术支持和资金支持等。

公司已聘请了专业律师团队应对重大诉讼等相关事项进行专项处理。报告期内,公司已配合法院提交了有关证据材料及质证意见,本公司仍将积极搜集有利的证据材料,力争取得公正的裁定结果,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对于事项2,2017年烯碳新材发生董、监、高换届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关联方变动很大,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经过核查确保信息披露充分而无遗露确实很难保证,注册会计师基于谨慎性原则发表无法表示意见,董事会表示理解。

对于事项3,烯碳新材仍为2015年度以资产包的方式转让连云港市丽港稀土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港公司”)40%股权的工商登记股东。由于是历史原因,多年搁置未得到恰当解决,2017年“丽港公司”原股东与公司的经济纠纷被法院一审判决公司败诉,董事会了解情况后,尊重注册会计师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江苏高法民事判决书(2015)苏商初字第00023号,判决如下: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连云港市丽港稀土实业有限公司1.5亿元,并支付该1.5亿元自2013年11月19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将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案件的最终结果尚不确定。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和后期利润的影响暂时无法确定。

对于事项4,烯碳新材孙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炭基新材料有限公司2017年12月新增贵金属工艺品业务销售收入33,181.87万元、对应成本14,807.34万元。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客户沟通不足,除一级经销商外,二级经销商及终用户的审计证据不足;烯碳新材子公司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2017年12月新增车位销售收入5,929.90万元,对应成本2,455.21万元,公司相关员工与客户沟通不足,未能得取经销商的充分配合,致使注册会计师无法取得满意的证据,董事会对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表示理解。

对于事项5,截止2017年12月31日止,烯碳新材孙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炭基新材料有限公司应收投资金条销售款为17,455.96万元。烯碳新材孙公司江苏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应收锂电池云平台软件销售款为1,315.00万元。注册会计师无法论证上述交易的商业合理性,对该等事项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认是否有必要对这些金额进行调整。会计师事务所基于谨慎性原则对于该事项作出无法表示意见,董事会尊重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三)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认识到上述事项对公司会造成的不利影响,拟采取以下措施确保2018年度消除无法表示意见的影响,切实保障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1、提高可持续经营能力

认真执行审计报告披露的公司为提高持续经营能力而将要采取的具体措施,继续加强公司的主营业务,强化对公司流动资产的管理。

2、加强内部控制管理

公司将加强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的管理,并将就上述事项吸取经验和教训,切实加强内部控制管理,敦促管理层加强内部控制管理,改善管理机制,提升内控水平,有效防范公司内控风险。

3、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暂行办法》和相关规定,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七、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八、诉讼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涉案金额(万元)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诉讼(仲裁)进展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丽港稀土起诉要求公司向其支付增资款 18,347.1 否 一审已经判决,公司于2018年1月17日向法

庭提交上诉状。公司于2018年5月10日收到二审法院寄来的受理通知书,并于5月17日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寄来的开庭传票,通知6月7日开庭,6月6日召开庭前会议。现已经过开庭审理,等待二审判决。

尚未形成有效判决,尚无审理结果,等待二审判决。尚未结案,尚未执行。 2015年05月

28日

《公司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编号:2015-028)《公司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2018-006)于巨潮资讯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诉讼本公司对丽港稀土2000万元借款承担连带责任

2,014.3 否 2015年9月15日连云港市中院裁决由丽港

稀土给付本金及利息,镧溪新材料、烯碳新材、李斌、金同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裁决已经生效,担保人共同承担连带担保责任。2016年7月21日公司与交行连云港分行达成补充执行和解协议,根据和解协议公司计提其他应付款--交行连云港分行13,249,058.00元。截止2018年6月15日累计还款16183065元。

和解协议执行中。因公司资金紧张未能完全按照和解协议如期还款,交行申请恢复执行,冻结公司持有的银基置业117000万股权,冻结期限2018年6月12日至2021年6月11日,执行案号:

(2018)苏07执恢44号。公司正在与交行沟通代偿其余款项的还款计划,并进一步申请解除冻结。

2015年06月06日

《公司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2015-030);《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2017-009)于巨潮资讯网

鉴于公司为丽港稀土与浦发银行、江苏银行、交通银行三笔共计59,783,065元的金融机构贷款本息承担了连带担保责任。公司依据法律规定以及与丽港稀土其他股东签署的反担保协议的约定,于2016年将债务人丽港稀土和全部反担保人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

5,978.3 否 被告向沈阳市中院提出管辖权异议,市中院

裁定驳回管辖权异议。被告又向省高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上诉,辽宁省高院二审裁定驳回对方管辖权异议的上诉。沈阳中院已经于2017年12月20日制作一审判决书。2018年1月4日丽港提起上诉,等待二审。

一审判决原告胜诉,丽港稀土上诉,等待二审开庭。尚未结案,尚未执行。 2016年06月

04日

《公司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编号:2016-037)《公司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2018-002)于巨潮资讯网鉴于公司自2016年4月18日至2018年1月9日继续为丽港稀土向江苏银行、交通银行、投资公司三家共计35903632.68元贷款本息承担了连带担保责任,公司依据法律规定以及与丽港稀土其他股东签署的反担保协议的约定,于2018年1月31日将债务人丽港稀土和全部反担保人作为共同被告另案提起诉讼,已提交起诉状,并缴纳了诉讼费247330元。

4,110.6 否 因被告之一狄建廷无有效送达地址,需要等

法院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后公告送达。尚未接到传票,等待开庭。

尚未审理,尚未判决。 尚未结案,尚未执行。

原告任子杰委托第三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将500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出借给公司,公司到期未偿还。原告要求公司偿还本金和逾期罚息,银基置业和范志明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6,261.2 是 2017年2月27日公司接到成都市中级人民

法院邮寄的起诉状和举证通知书。2017年7月3日收到成都中院执行局寄来的(2017)川01执保104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查封被申请人银基置业所有的45套房产,查封期限三年。

一审已判决:一、被告银基烯碳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任子杰归还借款本金49730514.10元,并支付逾期还款利息(自2016年10月21日起至本金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15%计算);二、被告银基烯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任子杰支付律师费30万元;三、被告银基置业、范志明对被告银基烯碳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银基烯碳追偿。

四、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双方正在协商和解中。

判决生效后各方均未上诉,公司主动与原告方沟通和解,拟分期还款,原告方于2018年5月2日申请强制执行,启动执行程序了,2018年7月28日沈阳中院接到成都法院的委托执行公函,公司于7月31日接到沈阳中法执行局的询问传票,通知于8于3日到庭询问,要求限期履行。目前法院执行局正组织双方沟通和解。

2017年03月25日

《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2017-012)《公司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2018-002)巨潮资讯网

2016年4月14日,宁波杭州湾、银基集团、香溢融通签订的《股票质押式代采购货物合作框架协议》。2016年4月14日,香溢通联与银基集团另行签订《最高额股票质押担保合同》。宁波杭州湾未依约及时向原告支付采购货款。原告要求宁波杭州湾支付货款及违约金,公司和银基集团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8,724.1 是 2017年6月26日公司接到法院寄来的应诉

通知书。2017年6月29日收到法院寄来的(2017)浙02民初627号民事裁定书,冻结三被告合计为87240994.25元银行存款、6月26日冻结银基集团持有的公司股票5000万股。2017年7月24日收到法院寄来的传票,通知2017年8月1日9点15分开庭。经过开庭审理,一审已经作出判决。

法院一审判决如下:1.被告宁波杭州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香溢通联支付货款77081628.12元的主张以及自2016年8月20日起至上述货款付清之日止以7600万元为基数按每日

0.05%计取违约金;2.被告银基集团、烯碳新材对

上述第一项所涉的被告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被告银基集团、烯碳新材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宁波杭州湾追偿;3.原告对被告银基集团持有的烯碳新材1000万股股票享有质权,以依法处置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在原告实现质权后,被告银基集团有权向宁波杭州湾追偿。此外,判决书判决三被告共同负担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482049元。公司于2018年5月30日收到判决书,公司决定不上诉。现一审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一审判决已经生效。原告申请强制执行中。2018年7月11日上午公司有关领导获知,银基集团托管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胡大街证券营业部的股份,被长城证券根据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浙)02执42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强制卖出。长城证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对烯碳新材(股票代码:000511)卖出不超过5000万股。2018年7月11日下午,公司收到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浙)02执426号《执行通知书》。2018年7月11日晚,公司披露《关于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情况的公告》。截止7月17日,累计强制出售21,735,215股。

2017年06月28日

《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2017-039)巨潮资讯网

原告盘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油支行要求被告盘锦银基偿还借款5,000万元及利息,银基置业负连带清偿责任。

5,119.5 否 2018年1月3日银基置业收到盘锦中院寄来

的应诉通知书,2018年1月10日银基置业收到盘锦中院寄来的传票,2018年1月18日开庭审理后,银基置业收到一审判决书。

公司已提起上诉,尚未接到开庭传票,尚未开庭。同时双方已签订还款和解协议,约定分期还款。

尚未结案,尚未执行。 2018年01月

09日

《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2018-001)《公司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2018-012)巨潮资讯网股民诉公司虚假陈述纠纷系列案件 1,865.4 否 截止2018年8月21日,已有210位股民向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公司,主张公司因涉及虚假陈述事项而请求损失赔偿。

均尚未开庭审理,尚未判决。

尚未判决,尚未执行。

其他诉讼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涉案金额(万元)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诉讼(仲裁)进展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其他及子公司作为被告的诉讼321.9 是 不适用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原告的诉讼1,161.7 否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九、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名称/姓名 类型 原因 调查处罚类型 结论(如有)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存在违法事实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的罚款

2018年05月05日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辽宁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4)于巨潮资讯网

十、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三、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四、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1)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 担保期

是否履行

完毕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海城三岩矿业有限公司

2016年08月30日

7,000 2017年03月17日3,000连带责任保证1年 是 是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

日期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 担保期

是否履行

完毕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江苏银基烯碳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08月10日

4,0002017年08月18日2,200连带责任保证1年 否 否江苏银基烯碳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2017年08月10日

1,0002017年08月10日1,000连带责任保证1年 否 否沈阳银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6日

7,8002017年11月22日7,600连带责任保证1年 否 否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27,000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10,800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 担保期

是否履行

完毕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盘锦银基烯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9日

5,0002016年12月30日5,000连带责任保证2年 否 否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

5,000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

5,000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32,000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15,800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16.05%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2)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3、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五、社会责任情况

1、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否

2、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报告半年度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暂无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因2014年、2015年、2016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股票自2017年7月6日起暂停上市。2018年4月28日,公司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18】011047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4.4.1条第(五)项、第14.4.2条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并于2018年7月18日被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

转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7,672 -12,872-12,872 4,800

3、其他内资持股

17,672 -12,872-12,872 4,800境内自然人持股17,672 -12,872-12,872 4,8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154,814,339 100.00%12,87212,872 1,154,827,211 100.00%

1、人民币普通股

1,154,814,339 100.00%12,87212,872 1,154,827,211 100.00%

三、股份总数

1,154,832,011 100.00%00 1,154,832,011 100.00%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61,049,601

持股5%以上的普通股股东或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报告期末持有的普通股

数量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普通

股数量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普通

股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股份状态 数量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11.27% 130,189,267 130,189,267冻结 120,189,267庆云泽浩物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0.76% 8,745,976 8,745,976

肖立海 境内自然人

0.75% 8,658,870 8,658,870

辽宁国发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0.49% 5,601,960 5,601,960

陈垒 境内自然人

0.33% 3,798,1773,798,1773,798,177

郭俭成 境内自然人

0.28% 3,199,5863,199,5863,199,586

周仁瑀 境内自然人

0.26% 3,000,0003,000,0003,000,000

黄丽丽 境内自然人

0.23% 2,620,0002,620,0002,620,000

肖立江 境内自然人

0.22% 2,518,835-500,0002,518,835周裕城 境内自然人

0.22% 2,500,0002,500,0002,5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股东名称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股份种类 数量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30,189,267人民币普通股130,189,267庆云泽浩物资有限公司8,745,976人民币普通股8,745,976肖立海8,658,870人民币普通股8,658,870辽宁国发股份有限公司5,601,960人民币普通股5,601,960陈垒3,798,177人民币普通股3,798,177郭俭成3,199,586人民币普通股3,199,586周仁瑀3,000,000人民币普通股3,000,000黄丽丽2,620,000人民币普通股2,620,000肖立江2,518,835人民币普通股2,518,835周裕城2,500,000人民币普通股2,500,000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和前10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股东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10000000股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持股情况没有发生变动,具体可参见2017年年报。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姓名 担任的职务 类型 日期 原因黄远成 董事长 离任 2018年05月27日 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魏超文 董事长 被选举 2018年05月27日 被选举魏超文 总经理 解聘 2018年05月27日 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陈宜新 总经理 聘任 2018年05月27日 聘任为公司总经理并暂代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一职

