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自2018年1月至2018年10月,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累计获得各项政府补助资金共计1,896.4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获得补助单位 | 补助项目 | 发放主体 | 补助形式 | 补助金额(万元) | 补助到账时间 | 政府批文或其他相关文件 | 是否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1 | 子公司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国家金库珠海市中心支库、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后旗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 | 现金 | 1,298.08 | 2018年1月至2018年10月 | 财税[2015]74号 | 是 | 是 | 与收益相关 |
2 | 云浮新港港务有限公司 | 保税仓港杂费 | 罗定市商务局 | 现金 | 23.58 | 2018年4月、2018年8月 | 云港市场(2018)24号 | 是 | 是 | 与收益相关 |
3 | 子公司 | 促进再就业经费 | 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 现金 | 3.19 | 2018年3月至2018年10月 | 珠人社