第九节 公司债相关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半年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人民币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06月30日

单位:元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35,238,685.9121,324,812.87结算备付金拆出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应收票据30,000.00300,000.00应收账款576,843,460.50340,729,234.37预付款项857,898,740.64697,455,643.86应收保费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266,404,293.65186,773,227.27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存货1,310,854,241.821,616,622,002.90持有待售的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22,679,578.3523,945,384.18流动资产合计3,069,949,000.872,887,150,305.45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297,705,537.10302,107,120.01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49,726,643.0852,470,821.42在建工程2,076,923.072,115,309.80工程物资固定资产清理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无形资产302,230.63193,839.85开发支出商誉长期待摊费用12,356,186.6412,885,816.92递延所得税资产27,581,145.2126,667,594.08其他非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合计389,748,665.73396,440,502.08资产总计3,459,697,666.603,283,590,807.53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724,133,129.10791,124,049.10向中央银行借款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拆入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应付票据1,732,789.181,000,000.00应付账款158,095,705.88165,911,716.70预收款项326,976,366.39221,062,504.17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手续费及佣金应付职工薪酬2,035,124.573,367,187.58

应交税费207,336,881.95287,280,366.48应付利息169,270,057.97136,965,572.67应付股利407,991.53407,991.53其他应付款801,391,661.60615,021,110.42应付分保账款保险合同准备金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持有待售的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流动负债合计2,391,379,708.172,222,140,498.65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其中:优先股永续债长期应付款长期应付职工薪酬专项应付款预计负债93,554,039.6893,428,956.56递延收益递延所得税负债6,171,938.046,171,938.04其他非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合计99,725,977.7299,600,894.60负债合计2,491,105,685.892,321,741,393.25所有者权益:

股本1,154,832,011.001,154,832,011.00其他权益工具其中:优先股永续债资本公积64,363,583.6964,363,583.69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70,528,800.0070,528,800.00专项储备盈余公积116,131,245.94116,131,245.94

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421,367,624.21-431,217,725.5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984,488,016.42974,637,915.05少数股东权益-15,896,035.71-12,788,500.77所有者权益合计968,591,980.71961,849,414.28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3,459,697,666.603,283,590,807.53法定代表人:魏超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宜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鹏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313,357.78268,870.0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295,310,000.00172,241,200.00预付款项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1,166,495,128.821,085,677,079.00存货195,959.50195,410.00持有待售的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9,139,505.939,141,319.84流动资产合计1,471,453,952.031,267,523,878.92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1,283,309,425.681,279,036,517.34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432,496.27440,404.44在建工程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无形资产114,276.70开发支出商誉长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14,981,497.8514,735,887.07其他非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合计1,298,837,696.501,294,212,808.85资产总计2,770,291,648.532,561,736,687.77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566,133,129.10633,124,049.1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款项10,000.0010,000.00应付职工薪酬275,912.04492,116.24应交税费141,947,169.27144,909,443.34应付利息168,825,898.81135,039,344.34应付股利407,991.53407,991.53其他应付款845,964,862.97640,060,824.83持有待售的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流动负债合计1,723,564,963.721,554,043,769.38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其中:优先股永续债长期应付款长期应付职工薪酬专项应付款预计负债93,478,475.1793,340,042.05

递延收益递延所得税负债346,233.10346,233.10其他非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合计93,824,708.2793,686,275.15负债合计1,817,389,671.991,647,730,044.53所有者权益:

股本1,154,832,011.001,154,832,011.00其他权益工具其中:优先股永续债资本公积33,317,940.7633,317,940.76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116,131,245.94116,131,245.94未分配利润-351,379,221.16-390,274,554.46所有者权益合计952,901,976.54914,006,643.24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2,770,291,648.532,561,736,687.77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1,302,697,633.78 524,071,002.54其中:营业收入1,302,697,633.78 524,071,002.54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278,989,244.57 636,620,921.87其中:营业成本1,151,196,598.21 524,107,206.56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3,147,011.61 1,344,718.99销售费用22,816,904.36 2,251,447.48管理费用33,619,181.76 25,187,334.12财务费用64,555,344.13 82,973,748.92资产减值损失3,654,204.50 756,465.80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401,582.91 35,328,547.47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4,401,582.91 -1,807,866.96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他收益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9,306,806.30 -77,221,371.86加:营业外收入59,616.49 870,432.36减:营业外支出10,983,199.51 12,601,751.52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8,383,223.28 -88,952,691.02减:所得税费用1,640,656.85 -9,220,604.69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742,566.43 -79,732,086.33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850,101.37 -70,608,980.23少数股东损益-3,107,534.94 -9,123,106.10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6,742,566.43 -79,732,086.3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9,850,101.37 -70,608,980.2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3,107,534.94 -9,123,106.10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1 -0.06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1 -0.06

法定代表人:魏超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宜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鹏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116,091,320.51 0.00减:营业成本67,277,550.54 46,388,263.21税金及附加834,000.58 107.90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6,633,870.47 7,460,885.78财务费用58,827,236.36 40,336,439.42资产减值损失982,443.13 -1,409,169.89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他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48,813,769.97 -46,388,263.21加:营业外收入 39,000.00减:营业外支出10,164,047.45 12,206,445.02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8,649,722.52 -58,555,708.23减:所得税费用-245,610.78 -2,295,405.22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8,895,333.30 -56,260,303.01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38,895,333.30 -56,260,303.01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374,767,385.59 352,240,343.91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16,826.72 625,697.06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46,318,041.67 744,287,425.95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621,102,253.98 1,097,153,466.9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218,218,554.50 740,812,662.71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5,688,794.69 10,311,164.91支付的各项税费95,795,211.64 11,475,628.0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74,857,383.47 662,683,797.64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504,559,944.30 1,425,283,253.3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6,542,309.68 -328,129,786.3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456,283,733.14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7,136,414.86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1,000.00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93,431,148.00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8,912,620.00 63,435,275.38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912,620.00 63,435,275.3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912,620.00 429,995,872.6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7,385,418.83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0.00 17,385,418.8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67,649,413.35 131,231,734.00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0,132,634.81 21,904,895.48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4,500,000.00 1,000,000.00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2,282,048.16 154,136,629.48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2,282,048.16 -136,751,210.6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347,641.52 -34,885,124.42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0,161,399.36 52,908,100.2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5,509,040.88 18,022,975.79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0,113.00 1,920,000.00收到的税费返还4,233.5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33,170,248.36 413,926,434.99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33,204,594.87 415,846,434.99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39,764.00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345,564.90 1,378,166.53支付的各项税费10,705,519.87 5,001,147.88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34,512,429.97 170,541,560.54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48,703,278.74 176,920,874.9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4,501,316.13 238,925,560.0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1,000.00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0.00 11,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50,222.00 11,000.00投资支付的现金4,272,908.34 100,000,000.00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423,130.34 100,011,000.00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423,130.34 -100,000,000.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0.00 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67,649,413.35 131,231,734.00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2,421,365.50 14,559,226.91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00,000.00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0,070,778.85 146,790,960.9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0,070,778.85 -146,790,960.9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406.94 -7,865,400.87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05,456.57 8,082,556.0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2,863.51 217,155.15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项目

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

余额

1,154,832,011.00 64,363,583.69 70,528,800.00116,131,245.94-431,217,725.58 -12,788,500.77961,849,414.28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

余额

1,154,832,011.00 64,363,583.69 70,528,800.00116,131,245.94-431,217,725.58 -12,788,500.77961,849,414.28

三、本期增减变

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9,850,101.37 -3,107,534.946,742,566.43

(一)综合收

益总额

9,850,101.37 -3,107,534.946,742,566.43

(二)所有者投

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1.提取盈余公积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

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1.本期提取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

余额

1,154,832,011.00 64,363,583.69 70,528,800.00116,131,245.94-421,367,624.21 -15,896,035.71968,591,980.71

上年金额

单位:元

项目

上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

库存

其他综合收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优先

永续

其他

一、上年期末

余额

1,154,832,011.00 296,553,256.21 70,528,800.00116,131,245.94-508,367,283.82 220,639,948.821,350,317,978.15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

余额

1,154,832,011.00 296,553,256.21 70,528,800.00116,131,245.94-508,367,283.82 220,639,948.821,350,317,978.15

三、本期增减变

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232,189,672.52 77,149,558.24 -233,428,449.59-388,468,563.87

(一)综合收

益总额

77,149,558.24 -12,728,522.1164,421,036.13

(二)所有者投

入和减少资本

-232,189,672.52 -220,699,927.48-452,889,600.00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

具持有者投入资本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232,189,672.52 -220,699,927.48-452,889,600.00

(三)利润分配1.提取盈余公积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

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1.本期提取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

余额

1,154,832,011.00 64,363,583.69 70,528,800.00116,131,245.94-431,217,725.58 -12,788,500.77961,849,414.28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项目

本期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优先

永续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1,154,832,011.00 33,317,940.76116,131,245.94 -390,274,554.46914,006,643.24加:会计政策变更前期差错更正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154,832,011.00 33,317,940.76116,131,245.94 -390,274,554.46914,006,643.24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38,895,333.3038,895,333.30

(一)综合收益总额 38,895,333.3038,895,333.30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4.其他

(三)利润分配1.提取盈余公积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4.其他

(五)专项储备1.本期提取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154,832,011.00 33,317,940.76116,131,245.94 -351,379,221.16952,901,976.54

上年金额

单位:元

项目

上期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

综合

收益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优先

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1,154,832,011.00 33,317,940.76116,131,245.94 -122,188,025.651,182,093,172.05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154,832,011.00 33,317,940.76116,131,245.94 -122,188,025.651,182,093,172.05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268,086,528.81-268,086,528.81

(一)综合收益总额

-268,086,528.81-268,086,528.81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154,832,011.00 33,317,940.76116,131,245.94 -390,274,554.46914,006,643.24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1)公司基本情况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烯碳新材”)原名为沈阳物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系经沈阳市大中型企业股份制试点联合办公室以沈股办发[1988]3号文件批准,在沈阳市物资回收总公司的基础上改制组建的股份制企业,并经中国证监会以证监发审字[1993]3号文件批准,公司股票于1993年5月18日在深交所挂牌上市流通,股票代码:000511。1998年6月3日,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上字[1998]26号文件的规定,经沈阳市人民政府沈政[1998]43号文件和沈阳证监局沈证监发[1998]29号文件批准,沈阳银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基集团”)与沈阳物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协商,双方于1998年8月1日签署了资产置换协议书。按协议规定:以1998年8月1日为基准日,银基集团以其拥有的沈阳皇城商务酒店有限公司、沈阳银基置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和沈阳市海外旅游总公司三家子公司经评估后的全部净资产,与沈阳物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经评估后的全部净资产进行100%的资产置换,并变更了主营业务。2013年4月13日,海城市镁和贸易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签订资产置换协议。海城市镁和贸易有限公司以其经评估后的海城市镁兴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城镁兴”)100%股权及海城三岩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城三岩”)40%股权,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城三岩镁金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经评估后的银基发展(上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60%股权进行资产置换。2013年8月15日,鑫宇密封材料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签订资产置换协议。鑫宇密封材料有限公司以其经评估后的鸡东奥宇烯碳石墨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奥宇石墨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奥宇石墨深加工有限公司51%股权,与本公司经评估后的银基发展(上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40%股权进行资产置换。2014年1月10日,本公司变更了主营业务,并将名称由沈阳银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因鑫宇密封材料有限公司未实现资产置换协议承诺的业绩或以现金方式补足,2016年12月14日,公司与鑫宇密封材料有限公司、韩玉凤、陈瑞、陈庚签订股权回购协议,由其回购鸡东奥宇烯碳石墨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奥宇石墨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奥宇石墨深加工有限公司51%股权。2017

年9月12日,本公司将名称由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09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54,832,011.00元。

(2)经营范围

石墨类产品,石墨烯及纳米烯,碳素类产品,耐火材料,活性碳类产品,烯碳新材料,稀土碳基复合材料,矿产品,金属和非金属材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烯碳新材料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城市基础设施投资(旅游服务,餐饮服务,住宿,房地产开发,装修装饰,建筑工程设计施工限分公司持证经营)。

(3)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8月31日批准报出。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本期末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分公司具体包括:

子公司名称 类型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沈阳银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皇城酒店公寓 分公司

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7,000.00万元

100.00% 100.00%

沈阳银基东方威尼斯房产销售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300.00万元

100.00% 100.00%

沈阳银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000.00万元

100.00% 100.00%

宁波杭州湾新区炭基新材料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000.00万元

100.00% 100.00%

碳基(上海)供应链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5,000.00万元

100.00% 100.00%

北京银新投资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000.00万元

100.00% 100.00%

北京烯碳石墨烯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8,000.00万元

100.00% 100.00%

沈阳银基矿业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000.00万元

100.00% 100.00%

海城市镁兴贸易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48,100.00万元

100.00% 100.00%

盘锦银基烯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10,000.00万元

51.00% 51.00%

江苏银基烯碳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5,000.00万元

100.00% 100.00%

江苏银基碳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000.00万元

100.00% 100.00%

烯碳石墨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0,000.00万元

100.00% 100.00%

深圳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0,000.00万元

100.00% 100.00%

江苏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10,000.00万元

90.00% 90.00%

天津银基贸易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2,000.00 万元

100.00% 100.00%

福建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10,000.00 万元

90.00% 90.00%

沈阳万丽房地产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8,700.00万元

100.00% 100.00%

(2)变动说明:

1)新设子公司:

2018年,本公司子公司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设立沈阳万丽房地产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700万元,本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权,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未实缴出资。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无。3)合并范围减少:无。4)其他受让与转让:无。5)增资:无。6)名称变更:无。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烯碳新材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连续三年亏损,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烯碳新材短期借款余额79,112.40万元,其中44,973.05万元已逾期;应付利息余额13,696.56万元,其中12,951.49万元已逾期;应交税费余额28,728.04万元;其他应付款余额中公司借款本息合计25,083.06万元已逾期;因诉讼、税收滞纳金等原因形成的预计负债9,342.90万元,随着2018年借款到期、支付利息、税费缴纳以及预计负债的支付将减少公司可供支配的现金。同时,如烯碳新材财务报表附注之“十三、承诺及或有事项”之“2、或有事项”所述,烯碳新材涉及或有事项尚未解决。综上所述,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对影响持续经营能力提出改善措施如下:

(1)培育新能源业务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

公司新能源业务板块强大的研发团队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产品和服务,持续打造高品质、稳定、可靠的动力电池系统产品,所拥有两条动力电池PACK生产线,均由公司研发团队联合供应商共同设计,目前两条生产线均已投入生产,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后续可确保产品能够拥有持续强劲的市场竞争力。

公司未来规划拟分别投资收购(或参股)有资质的汽车厂、整车厂、电机厂、电池厂等,与南京金龙客车制造有限公司、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大型知名企业进行合作,同时积极跟进国家战略资源导向开拓东南亚和中亚市场,推升公司业绩。

(2)盘活房地产业务

公司将充分利用房地产业务的优势和沈阳区域市场逐渐向好的有利环境,盘活和深耕现有银河丽湾项目,一是完善项目配套,提升项目品质,加大成品房销售力度;二是对富民桥两侧绝版的在待开发项目,深耕细做,打造精品,树立公司房地产形象。

(3)提升大宗贸易规模和效益

公司将继续积极开发高毛利率品类,切入贵金属制成品行业,一方面公司将委托业内领先的金属加工企业进行联合开发,产品采取充分与贵金属交易所等分发渠道和区域销商合作进行多渠道分发的方式进行销售。另一方面公司将结合上下游资源,定制贵金属工艺制成品,大幅提高公司大宗贸易平均毛利水平。

(4)利用资本平台整合资源、做大做强

1)投资收购新资产和剥离不具活性老资产,形成新的产业增长点及盘活存量资产;

2)通过并购基金和产业基金等方式募集资金,改善资本结构,重铸债务形态,解决资金投入来源;

3)在整合资源的同时要夯实发展基础,完善公司治理和内控,提升效率并降低经营管理成本。

(5)积极与地方政府沟通与汇报,取得税务部门的支持,延缓交纳欠缴税款及滞纳金。

(6)积极通过法律等有效途径,对因担保及诉讼支付的代偿款及时行使追偿权,及时弥补因担保及诉讼给公司带来的

损失。

(7)积极协调逾期借款相关的金融机构及借款单位并取得对方谅解,积极配合金融机构及借款单位采取借新还旧、展

期、要素调整等金融手段使逾期借款转为正常或及时归还逾期借款。

本公司认为随着公司采取的后续改善措施的实施,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将得到显著改善,自本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针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声明,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18年6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及2018半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各下属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自行决定其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三、5(2)),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三、14“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及吸收合并下的被合并方,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三、14“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三、10“金融工具”。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

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三、14“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①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②以及可供出售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

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期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期末未分配利润;年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期初数和上期实际数按照上期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在处置本公司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分类及确认

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为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除应收款项以外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等。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及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持有目的为短期内出售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及未被划分为其他类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管理层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工具的计量

本公司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按公允价值计量。后续计量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计量;持有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其他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计量;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或者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量。本公司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后续计量中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外,按照如下方法处理: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3)本公司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

如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

(4)金融资产负债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时,或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项金融资产。金融资产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和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部分,计入当期损益。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5)金融资产减值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以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应当将该权益工具投资或衍生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发生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再转回。

当有客观证据表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并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期后公允价值上升直接计入股东权益。

对于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判断其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的具体量化标准、成本的计算方法、期末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以及持续下跌期间的确定依据为:

公允价值发生“严重”下跌的具体量化标准 期末公允价值相对于成本的下跌幅度已达到或超过50%。公允价值发生“非暂时性”下跌的具体量化标准 连续12个月出现下跌。

成本的计算方法

取得时按支付对价(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投资成本。期末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持续下跌期间的确定依据

连续下跌或在下跌趋势持续期间反弹上扬幅度低于20%,反弹持续时间未超过6个月的均作为持续下跌期间。

11、应收款项

本公司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对存在下列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①债务人发生严重的财务困难;②债务人违反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③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④其他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客观依据。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单项金额超过100万元的应收款项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确认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名称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确定组合的依据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与单项金额重大但不用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款项

账龄分析法

按应收款项的账龄和规定的提取比例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1年以内(含1年)

0.5 0.5

1-2年1 12-3年5 53-4年10 104-5年50 505年以上100 100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因特殊情况不能反映其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需要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4)坏账准备的转回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应收款项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12、存货

(1)存货的分类及初始计量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开发成本、开发产品、原材料、周转材料、委托加工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开发产品之外的其他存货采取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发出的实际成本。开发产品的实际成本包括土地出让金、基础配套设施支出、建筑安装工程支出、开发项目完工之前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开发过程中的其他相关费用。开发产品发出时,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其实际成本。开发用土地的核算:购买时的支出计入“开发成本”,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分摊和核算。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出让金一般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在满足合同约定付款条件时确认为公司资产,记入开发成本。对于满足合同约定付款条件而尚未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在满足合同约定付款条件当日列入应付账款,对于合同约定未到支付期但未来需要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则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为承诺事项披露;公共设施配套费的核算:发生时的支出计入“开发成本”,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分摊和核算;开发成本按实际成本入账,项目完工并验收合格,但尚未决算的,按预计成本计入开发产品成本;开发产品按实际成本入账,结转时按销售面积和单位成本结转开发产品;出租开发产品:比照同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摊销;期末对于以出售为目的但暂时出租的开发产品的账面价值,在“存货”项目中列示。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商品、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计算基础,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算基础;没有销售合同约定的存货(不包括用于出售的材料),其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即市场销售价格)作为计算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通常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算基础。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五五摊销法摊销。

13、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

本公司若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则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具体标准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

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本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其中,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处置组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分摊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的,该处置组应当包含分摊至处置组的商誉。

本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处置组,所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比例抵减该处置组内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持有待售准则”)的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公司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将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14、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三、10“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认为初始成本;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按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确认为初始成本;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有关规定确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根据准则相关规定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方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投资方都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是指对某项安排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是指当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至50%的表决权资本时,具有重大影响。或虽不足20%,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具有重大影响: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被投资单位依赖投资公司的技术或技术资料;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

15、投资性房地产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类别,包括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出租的建筑物、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中出租的建筑物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具体核算政策与固定资产部分相同。投资性房地产中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核算政策与无形资产部分相同。

16、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予以确认: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折旧方法

本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分为: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等;折旧方法采用年限平均法。根据各类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之外,本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30-40 5 2.38-3.17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5-15 5 6.33-19.00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5-10 5 9.5-19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5 5 19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初始计价为租赁期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后续计价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及减值准备。

17、在建工程

本公司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量,按立项项目分类核算。在建工程在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固定资产。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标准,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其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

18、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计算方法

资本化期间,是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借入专门借款,按照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占用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资本化率为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借款存在折价或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实际利率法是根据借款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折价或溢价或利息费用的方法。其中实际利率是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19、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为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

本公司无形资产后续计量方法分别为:使用寿命有限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摊销,并在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但在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当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按直线法进行摊销。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

本公司将无法预见该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或使用期限不确定等无形资产确定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为: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但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无明确使用年限;综合同行业情况或相关专家论证等,仍无法判断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每年年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无形资产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无形资产使用相关部门进行基础复核,评价使用寿命不确定判断依据是否存在变化等。

(3)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满足确认为无形资产条件的转入无形资产核算。20、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1、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受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分期摊销。若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2、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1)短期薪酬

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

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年金等。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

企业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时,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应当按照有关设定提存计划的规定进行处理;除此外,根据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

23、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同时其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该义务为预计负债。本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如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如涉及多个项目,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最佳估计数。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对预计负债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应当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24、股份支付

本公司股份支付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在各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以此为依据确认各期应分摊的费用。对于跨越多个会计期间的期权费用,一般可以按照该期权在某会计期间内等待期长度占整个等待期长度的比例进行分摊。

25、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1)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划分

本公司发行的优先股、永续债(例如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认股权、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按照以下原则换分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①通过交付现金、其他金融资产或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结算的情况。如果企业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

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

②通过自身权益工具结算的情况。如果发行的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

的替代品,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为了使该工具持有人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则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

③对于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的金融工具的分类,应当区分衍生工具还是非衍生工具。对于非衍生工

具,如果发行方未来没有义务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则该非衍生工具是权益工具;否则,该非衍生工具是金融负债。对于衍生工具,如果发行方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进行结算,则该衍生工具是权益工具;如果发行方以固定数量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可变金额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或以可变数量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或在转换价格不固定的情况下以可变数量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可变金额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则该衍生工具应当确认为金融负债或金融资产。

(2)优先股、永续债的会计处理

发行方对于归类为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在“应付债券”科目核算,在该工具存续期间,计提利息并对账面的利息调整进行调整等的会计处理,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中有关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后续计量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发行方对于归类为权益工具的在“其他权益工具”科目核算,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含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工具所产生的利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26、收入

(1)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

商品房销售在同时满足收到30%房款、完成网签备案并开具入住通知单时确认收入。

(2)提供劳务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按照从接受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已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

成本。

②已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①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②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4)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建造合同收入时,确定合同完工进度的依据和方法

①建造合同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

建造合同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若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

②固定造价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表明其结果能够可靠估计: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计量、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

能流入、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成本加成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表明其结果能够可靠估计: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③确定合同完工进度的方法为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

④资产负债表日,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执行中的建造合同,按其差额计

提存货跌价准备;待执行的亏损合同,按其差额确认预计负债。

27、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起,按照相关资产的预计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转入当期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下列情况处理: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区分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的具体标准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将该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判断依据:①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②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8、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

础的,确定该计税基础为其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如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29、租赁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作为长期应付款列示。3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实施。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5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实施。《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准则规范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本财务报表已按该准则对实施日(2017年5月28日)存在的终止经营对可比年度财务报表列报和附注的披露进行了相应调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调减营业外支出603,880.00元,调减资产处置收益603,880.00元。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之前,本公司将取得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之后,对2017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无。

31、其他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财务报表编制方法:无。

六、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变更说明:无。

七、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增值税 销项税额减可抵扣进项税额 5%(注1)、6%、17%营业税 营业额 5%(注2)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7%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3%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2%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注3)、20%(注4)土地增值税 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 超率累进税率(注5)房产税 自用房产按房产原值的70%,出租房产按出租收入自用房产1.2%,出租房产12%

注1:本公司子公司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基置业”)2016年5月“营改增”之后按照简易办法适用增值税5%税率。注2:营业税5%税率为本公司子公司银基置业“营改增”之前销售商品房及提供房屋租赁适用税率。注3:2011年4月18日,本公司子公司银基置业经沈阳市沈河区地方税务局核定银基置业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销售非经济适用房预售收入和销售收入核定预缴应税所得率15%。注4: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20%税率。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1号规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均可以享受财税〔2015〕99号文件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自行申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本公司子公司北京烯碳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符合上述政策。注5:土地增值税:本公司子公司银基置业依据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2号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由2013年10月1日起住宅按2%预征,非住宅按4%预征,当全部工程进行财务决算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计算。依据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沈政办发〔2016〕40号)第19条规定,开发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为15%,非普通住宅、商业、车库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调整到2%,普通住宅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调整到1.5%,自2016年3月25日试行。

2、相关说明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八、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 元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库存现金84,757.88 56,594.99银行存款33,398,282.19 20,262,572.04其他货币资金1,755,645.84 1,005,645.84合计35,238,685.91 21,324,812.87其他说明:截至2018年6月30日,货币资金中使用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为7,979,645.03 元(银行存款),1,750,000.00元(其他货币资金)。

2、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 元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银行承兑汇票30,000.00300,000.00商业承兑汇票

0.000.00合计30,000.00300,000.00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无。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无。

(4)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无。

3、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584,801,167.55 99.97% 7,957,707.051.36%576,843,460.50346,781,271.5899.86% 6,326,489.74 1.82%340,454,781.84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00,000.00 0.03% 200,000.00100.00%0.00474,452.530.14% 200,000.00 42.15%274,452.53合计 585,001,167.55 100.00% 8,157,707.051.39%576,843,460.50347,255,724.11100.00% 6,526,489.74 1.88%340,729,234.37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账龄

期末余额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1年以内545,202,136.052,726,010.680.50%1至2年32,848,092.36328,480.921.00%2至3年992,599.1549,629.965.00%3至4年1,002,000.00100,200.0010.00%4至5年5,909.002,954.5050.00%5年以上4,750,430.994,750,430.99100.00%合计584,801,167.557,957,707.051.36%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2,089,964.87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458,747.56 元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无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

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北京全城热恋珠宝文化有限公司 货款477,018,320.001年以内

81.54% 2,385,091.60

江苏格佤菲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货款23,070,000.001年以内

3.94% 115,350.00

沈阳尚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车位款23,044,000.001-2年

3.94% 230,440.00

中商神州(天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货款21,532,000.001年以内

3.68% 107,660.00

国电东北电力有限公司 房款7,934,162.361-2年

1.36% 79,341.62

合计552,598,482.3694.46% 2,917,883.22

4、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 元账龄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1年以内857,779,147.8599.99%697,339,735.86 99.98%1至2年3,684.790.00%1,800.00 0.00%

2至3年1,800.000.00%0.00 0.00%3年以上114,108.000.01%114,108.00 0.02%合计857,898,740.64

100.00%697,455,643.86 100.00%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账龄超过1年的预付账款为本公司向供应商预付的货款累计形成的余额。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元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中能国际贸易(天津)供应链有限公司272,540,000.0031.77%中润美嘉(大连)能源有限公司199,996,134.0923.31%中能(天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95,966,283.9622.84%冀中中冀黄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157,255,365.5218.33%中青进出口(天津)有限公司27,838,000.003.24%合计853,595,783.5799.50%

5、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78,064,865.34 22.93% 60,892,160.3978.00%17,172,704.95148,026,995.5857.20% 63,854,699.59 43.14%84,172,295.99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259,272,390.78 76.16% 10,420,802.084.02%248,851,588.70106,800,248.9041.27% 5,551,751.28 5.20%101,248,497.62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3,092,979.54 0.91% 2,712,979.5487.71%380,000.003,948,937.611.53% 2,596,503.95 65.75%1,352,433.66合计340,430,235.66 100.00% 74,025,942.0121.74%266,404,293.65258,776,182.09100.00% 72,002,954.82 27.82%186,773,227.27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其他应收款(按单位)

期末余额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连云港市丽港稀土实业有限公司55,385,568.3438,212,863.3968.99%

根据律师意见及代偿、往来可收回情况综合判断计提

辽宁天辰物流有限公司3,634,297.00 3,634,297.00 100.00%询证函无法回函

北京海新明大科技有限公司5,000,000.00 5,000,000.00 100.00%询证函无法回函

深圳市衡丰奕实业有限公司5,000,000.00 5,000,000.00 100.00%询证函无法回函

上海屹彤贸易有限公司2,000,000.00 2,000,000.00 100.00%询证函无法回函

香溢通联(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6,000,000.00 6,000,000.00 100.00%已诉讼周茜1,045,000.001,045,000.00100.00%

员工已离职,多次催收未果,故全额计提坏账。合计78,064,865.3460,892,160.39

78.00%--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账龄

期末余额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1年以内77,510,506.67387,552.530.50%1至2年105,478,548.081,054,785.481.00%2至3年47,338,333.042,366,916.655.00%3至4年19,362,300.171,936,230.0210.00%4至5年270,000.00135,000.0050.00%5年以上4,540,317.404,540,317.40100.00%合计254,500,005.3610,420,802.084.09%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2,026,989.69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4,002.50 元

(3)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无

(4)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元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往来款238,844,527.67112,375,822.85代偿款59,177,073.8855,688,939.21资金占用费22,006,316.674,200,000.00

备用金2,141,550.311,593,990.88保证金、押金17,835,055.7475,858,204.00其他425,711.399,059,225.15合计340,430,235.66258,776,182.09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连云港市丽港稀土实业有限公司

往来款 126,307,567.091年以内733868.51,

1-2年52649387.17,2-3年55000000.00,3-4年17924311.41

37.10% 42,135,271.40

成都万川物流有限公司

往来款 73,000,000.001年以内 21.44% 365,000.00中建四局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保证金 60,070,000.001年以内30000,1-2

年60035000,2-3年5000

17.65% 600,750.00

辽宁信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往来款22,006,316.671年以内612383.33,1-2年21393933.34

6.46%

217,001.25沈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保证金7,319,462.001-2年6862853,2-3年456609.00

2.15%

91,458.98合计288,703,345.76 84.81% 43,409,481.63

6、存货

(1)存货分类

单位: 元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开发成本708,221,082.60 708,221,082.60692,529,645.60

692,529,645.60开发产品598,355,852.65 682,395.71597,673,456.94598,355,852.65682,395.71 597,673,456.94库存商品3,805,331.87 535,869.033,269,462.84315,286,717.16535,869.03 314,750,848.13工程施工

0.00 0.00

0.00

原材料1,091,468.83 1,091,468.831,159,550.17

1,159,550.17低值易耗品249,045.95 249,045.95232,797.27

232,797.27委托加工物资82,039.75 82,039.757,465.75

7,465.75

发出商品 8,789,702.41

8,789,702.41在产品267,684.91 267,684.911,478,536.63

1,478,536.63合计1,312,072,506.56 1,218,264.741,310,854,241.821,617,840,267.641,218,264.74 1,616,622,002.90

(2)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 元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开发产品682,395.71 682,395.71库存商品535,869.03 535,869.03合计1,218,264.74 1,218,264.74

7、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 元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留抵房产税9,139,505.939,139,505.93待抵扣进项税13,252,103.6114,705,878.25预缴地方教育附加187,968.8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00,000.00100,000.00合计22,679,578.3523,945,384.18其他说明:留抵房产税系2013年本公司对地王国际花园和东方威尼斯项目以前年度转让车位征收的房产税进行汇算清缴,应退回房产税9,139,505.93元,公司缴清土地增值税前将申请税务局返还上述留抵房产税。

8、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 元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减变动

期末余额

减值准备期末

余额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权益法下确认

的投资损益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其他权益

变动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

或利润

计提减值准备

其他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海城三岩矿业有限公司302,107,120.01

-4,401,582.91

297,705,537.10381,571,069.82小计302,107,120.01

-4,401,582.91

297,705,537.10381,571,069.82合计302,107,120.01

-4,401,582.91

297,705,537.10381,571,069.82

9、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其它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48,922,870.428,106,388.853,475,442.49 60,504,701.76

2.本期增加金额

56,236.530.00142,525.56 198,762.09

(1)购置

56,236.530.00142,525.56 198,762.09

(2)在建工程转入

0.00

(3)企业合并增加

0.00

3.本期减少金额

0.000.000.00 0.00

(1)处置或报废

0.00

4.期末余额

48,979,106.958,106,388.853,617,968.05 60,703,463.85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1,460,620.975,886,548.41686,710.96 8,033,880.34

2.本期增加金额

2,390,364.23215,862.52336,713.68 2,942,940.43

(1)计提

2,390,364.23215,862.52336,713.68 2,942,940.43

3.本期减少金额

0.000.000.00 0.00

(1)处置或报废

0.00

4.期末余额

3,850,985.206,102,410.931,023,424.64 10,976,820.77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45,128,121.752,003,977.922,594,543.41 49,726,643.08

2.期初账面价值

47,462,249.452,219,840.442,788,731.53 52,470,821.42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无。

(3)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无。

(4)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无。

(5)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无。

10、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 元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盘锦公司生产线改造2,076,923.072,076,923.072,076,923.07

2,076,923.07pack 生产线及相关配套

0.000.0038,386.73

38,386.7310000 吨超细活性碳项目149,679.24 149,679.24 0.003000 吨碳基催化载体材料项目149,679.25 149,679.25 0.00年产 10000 吨高纯超细活性碳材料建设项目100,000.00 100,000.00 0.00江苏烯碳新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52,769.81 52,769.81 0.00合计2,076,923.07 0.00 2,076,923.07 2567438.10 452,128.30 2,115,309.80

11、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 元项目 计算机软件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315,726.00315,726.00

2.本期增加金额

152,211.26152,211.26

(1)购置

152,211.26152,211.26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467,937.26467,937.26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121,886.15121,886.15

2.本期增加金额

43,820.4843,820.48

(1)计提

43,820.4843,820.48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165,706.63165,706.63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302,230.63302,230.63

2.期初账面价值

193,839.85193,839.85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无。

12、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 元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本期摊销金额 其他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深圳银基烯碳能源办公室装修159,519.9363,808.02 95,711.91盘锦银新厂房改造11,582,210.13614,984.63 10,967,225.50江苏银基烯碳能源厂房办公室装修、改造1,132,252.60174,271.84118,343.69 1,188,180.75江苏银基烯碳能源网络安装服务费11,834.26142,681.1449,446.92 105,068.48合计12,885,816.92316,952.98846,583.26 0.00 12,356,186.64

13、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 元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减值准备110,324,580.8427,581,145.21106,670,376.32 26,667,594.08合计110,324,580.8427,581,145.21106,670,376.32 26,667,594.08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 元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应收利息24,687,752.166,171,938.0424,687,752.16 6,171,938.04合计24,687,752.166,171,938.0424,687,752.16 6,171,938.04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 元项目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27,581,145.21 26,667,594.08递延所得税负债6,171,938.04 6,171,938.04

14、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 元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抵押借款169,402,615.00231,393,535.00保证借款554,730,514.10559,730,514.10合计724,133,129.10791,124,049.10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抵押贷款:

2016 年 12 月 28 日,本公司从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皇姑支行取得借款 220,000,000.00 元,系抵押借款,借款期限为 2016 年 12 月 28 日至 2018 年 1 月 10 日,月利率 0.75%。本贷款由银基置业提供在建工程的抵押担保。2018年5月11日,本公司与葫芦岛银行重新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借款金额100,740,000.00元,借款期限12个月,从2018年5月11日至2019年5月8日止;由银基置业提供在建工程及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担保,黄远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18年上半年本公司偿还了 61,990,920.00 元,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该贷款余额55,402,615.00 元。

2017 年 11 月 9 日,本公司与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星海支行签订了编号“605010217000080”《盛京银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从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星海支行取得借款 38,000,000.00 元,系抵押借款,借款期限自 2017 年 11 月 9日至 2018 年 11 月 8 日,年利率 6.09%。双方签订了编号为“6050119216000006”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本贷款由沈阳黄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资产抵押,盘锦中跃提供保证担保,截至2018 年 6 月 30 日期末余额为 38,000,000.00 元。

2016 年,本公司子公司银基科技取得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发放的借款 78,000,000.00 元;已签署了编号“(2016)沈银短贷字第 000009 号”《人民币短期贷款合同》,借款期限自 2016 年 11 月 23 日至 2017 年 11 月 17 日,年利率为 6.525%,该借款由银基置业提供位于沈阳市浑北天坛地区的 158603.89 平方米土地(土地证号沈阳国用(2010)第 0198号)的抵押担保,由本公司提供保证担保。2017 年该公司未及时还本付息,经双方协商签订了编号为“(2017)沈银展字第000004 号”《人民币贷款展期合同》和编号为“(2017)沈银展字第 000004 号-担保 01”《保证合同》,由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展期至 2018 年 11 月 19 日,展期利率为 6.525%,双方还签订了编号为抵押权变更协议,原抵押物不变将原抵押期限延长至 2018 年 11 月 19 日,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偿还借款 2,000,000.00 元,期末余额76,000,000.00 元。保证借款:

2017 年 9 月 18 日,本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塔支行签订了编号“SY2210120170033”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塔支行取得贷款 78,000,000.00 元,系担保借款,由沈阳银基国际商务投资有限公司、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借款期限自 2017 年11 月 9 日至 2018 年 11 月 8日,年利率6.786%。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期末余额为 78,000,000.00 元。

2016 年 1 月 7 日,本公司取得贷款 50,000,000.00 元,系任子杰委托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向本公司发放;已签署了编号“公委贷字第 ZH1600000001158 号”《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借款期限自 2016 年 1 月 8 日至 2016 年 10

月 8 日,年利率为 10%。本贷款由银基置业、范志明提供担保;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此借款已逾期(逾期后年利率为15%),2018年上半年共偿还 5,000,000.00 元,期末余额 44,730,514.10 元。

2015 年,本公司取得北京润丰财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润丰”)发放的借款 400,000,000.00 元;已签署了编号“润丰财富(借)2015-11-001 字号”《借款合同》,借款期限自 2015 年 11 月 4 日至 2016 年 5 月 4 日,年利率为10%(展期后为 20%)。2016 年 5 月 4 日,银基集团代本公司偿还了 50,000,000.00 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贷款余额350,000,000.00 元,由银基集团、范志明、王大明、刘成文提供了担保。同时借款合同约定:“沈阳国用(2010)第 0198号”土地解押后,应利用该解押土地进行融资或转让,融资或转让获得的款项有限偿还本借款;公司在取得借款 5 个月内未能利用上述土地进行有效融资或转让,北京润丰有权作为该土地的抵押权人进行登记。本公司已向北京润丰财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提出“延期还款(承诺)申请书”并获得同意,借款延期至 2017 年 5 月 30 日前偿还,截至 2018 年 6 月 30日此借款已逾期,借款尚未归还期末余额为 350,000,000.00 元。2016 年,本公司子公司盘锦银基烯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盘锦市商业银行辽油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取得发放的借款 50,000,000.00 元,借款期限自 2016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7 年 11 月 10 日,月利率 0.68875%,系担保借款,该借款由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因 2017 年 11 月 10 日,本公司未按照借款约定日期偿还 2017 年 8 月 21 日-2017 年11 月 10 日本金及利息,金额为 50,000,000.00 元及 1,194,981.26 元,特向本公司提起诉讼;截至 2018 年 6 月 30日此借款已逾期(逾期后年利率为10.7445%),期末余额 50,000,000.00 元。

2017年8月17日,本公司子公司江苏银基烯碳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苏银行连云港陇海支行签署了编号“JK121217000520”、“JK121217000519”和“JK121217000497”的《借款合同》,共取得借款 14,000,000.00 元,系担保贷款,贷款期限均为自 2017年 8 月 17 日至 2018 年 8 月 15 日,年利率 5.8725%,由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担保合同编号“B2121217000157”,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期末余额共计 14,000,000.00 元。2017 年 8 月 18 日,本公司子公司江苏银基烯碳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苏银行陇海支行签署了编号“JK121217000518”和“JK121217000521”《借款合同》,分别取得借款8,000,000.00 元,系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为自 2017 年 8 月 18 日至 2018 年 8 月 15 日,年利率 5.8725%,由本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担保合同编号“B2121217000157”,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期末余额共计 8,000,000.00 元。

2017 年 8 月 16 日,本公司子公司江苏银基研究院有限公司与江苏银行连云港陇海支行签署了编号“JK121217000498”和“JK121217000499”的《借款合同》,共取得借款 10,000,000.00 元系担保贷款,贷款期限均为自 2017 年 8 月 17 日至 2018年 8 月 15 日,年利率 5.8725%,由本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担保合同编号“BZ121217000158”,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期末余额共计 10,000,000.00 元。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444,730,514.10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 元借款单位 期末余额 借款利率 逾期时间 逾期利率北京润丰财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350,000,000.0010.00%2016年5月5日

20.00%

成都民生银行(任子杰委托贷款)44,730,514.1010.00%2016年10月9日

15.00%

盘锦市商业银行辽油支行50,000,000.00月利率0.68875%2017年11月10日

10.7445%

合计444,730,514.10-- -- --

15、应付票据

单位: 元种类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银行承兑汇票1,732,789.181,000,000.00

商业承兑汇票

合计1,732,789.181,000,000.00

1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 元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工程采购款28,447,342.31 51,350,163.92货款128,270,073.88 114,174,844.86咨询费75,000.00 75,000.00服务费950,000.00其他353,289.69 311,707.92合计158,095,705.88 165,911,716.70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 元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香溢通联(上海)有限公司77,081,628.12未结算上海岐航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28,200,000.00未结算厦门华丽新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2,000,000.00未结算黑龙江奥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80,270.00未结算沈阳世创自来水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沈河分公司500,000.00未结算合计108,361,898.12--其他说明:账龄超过一年的大额应付账款主要是尚未支付工程采购款、货款。

17、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 元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1年以内280,833,887.75165,362,196.531至2年9,730,719.0015,894,778.002至3年17,362,569.3020,477,903.643年以上19,049,190.3419,327,626.00合计326,976,366.39221,062,504.17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 元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个人购房款19,996,400.00未达到确认收入条件个人购房款25,000,000.00未达到确认收入条件公司购房款13,403,544.30未达到确认收入条件个人购房款33,203,760.00未达到确认收入条件个人购房款43,048,240.00未达到确认收入条件个人购房款53,000,000.00未达到确认收入条件个人购房款63,000,000.00未达到确认收入条件合计30,651,944.30

18、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 元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

3,347,420.0812,385,478.1713,725,609.86 2,007,288.39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19,767.501,043,405.521,035,336.84 27,836.18

三、辞退福利

合计3,367,187.5813,428,883.6914,760,946.70 2,035,124.57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 元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3,294,258.2011,175,672.0712,526,067.06 1,943,863.21

2、职工福利费

0.00169,331.06169,331.06 0.00

3、社会保险费

10,961.35452,844.56448,280.46 15,525.45其中:医疗保险费10,248.97398,251.11394,176.01 14,324.07工伤保险费

103.7132,214.9832,051.98 266.71生育保险费

608.6722,378.4722,052.47 934.67

4、住房公积金

7,807.00532,021.72526,322.52 13,506.20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34,393.5320,851.7620,851.76 34,393.53

8、其他短期薪酬

0.0034,757.0034,757.00 0.00合计3,347,420.0812,385,478.1713,725,609.86 2,007,288.39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 元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

18,854.951,016,170.941,008,428.26 26,597.63

2、失业保险费

912.5527,234.5826,908.58 1,238.55合计19,767.501,043,405.521,035,336.84 27,836.18

19、应交税费

单位: 元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增值税11,548,712.4766,770,675.62营业税8,122,615.898,124,615.89企业所得税65,482,184.8382,133,896.71个人所得税6,916,293.706,888,509.72城市维护建设税1,386,783.994,072,384.65教育费附加921,241.252,430,637.20地方教育费附加191,207.651,009,502.79印花税72,649.07131,948.40土地使用税18,266.7018,288.59土地增值税82,975,318.3185,013,144.16房产税11,052,810.7112,038,005.37契税18,648,757.3818,648,757.38其他

40.00

合计207,336,881.95287,280,366.4820、应付利息

单位: 元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短期借款应付利息169,270,057.97136,965,572.67合计169,270,057.97136,965,572.67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 元借款单位 逾期金额 逾期原因

北京润丰财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52,833,333.33延期至 2017 年 5 月 30 日,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尚未归还

成都民生银行(任子杰委托贷款)8,530,026.82已判决盘锦市商业银行辽油支行259,429.16已判决合计161,622,789.31

21、应付股利

单位: 元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普通股股利407,991.53407,991.53合计407,991.53407,991.53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全体股东派发股利,股利金额合计为23,165,930.14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尚有407,991.53元由于无法找到股东未发放。

22、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往来款305,790,389.8395,644,408.65服务费3,064,492.8418,946,886.84借款210,000,000.00210,314,362.89借款利息658,061.0062,315.52车位款28,891,497.0057,745,996.00装修费31,767.3031,767.30补偿款177,970,000.00177,970,000.00代偿款20,054,058.008,132,293.49罚款

0.00600,000.00资金占用53,400,000.0140,830,555.56诉讼费85,945.00646,060.00其他1,445,450.624,096,464.17合计801,391,661.60615,021,110.42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沈河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177,000,000.00土地情况未定

杭州福远投资合伙企业139,083,333.34无法联系对方杭州林岚投资合伙企业124,316,666.67无法联系对方连云港市丽港稀土实业有限公司88,996,700.00与对方诉讼中车位款28,891,497.00未结算交通银行连云港分行4,749,058.00股权未过户,未结算合计563,037,255.01

23、预计负债

单位: 元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形成原因辽宁省地方税务局76,689,834.9569,117,401.83

根据沈阳市地方税务局第三稽查局(2016)20002号税务处理决定书,调整滞纳金。连云港市润财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0.007,434,000.00

根据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2017)苏0706民初408号判决书:银基烯碳为本案的担保人,担保合同有效,被判决全额承担担保责任。预计香溢通联赔偿款10,059,152.4710,059,152.47

根据律师询证函复函:银基烯碳为本案的担保人,担保合同有效,即会被判决全额承担担保责任。预计承担盘锦超额亏损6,729,487.756,729,487.75按照认缴股比预计亏损都田彦75,564.5175,564.51法院判决支付都田彦赔偿款朱金生、王玲

0.0013,350.00

法院判决支付朱金生、王玲赔偿款合计93,554,039.6893,428,956.56

24、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本次变动增减(+、-)

期末余额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其他 小计股份总数1,154,832,011.00 1,154,832,011.00

25、资本公积

单位: 元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资本溢价(股本溢价)68,285,361.08 68,285,361.08其他资本公积-3,921,777.39 -3,921,777.39合计64,363,583.69 64,363,583.69

26、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 元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发生额

期末余额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减:所得税费用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70,528,800.00 70,528,800.00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70,528,800.00 70,528,800.00其他综合收益合计70,528,800.00 70,528,800.00

27、盈余公积

单位: 元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法定盈余公积116,131,245.94 116,131,245.94合计116,131,245.94 116,131,245.94

28、未分配利润

单位: 元项目 本期 上期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431,217,725.58-508,367,283.82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431,217,725.58-508,367,283.82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850,101.3777,149,558.24期末未分配利润-421,367,624.21-431,217,725.58

29、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元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主营业务1,300,224,460.221,149,133,755.80524,061,070.92 524,099,086.90其他业务2,473,173.562,062,842.419,931.62 8,119.66合计1,302,697,633.781,151,196,598.21524,071,002.54 524,107,206.5630、税金及附加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营业税-2,000.00-282,464.20城市维护建设税856,955.6034,500.28教育费附加421,002.5515,119.24地方教育费附加293,501.9910,079.49印花税289,200.9788,757.66房产税15,745.0214,716.45土地使用税1,271,925.481,271,903.90土地增值税

0.00189,726.17车船使用税

400.002,280.00其他

280.00100.00合计3,147,011.611,344,718.99

31、销售费用

单位: 元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职工薪酬2,022,214.831,022,972.56交通费12,796.6415,672.00通讯费

179.781,925.00招待费177,032.664,157.00差旅费54,577.240.00办公费167,355.3474,796.00广告费2,045,285.36431,921.64印刷费

0.0050,000.00策划费75,425.5723,112.00服务费18,042,927.76420,208.06促销活动费55,900.00143,800.00过户费7,676.8537,622.72搬运费79,297.170.00修理费48,290.340.00其他27,944.8225,260.50合计22,816,904.362,251,447.48

32、管理费用

单位: 元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办公及招待费 3,540,852.372,530,127.69职工薪酬 10,857,167.2810,359,074.72水电及物业及租赁费 2,131,428.303,952,459.52税费 16,320.3315,726.42维修费 636,305.04462,373.47中介费 2,980,567.051,148,000.00折旧与摊销 1,647,334.541,002,567.72车辆交通费 445,669.60615,138.37诉讼费 473,981.07138,520.11宣传设计费 647,730.0032,108.22研发支出 1,989,966.31163,632.43券商服务费 133,091.6538,400.00咨询服务费 3,546,124.903,049,211.74通讯费 62,608.5585,827.94差旅费 974,738.671,041,841.58董事会费 47,622.00质量费 37,831.29其他 3,449,842.81552,324.19

合计 33,619,181.7625,187,334.12

33、财务费用

单位: 元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利息支出 65,052,674.5881,577,822.96减:利息收入 -48,057.59-63,605.24手续费支出 50,727.14459,531.20其他 -500,000.001,000,000.00合计 64,555,344.1382,973,748.92

34、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 元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

3,654,204.50756,465.80合计3,654,204.50756,465.80

35、投资收益

单位: 元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4,401,582.91-1,807,866.96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37,136,414.43合计-4,401,582.9135,328,547.47

36、营业外收入

单位: 元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244,405.30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244,405.30政府补助40,000.00625,697.0640,000.00其他19,616.49330.0019,616.49合计59,616.49870,432.3659,616.49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 元补助项目 发放主体发放原因 性质类型

补贴是否影响当年盈亏

是否特殊

补贴

本期发生金额

上期发生金额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2017年先进碳材料企业创造自主知识产权奖励

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管委会

补助 因符合地方政府

扶持政策而获得的补助 否 否40,000.00 0.00与收益相关合计-- -- -- -- -- 40,000.00 0.00--

37、营业外支出

单位: 元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0.0039,000.00

0.00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0.0039,000.000.00赔偿支出269,888.67356,630.50269,888.67滞纳金9,563,837.9312,042,761.989,563,837.93罚款支出839,701.007,231.75839,701.00违约金

0.0062,845.250.00其他309,771.9193,282.04308,522.03合计10,983,199.5112,601,751.5210,981,949.63

38、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 元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当期所得税费用2,554,207.98递延所得税费用-913,551.13-9,220,604.69合计1,640,656.85-9,220,604.69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 元项目 本期发生额利润总额8,383,223.28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2,825,545.17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271,337.19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115,687.52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1,029,238.63合计1,640,656.87

39、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40、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往来款245,464,509.30670,863,434.81利息收入48,057.5935,990,832.36保证金680,000.00补助收入40,000.00766,028.06其他85,474.7836,667,130.72合计246,318,041.67744,287,425.95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往来款140,746,076.22637,064,879.67销售费4,082,600.981,149,521.92办公费及招待费8,539,445.262,609,080.69水电费租赁费及物业费4,775,472.873,952,459.52审计等中介费5,116,640.334,197,211.74诉讼费1,951,658.07138,520.11银行手续费50,727.14459,231.82其他9,594,762.6013,112,892.17合计174,857,383.47662,683,797.64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无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无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无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融资服务费14,500,000.001,000,000.00合计14,500,000.001,000,000.00

4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 元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净利润6,742,566.43-79,732,086.33加:资产减值准备3,654,204.50756,465.80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2,942,940.43920,312.56无形资产摊销43,820.4819,027.85长期待摊费用摊销846,583.2658,771.86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0.00-244,405.30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0.0039,000.00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0.00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65,052,632.8182,577,822.96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4,401,582.91-35,328,547.47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913,551.13-189,116.45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0.00-9,031,488.24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305,767,761.08-4,697,441.70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854,468,191.532,193,619,726.47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582,471,960.44-2,476,897,828.4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6,542,309.44-328,129,786.39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现金的期末余额25,509,040.8818,022,975.79减:现金的期初余额20,161,399.3652,908,100.21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5,347,641.52-34,885,124.42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 元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现金

25,509,040.8820,161,399.36其中:库存现金84,757.8856,594.99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25,418,637.1620,099,158.53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5,645.845,645.84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5,509,040.8820,161,399.36

42、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 元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货币资金—银行存款7,979,645.03因账户冻结、止付使用受限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1,750,000.00票据保证金存货598,355,852.65因抵押、担保、查封受限合计608,085,497.68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无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无

3、反向购买:无

4、处置子公司:无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2018年,本公司子公司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设立沈阳万丽房地产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700万元,本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权,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未实缴出资。

6、其他:无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直接 间接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 沈阳 沈阳 房地产开发、销售

100.00%

投资设立沈阳银基东方威尼斯房产销售有限公司 沈阳 沈阳 房地产销售

100.00%

投资设立沈阳银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沈阳 沈阳

新材料开发、销售、技术咨询等

100.00% 投资设立

宁波杭州湾新区炭基新材料有限公司 宁波 宁波 贵金属贸易等

100.00%

投资设立碳基(上海)供应链有限公司 上海 上海 未开展经营活动

100.00%

投资设立北京银新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 北京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

100.00%

投资设立北京烯碳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 北京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100.00%

投资设立海城市镁兴贸易有限公司 海城 海城

耐火材料、滑石、矿产品、建材、钢材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江苏银基烯碳科技有限公司 连云港 连云港

碳新材料技术研发、转让等

80.00% 20.00%

投资设立江苏银基碳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连云港 连云港

碳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咨询及技术转让。

90.00% 10.00%

投资设立烯碳石墨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常州 常州

石墨烯及产品、碳材料的技术开发等

90.00% 10.00%

投资设立沈阳银基矿业有限公司 沈阳 沈阳

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矿产信息咨询

100.00%

投资设立

盘锦银基烯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盘锦 盘锦

动力电池、石墨烯新材料、碳纤维新材料的研发、制造、销售

51.00% 投资设立

深圳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 深圳

先进碳材料、石墨新材料的技术研发等

100.00% 投资设立

江苏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常州 常州

锂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石墨烯电池的研发等

90.00% 投资设立

福建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泉州 泉州

锂电池、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新能源汽车系统集成

90.00% 投资设立

天津银基贸易有限公司 天津 天津

矿产品、金属材料等批发兼零售

100.00% 投资设立

沈阳万丽房地产有限公司 沈阳 沈阳

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建筑工程施工

100.00% 投资设立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 元子公司名称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

的损益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盘锦银基烯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9.00%-2,499,571.92 -15,054,645.93江苏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0%-607,963.01 -841,389.77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 元子公司名称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非流动

负债

负债合计 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盘锦银基烯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1,393,361.69 31,624,190.89 53,017,552.58 66,400,885.44 66,400,885.44 22,166,106.1333,251,107.9055,417,214.03 67,972,288.0367,972,288.03江苏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77,208,401.92 30,485,637.98 307,694,039.90 249,953,967.07 249,953,967.07 281,254,108.7331,784,460.74313,038,569.47 266,999,341.64266,999,341.64

单位: 元子公司名称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

总额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营业收入净利润

综合收益

总额

经营活动现金

流量盘锦银基烯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5,101,167.19 -5,101,167.19 5,031.67 -5,285,761.63 -5,285,761.63-18,187,641.59江苏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9,243,237.44 -6,079,630.14 -6,079,630.14 -7,653,617.369,931.62-3,846,264.22 -3,846,264.2226,271,130.71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无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无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无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直接间接海城三岩矿业有限公司 海城 海城 镁矿石开采、耐火材料生产

40.00%

权益法

4、重要的共同经营:无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无

6、其他:无

十一、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

持股比例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

表决权比例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沈阳 投资管理11,470.00 11.27% 11.27%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银基集团成立于 1996 年 11 月 18 日,法定代表人黄远成,其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最终控制人为黄远成。银基集团股东中青城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青城投”)与实际控制人刘成文为一致行动人,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至 2017 年 1 月 26 日止。2017 年 12 月 8 日,本公司发布“2017-099《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权发生变更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2017 年 12 月 7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银基集团《告知函》,2017 年 12 月 7 日,银基集团之股东刘成文与远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成集团)签署了《关于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银基集团 10%股权转让给远成集团。2017 年 12 月 7 日,北京广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纳投资)的实际控制人黄东坡与远成集团签署了《关于北京广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广纳投资 10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远成集团,股权转让完成后,远成集团通过广纳投资间接持有银基集团 31.1%股权。远成集团直接、间接合计持有银基集团 41.1%股权,远成集团成为银基集团的控股股东,由于远成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黄远成,则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刘成文变更为黄远成。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与本企业关系海城三岩矿业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常州烯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注销中)其他说明:公司的联营企业情况的说明:常州烯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0月22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未实际经营,未实缴出资,正在办理注销手续。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关系

魏超文 现任董事长万江明 现任董事赵跃强 现任董事黄源 现任董事张海军 现任董事张玲 现任独立董事李备战 现任独立董事叶小杰 现任独立董事余为梁 现任监事会主席张华龙 现任监事姚志华 现任职工监事陈宜新 现任总经理、财务总监王利群

前代理董事长、董事、执行副总裁,2017年07月14日任期满离任刘成文 前董事,2017年07月14日任期满离任范志明 前董事、总裁,2017年07月14日任期满离任张小猛 前董事、常务副总裁,2017年07月14日任期满离任熊茂俊 前董事长,2017年12月29日换届离任杨海滨 前董事、总经理,2017年12月29日换届离任黄东坡 前独立董事,2017年12月29日换届离任谢征宇

前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17年12月29日换届离任

王菁

前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7年12月29日主动离职周德元 前独立董事,2017年12月29日换届离任吴粒 前独立董事,2017年12月29日换届离任王同渤 前独立董事,2017年12月29日换届离任张月 前监事,2017年12月29日换届离任李洞宇 前董事会秘书,2017年12月29日换届离任奥宇石墨集团有限公司 前联营企业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奥宇石墨深加工有限公司 前联营企业鸡东奥宇烯碳石墨投资有限公司

前全资子公司,2016年年末该公司前股东回购该公司100%股权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股东沈阳银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前最终控制人的配偶控制的企业沈阳银基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公司前最终控制人亲属控制的企业沈阳锦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前最终控制人的配偶控制的企业连云港市丽港稀土实业有限公司 前联营企业江苏丽港稀土材料有限公司

前联营企业连云港市丽港稀土实业有限公司对其有重大影响海城硕益耐火材料经贸有限公司 海城三岩子公司鸡西奥宇广厦建材有限公司

前联营企业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奥宇石墨深加工有限公司子公司深圳市立基盛科技有限公司 前执行副总裁张小猛哥哥张小雄控制的公司沈阳银基国际商务投资有限公司 前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沈阳银基控股有限公司 前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凯宾斯基饭店 前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盘锦中跃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对子公司盘锦银基有重大影响的少数股东深圳市锐拓新源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银基和江苏能源科技的少数股东范挺 前公司副总裁香溢通联(上海)供应链有限公司 前公司副总裁范挺任董事的企业北京时代天拓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前执行副总裁张小猛哥哥张小雄控制的企业深圳华控赛格科技有限公司 前执行副总裁张小猛哥哥张小雄控制的企业刘成武 公司前实际控制人刘成文弟弟远成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广东世阳物流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子公司江苏成润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子公司上海远益投资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子公司远成集团乐山西部商贸物流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子公司

远成集团遂宁西部物流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子公司云南远成物流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子公司西藏世阳物流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子公司福建远成物流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子公司黑龙江远成物流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子公司远成集团成都世阳物流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子公司辽宁远成物流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子公司上海远阳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子公司远成集团成都投资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子公司天津远成畅达物流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子公司四川远成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子公司石家庄远成物流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子公司新疆远成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子公司陕西远成物流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子公司北京远成物流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子公司广东远成快运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子公司昆明远成运输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子公司湖北远成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子公司济南远成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子公司安徽远成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子公司上海远成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子公司乐山远益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子公司云南远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子公司成都远成物流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子公司远成集团广元川北物流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子公司天津远成世阳物流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子公司金华远成物流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子公司远成快运(上海)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上海远成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甘肃远成物流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宁波远成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贵州世豪物流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山西世豪物流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内蒙古远成物流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

海南远成物流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宁夏远成物流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河南远成物流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吉林省世豪物流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江西世豪物流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江西远成物流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广西世阳物流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青海世豪物流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江苏远成投资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湖南远成物流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远成集团重庆物流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上海远成储运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杭州远成快运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宁波远成畅达快运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南京远成快运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金华世豪快运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湖北世阳快运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广西世豪快运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海南世阳快运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四川远成运输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安徽远成世阳快运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甘肃世阳快运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江西世阳快运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福州远成运输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重庆世阳运输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贵州大远成快运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云南世阳快运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中山世阳快运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深圳世阳快运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

福建世阳运输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宁夏远成快运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青海远成快运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陕西世阳快运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湖南世阳快运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新疆远成世阳运输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青岛远成宏大快运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河南世阳运输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北京远成快运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天津远成世豪运输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河北世阳快运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山东世阳快运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山西远成世豪运输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内蒙古世阳快运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辽宁世阳快运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吉林省宏川快运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黑龙江省英迈运输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西藏豪阳快运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苏州世豪快运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烟台远阳快运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大连豪阳快运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漯河宏川快运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徐州世阳快运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南通世豪快运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佛山世阳运输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上海翼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四川远成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上海世冠贸易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上海世阳投资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

上海豪阳投资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眉山市彭山区远成现代生态农庄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乐山远成文旅城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遂宁鑫鹏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遂宁恒阔置业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四川豪阳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遂宁晋佳置业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遂宁和鑫置业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上海造集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上海玖翊物流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上海玖擎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镇江造集物流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上海运桐物流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上海造集物流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山东黄河三角洲石油化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遂宁远成置业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上海袍商实业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川之骄子(上海)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温州远成畅达快运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常州世阳快运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远成快运(昆山)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东莞世阳快运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潍坊远成国际智慧物流城有限公司

远成物流和实际控制人黄远成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上海启民投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现任独立董事李玲任执行董事的企业上海悦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现任独立董事李玲任执行董事的企业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 现任独立董事李玲任高级合伙人律师企业上海市上正律师事务所 现任独立董事李备战任合伙人的企业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现任独立董事李备战任独立董事的企业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现任独立董事李备战任独立董事的企业唯凯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现任独立董事李备战任独立董事的企业上海裕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现任独立董事李备战任监事的企业

香港汉能薄膜发电公司 前任独立董事王同渤任独立董事的企业中国青旅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前任董事熊茂俊任海外事业部总监的企业福建金兴电子有限公司 前任董事黄东坡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深圳市佰德瑞科技有限公司 前任董事黄东坡任董事的企业中青城投控股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的前股东北京广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的前股东深圳市中青实业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的前股东北京黄金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与银基集团股东“中青城投”受“中青旅实业”同一控制(注)中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与银基集团股东“中青城投”受“中青旅实业”同一控制(注)

其他说明

北京黄金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国青旅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股东为:中青旅商贸(天津)有限公司,最终受中国青旅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控制。

5、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担保情况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主债务到期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

完毕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银基烯碳科技有限公司

2200万 2018.8.152017.8.18 2018.8.15 否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银基碳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1000万 2018.8.152017.8.10 2018.8.9 否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

盘锦银基烯碳新能源科技

5000万 2017.11.102016.12.30 2017.11.10 否深圳立基盛科技有限公司

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

5000万反担保

(注1)

2016.12.302017.11.11 2019.11.10 否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沈阳银基国际商务投资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800万 2018.9.252017.9.22 2018.9.22 否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沈阳银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7600万 2018.11.19

2017.11.22 2018.11.14 否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

沈阳银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18.11.14 2020.11.13否沈阳皇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盘锦中跃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800万2018.11.92017.11.9 2018.11.8 否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范志明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00万已偿还269485.9

2016.10.82016.1.8 2018.10.8 否

范志明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00万本金已还清

2015.12.17 2018.6.16 否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00万 2017.4.7 2017.4.6 2019.4.6 否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00万

2016.9.28

2016.9.28 2018.9.28 否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00万 2017.4.62017.4.6 2019.4.6 否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00万

2017.4.13

2017.4.13 2019.4.13 否香港中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保证担保以及其持有中国宝力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股份质押担保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0万2017.6.282017.6.28 2019.6.28 否范志明、王大明、刘成文、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0000万已偿还5000万

2016.6.202015.11.4 2018.5.4 否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连云港市丽港稀土实业有限公司

500万2016.12.302013.12.30

借款人归还本金及利息止

否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炭基新材料有限公司

7600万2017.4.14

2017.4.15 2019.4.14 否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7.5.12

宁波杭州湾还清为止

否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2000万2018.1.102016.12.30

与所担保的债权

同时存在

否注1:鉴于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人”)与盘锦市商业银行辽油支行(以下简称“贷款人”)签订的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16年盘商油保字第058206号,(以下简称“保证合同”),担保人为盘锦银基烯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合同编号:2016年盘商油贷字第058号),(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提供担保。深圳市立基盛科技有限公司应盘锦银基烯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请求,同意并确认以反担保保证人的身份自愿向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2016年12月30日与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以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为唯一收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的反担保保证合同。

(2)其他关联交易

单位:元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北京黄金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购买黄金交易费 395,051.93沈阳银基国际商务投资有限公司 沈阳办公室物业费、租金256,940.50 680,077.66沈阳银基控股有限公司 沈阳办公室租金476,252.70 296,884.80凯宾斯基饭店 停车费、员工餐费153,601.01 238,871.80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 元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预付账款 海城三岩矿业有限公司

104,700.00 104,700.00预付账款 奥宇石墨集团有限公司

9,408.00 9,408.00其他应收款 连云港市丽港稀土实业有限公司

126,307,567.0942,135,271.40 125,347,698.58 41,175,402.59其他应收款 香溢通联(上海)供应链有限公司6,000,000.00 6,000,000.00 6,000,000.00 6,000,000.00其他应收款 海城三岩矿业有限公司5,200,000.00 252,000.00 5,200,000.00 252,000.00其他应收款 江苏丽港稀土材料有限公司580,996.00 58,099.60 580,996.00 58,099.60其他应收款 沈阳银基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400,000.00 200,000.00 400,000.00 40,000.00其他应收款 鸡东奥宇烯碳石墨投资有限公司

96,700.0027,500.0096,700.0027,500.00其他应收款 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15,723.03 578.62

其他应收款 张月

17,983.002,400.00其他应收款 张小猛

1,962.00 1,962.00其他应收款 王利群

1,934.00 1,934.00其他应收款 姚志华

58,879.76

776.26

其他应付款 吴粒

0.00

15,817.48其他应付款 周德元

0.00

15,817.48其他应付款 王同渤

0.00

10,317.47

(2)应付项目

单位: 元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应付账款 香溢通联(上海)供应链有限公司

77,081,628.12 77,081,628.12应付账款 黑龙江奥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580,270.00 580,270.00其他应付款 深圳市立基盛科技有限公司

63,000.00 63,000.00其他应付款 连云港市丽港稀土实业有限公司

88,996,700.00 88,996,700.00其他应付款 盘锦中跃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2,712,980.09 13,219,692.17其他应付款 沈阳银基国际商务投资有限公司

0.00 1,962,747.50

其他应付款 王利群

963,473.00 963,473.00其他应付款 深圳华控赛格科技有限公司

951,000.00 951,000.00其他应付款 沈阳银基控股有限公司

80,406.30 593,769.60其他应付款 海城三岩矿业有限公司

500,500.00 500,500.00

其他应付款 沈阳银基国际国际商务投资有限公司凯宾斯基饭店

0.00 168,285.91

其他应付款 黄源

4,865.00 3,851.61其他应付款 张月

0.00 699.00

其他应付款 熊茂俊

0.00 435.92

其他应付款 陈宜新

3,480.00 0.00其他应付款 刘成武

13,245.90 13,245.90其他应付款 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65,000.00 10,900,289.31

十二、股份支付:无

十三、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2013年12月18日,本公司子公司银基置业与沈阳市沈河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签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协议,征收富民桥西《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沈阳国用(2010)第0198号地块,如果该宗土地无论何种原因不能在沈阳市土地交易市场成功交易,则该协议自动解除。公司已收到1.9亿元,2015年退还1300万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余额为1.77亿元列入其他应付款。由于此次拟被征收地块其中包含占地面积158603.89平方米的地块为沈阳银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7600万元贷款抵押物,银基置业承诺:在沈阳市土地储备中心与沈河区政府就该宗土地签订征收协议前,本公司解除全部该宗土地上的抵押,取得该宗土地完整权利。

2、或有事项:

2016年4月,宁波杭州湾新区炭基新材料有限公司、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香港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香溢通联(上海)供应链有限公司签订了《股票质押式带采购货物合作框架协议》,约定宁波杭州湾新区炭基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香溢通联(上海)供应链有限公司代为采购货物并另行签订《购销合同》、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前述委托采购业务产生的债权提供保证担保事宜。此外香溢通联(上海)供应链有限公司与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另行签订《最高额股票质押担保合同》,约定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本公司(股票代码:000511)的1000万股票及其派生权益对前述《股票质押式带采购货物合作框架协议》及《购销合同》项下产生的债权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2亿元的股票质押担保,担保合同担保期限为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合同生效后,香溢通联(上海)供应链有限公司按照《框架协议》及另行签订的《购销合同》为宁波杭州湾新区炭基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代采购货物,并向宁波杭州湾新区炭基新材料有限公司交付了货物,但宁波杭州湾新区炭基新材料有限公司未依约及时向香溢通联(上海)供应链有限公司支付采购货款,至今尚欠香溢通联(上海)供应链有限公司货款77,208,994.25元,香溢通联(上海)供应链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19日向宁波杭州湾新区炭基新材料有限公司、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出《催告函》,要求支付前述拖欠货款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担保责任。2017年5月10日,本公司出具承诺函,承诺就宁波杭州湾新区炭基新材料有限公司对香溢通联(上海)供应链有限公司的货款支付义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2017年6月26日公司接到法院寄来的应诉通知书。公司代理人于2018年5月30日收到一审判决书,判决如下:1.被告宁波杭州湾新区炭基新材料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香溢通联(上海)

供应链有限公司支付货款77081628.12元的主张以及自2016年8月20日起至上述货款付清之日止以7600万元为基数(如实际剩余货款低于改基数的,则以实际剩余货款为基数)按每日0.05%计取违约金;

2.被告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所涉的被告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被告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宁波杭州湾新区谈及新材料有限公司追偿;

3.原告对被告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000万股股票享有质权你,以依法处置

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在原告实现质权后,被告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权向宁波杭州湾新区谈及新材料有限公司追偿。

此外,判决书判决三被告共同负担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482049元。公司代理律师于2018年5月30日收到判决书,法定上诉期为2018年6月14日,公司出于诉讼成本等方面的考量经讨论决定不上诉。现一审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原告申请强制执行中。2018年7月11日上午公司有关领导获知,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托管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胡大街证券营业部的股份,被长城证券根据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浙)02执42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强制卖出。长城证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在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511)卖出不超过5000万股。2018年7月11日下午,公司收到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浙)02执426号《执行通知书》。2018年7月11日晚,公司披露《关于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情况的公告》。截止7月17日,累计强制出售21,735,215股。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据此事项计提的预计负债余额为10,059,152.47元。都田彦因劳动争议起诉子公司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都田彦于2016年8月1日入职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双方订立期限为2016年8月1日至2019年8月1日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2016年8月1日至2016年11月1日,约定执行标准工时制;离职前任职渠道经理。都田彦一审的诉讼请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40,769.58元;请求支付佣金费用2.8万元;请求支付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8月15日工资;请求配合办理失业金领取;请求支付本案诉讼费用。2018年1月24日上午九时开庭,对方律师及都田彦本人均到庭。双方曾试图达成调解意见,但因对数额有一定的争议,未调解成功。截至2018年6月30日,尚未收到一审判决。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子公司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据此计提的预计负债余额为75,564.51元。

2015年3月6日,宋廷杰、马志云与本公司子公司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贷款期间为360个月(2015年3月13日至2045年3月12日止),并以该房产向银行抵押。宋廷杰、马志云自2017年4月14日起未按期足额偿还借款本息。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湖支行诉至法院,宋廷杰、马志云偿还贷款本金941,918.34元、利息、罚息及复息合计15,471.44元,总计957,389.78元(计算截至日2017年7月14日止),因16号楼产权证系银基置业公司原因无法办理,银基置业有限公司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8日收到和平法院寄来的传票和起诉状。根据(2017)辽0102民初9973号判决书,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在该案中承担连带责任,代偿后有权利向另一被告人追偿。

2017年4月,朱金生,王玲与本公司子公司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位于沈阳市沈河区沈水路600-17号1-6-1号,建筑面积172.44平方米的房产。2017年10月15日装修结束,2017年10月22日发现厨房和餐厅地面有大量积水出现,发水造成原告屋内装修、家具被浸泡,损失巨大,水淹时间长达20余小时。起诉要求七楼邻居、物业、地产公司

承担赔偿责任。朱金生、王玲于2017.10.26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支付人民币15万元;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并在开庭前申请法院鉴定。根据2018年3月19日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针对本案出具的案件进展书,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计提预计负债13,350.00元,已于2018年5月全额偿付。

2013年,公司(当时名称为“沈阳银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为连云港润财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润财公司”)以债权方式投入丽港公司人民币500万的3年期的本金及利息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为500万元人民币,保证期间为自丽港公司与连云港润财公司签订之日起至丽港公司履行归还连云港润财公司投资本金及发生利息义务时为止。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丽港公司未归还上述款项。连云港润财公司已提起诉讼。 2017年8月2日公司收到海州区法院寄来的判决书,判决被告丽港稀土支付借款本金500万元及利息(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的利息为130万元,自2017年1月1日起的利息按月利率千分之十五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律师费15,000.00元。本公司承担上述款项连带还款责任。案件受理费56,010.00元,保全费5,000.00元,共计61,010.00元(原告已预交),由二被告连带负担。2018年1月2日公司接到连云港市中院寄来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丽港撤回上诉,一审判决书自该终审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对连云港润财公司的其他应付款余额为7,652,500.00元。

2015年12月公司取得深圳前海海润国际并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向本公司发放的贷款50,000,000.00元;已签署了编号“华兴深分战一委贷字第20151216001001号”《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借款期限自2015年12月17日至2016年10月8日,年利率为6%,本贷款由范志明提供担保。2016年本公司偿还了45,000.00元。上述款项到期后,本公司已向深圳前海海润国际并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延期还款(承诺)申请书”并获得同意,借款延期至2017年6月17日前偿还。2017年7月6日,深圳前海海润国际并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授权其全资子公司达孜中润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收取上述款项,2017年9月25日,公司支付49,767,416.92元至达孜中润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账户。但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未收到上述款项。截至2018年6月30日,该笔委托贷款已经逾期。

2016年,公司为海城三岩矿业有限公司向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申请的1年期人民币3,000万元的短期借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为3,000万元,保证期间为海城三岩矿业有限公司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若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日起两年。2018年3月30日上述借款已全部还清。截至2018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0。

2016年,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为盘锦银基烯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盘锦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油支行申请的1年期人民币5,000万的短期借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为5,000万元,保证期间为盘锦银基烯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担保余额5,000万元,该借款已经逾期。

3、其他:

2015年4月丽港公司向烯碳新材、第三人李斌、李普沛、狄建廷提起诉讼,第三人李斌、李普沛、狄建廷与银基烯碳签订了《增资合同》约定向丽港稀土实业有限公司增资2亿元。丽港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烯碳新材履行《增资合同》,支付增资款及违约金共计1.8亿元。案件于2015年4月27日起诉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案件经过最高人民法院裁定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2018年1月8日公司接到江苏高院于2017年12月29日制作的民事判决书,公司已申请上诉,截至2018年6月30日

本案件二审尚未判决。

2016年5月烯碳新材对连云港市丽港稀土实业有限公司、李斌、李普沛、狄建廷提起诉讼,烯碳新材为连云港市丽港稀土实业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李斌、李普沛、狄建廷以其各自所持有的连云港市丽港稀土实业有限公司的股权向银基烯碳提供了反担保。现银基烯碳为连云港市丽港稀土实业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向被担保人及反担保人进行追偿。银基烯碳要求被告偿还代偿金额59,783,065元及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止的利息,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作出(2016)辽01民初28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冻结反担保人李斌、李普沛、狄建廷质押担保的股权。后李斌、李普沛提出反诉要求注销股权质押登记。该案件于2016年5月27日起诉至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经过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沈阳中院已经于2017年12月20日制作一审判决书。2018年1月4日,连云港市丽港稀土实业有限公司已申请上诉,截至2018年4月24日本案件尚未判决。银基烯碳提起本次诉讼后,即自2016年5月后,本公司基于担保继续代丽港稀土实业有限公司偿还相关的债务(截至2018年6月30日,实际支付代偿金额已达95,345,329.17元),随着的时间的变化实际代偿金额还会增加。本公司可就后续代偿的部分,另行向连云港市丽港稀土实业有限公司、李斌、李普沛、狄建廷进行追偿。

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无。

2、利润分配情况:无。

3、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无

十五、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2、债务重组:无。

3、资产置换:无。

4、年金计划:无。

5、终止经营:无。

6、分部信息:无。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2017年,公司为江苏银基烯碳科技有限公司向江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陇海支行申请的1年期人民币2,300万元的短期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总额不超过2,300万元,保证期间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江苏银基烯碳科技有限公司债务到期(包括展期到期)后满两年之日止,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担保余额2,200万元。

2017年,公司为江苏银基碳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向江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陇海支行申请的1年期人民币1,000

万元的短期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保证期间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江苏银基碳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债务到期(包括展期到期)后满两年之日止,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担保余额1,000万元。2017年,公司为沈阳银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的1年期人民币7,800万元的短期借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为7,800万元人民币,保证期间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沈阳银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担保余额7,600万元。公司分别于2016年10月13日和2017年5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沈稽查局调查通字[2016]48号)、(沈稽查局调查通字[2017]001号);2017年6月16日和2017年9月5日分别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编号:处罚字[2017]65号)和中国证监会辽宁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编号:[2017]2号);2017年12月25日和2018年4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05号)和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1号)。

2015年4月16日,公司与融川公司签署《资产包转让合同》,将包括丽港公司40%股权一并转让予融川公司,转让总价206,184,547.30元。截至2015年11月,公司已全部收到上述款项;2015年4月27日,丽港公司以增资合同纠纷为由起诉本公司,将本公司持有的丽港公司40%股权冻结,致使本公司与融川公司签署的《资产包转让合同》中的股权无法完成工商变更手续,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本公司仍为丽港公司的工商登记股东。

2016年8月23日,公司收到辽宁省沈阳市地方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对我公司2001年1月1日至2011年11月30日“银河园”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向公司下达了《税务处理决定书》(沈地税三稽处【2016】20002号)。2017年1月13日,公司收到辽宁省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省地税”)《税务行政复议决定书》(辽地税复决字[2017]第1号),“维持沈阳市地方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作出的沈地税三稽处【2016】20002号《税务处理决定书》的具体行政行为。”。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公司账面已确认预计负债76,689,834.95元。

2014年,公司为丽港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申请的半年期人民币2,000万元的流动资金短期借款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保证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2016年已实际代偿7,483,065.00元。2016年7月21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达成补充执行和解协议,根据上述和解协议公司计提其他应付款——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13,249,058.00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对交通银行连云港分行的其他应付款余额为4,749,058.00元。

2014年,连云港市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投资公司”)委托江苏银行连云港锦云支行向丽港公司发放了1年期人民币1,000万元的委托贷款,公司为此贷款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丽港公司到期未还款,连云港投资公司已提起诉讼,公司已于2017年与连云港投资公司达成调解协议,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已全部偿还完毕。

2013年12月30日连云港市润财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连云港市丽港稀土实业有限公司;公司签订《投资协议》约定连云港市润财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债权方式出借丽港公司500万元,在出借资金转为丽港公司普通股权之前,丽港公司需按照8%支付利息。如果违约全部利息按照每月千分之15计算。投资期限为三年,公司对该债权提供连带担保责任。现投资期已届满该债权没有转换为股权,经多次催要丽港稀土至今未偿还本息。原告起诉要求被告丽港公司偿还本息及律师费合计631.5万元,要求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公司于2017年8月2日收到海州区法院寄来的(2017)苏0706民初408号判决书,

判决被告丽港公司支付借款本金500万元及利息(截止2016年12月31日止的利息为130万元,自2017年1月1日起的利息按月利率千分之十五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律师费15,000.00元。被告银基烯碳承担上述款项连带还款责任。案件受理费56,010.00元,保全费5,000.00元,共计61,010.00元(原告已预交),由二被告连带负担。2017年8月14日公司向海州区法院邮寄了民事上诉状,2017年11月2日公司收到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寄来的应诉通知书和传票,通知2017年11月17日上午9点开庭审理。丽港公司于2017年12月28日向二审法院提交撤回上诉申请,2018年1月2日银基烯碳接到连云港市中法寄来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丽港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书自该终审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8、其他:

截至2018年4月26日止,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依据(2017)苏0706民初408号之一,冻结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沈阳银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700万股权。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连云港市中院依据(2015)连商初字第00148号民事判决书和(2015)连执字第00520号执行裁定书,冻结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4000万股权,冻结期限自2016年4月12至2018年4月11日;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117000万股权,冻结期限2018年6月12日至2021年6月11日,执行案号:(2018)苏07执恢44号。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据(2015)苏商初字第00023-1号,冻结沈阳银基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丽港公司2000万股权,冻结期限2016年9月30日-2018年9月29日。

截至2018年6月30日,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依据(2016)苏0706民初第2878号民事判决书和(2016)苏07民终3086号民事判决书,冻结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连云港丽港稀土实业有限公司1200万股权,冻结期限为2016年9月30日至2018年9月29日。以上案件已结案,应由人民法院解除冻结。

十六、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95,310,000.00 99.93% 295,310,000.00172,241,200.0099.88% 172,241,200.00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00,000.00 0.07% 200,000.00 100.00%200,000.000.12% 200,000.00 100.00%合计295,510,000.00 100.00% 200,000.00 0.07%295,310,000.00172,441,200.00100.00% 200,000.00 0.12%172,241,200.00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2)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 账龄 占应收账款期末

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宁波杭州湾新区炭基新材料有限公司 往来款278,360,000.001 年内

94.20%

江苏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往来款7,950,000.001 年内

2.69%

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 往来款5,000,000.001 年内

1.69%

北京银新投资有限公司 往来款4,000,000.001 年内

1.35%

个人购房款 房款200,000.005年以上

0.07% 200,000.00

合计

295,510,000.00 100.00% 200,000.00

2、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59,019,865.34 4.88% 41,847,160.39 70.90%17,172,704.951,104,931,923.0098.05% 40,887,291.58 3.70%1,064,046,631.4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1,149,556,218.93 95.10% 233,795.06 0.02%1,149,322,423.87 21,495,630.341.95% 211,220.74 0.97%21,484,409.60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174,000.00

0.01% 174,000.00 100.00%522,037.98 174,000.00 54.37%146,037.98合计1,208,750,084.27 100.00% 42,254,955.45 3.50%1,166,495,128.821,126,949,591.32100.00% 41,272,512.32 3.66%1,085,677,079.00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其他应收款(按单位)

期末余额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连云港市丽港稀土实业有限公司55,385,568.34 38,212,863.3968.99%根据律师意见及代偿、往来可收回情况综合判断

辽宁天辰物流有限公司3,634,297.00 3,634,297.00100.00%实际控制人已被司法控制合计59,019,865.34 41,847,160.39--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账龄

期末余额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1年以内3,471,145.2817,355.73 0.50%1至2年21,593,933.34 215,939.33 1.00%5年以上

500.00 500.00 100.00%合计25,065,578.62 233,795.06 0.93%

(2)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元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往来款1,125,868,932.40 1,042,663,345.51代偿款59,019,865.34 54,425,699.83资金占用费22,006,316.67备用金1,480,077.98 318,667.25押金

500.00

其他374,891.8829,541,378.73合计1,208,750,084.27 1,126,949,591.32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

余额北京银新投资有限公司 往来款 464,609,447.21

1年以165,611,834.20 ;1-2年298,997,613.01

38.44%

宁波杭州湾新区炭基新材料有限公司往来款 256,912,717.21

1年以内183,932,100.00 ;1-2年72,980,617.21

21.25%

沈阳银基矿业有限公司 往来款 185,057,402.031年以内 15.31%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 往来款 166,770,737.99

1年以内789,764.00 ;1-2年165,980,973.99

13.80%

连云港市丽港稀土实业有限公司 担保代偿 55,385,568.34

1年以内959,868.51 ;1-2年34,815,529.09 ;2-3年19,610,170.74

4.58% 38,212,863.39

合计-- 1,128,735,872.78-- 93.38% 38,212,863.39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 元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对子公司投资1,432,928,176.75 149,618,751.071,283,309,425.68 1,428,655,268.41149,618,751.07 1,279,036,517.34合计1,432,928,176.75 149,618,751.071,283,309,425.68 1,428,655,268.41149,618,751.07 1,279,036,517.34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 元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本期计提减

值准备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652,805,740.27652,805,740.27海城镁兴贸易有限公司534,466,600.00534,466,600.00 149,618,751.07沈阳银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9,382,928.149,382,928.14北京银新投资有限公司10,000,000.0010,000,000.00江苏银基碳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2,000,000.002,000,000.00江苏银基烯碳科技有限公司40,000,000.0040,000,000.00烯碳石墨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80,000,000.0080,000,000.00深圳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000,000.00100,000,000.00盘锦银基烯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272,908.344,272,908.34合计1,428,655,268.414,272,908.341,432,928,176.75 149,618,751.07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元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服务费116,102,641.51房产销售-11,321.00合计116,091,320.51

十七、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项目 金额 说明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40,520.8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0,964,103.86土地增值税和契税的滞纳金、罚款罚息等减:所得税影响额-2,583,584.62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4,636.97合计-8,344,635.37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01%0.01 0.0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85%0.02 0.02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和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2、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3、报告期内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咨询网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

的原稿。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魏超文 2018年8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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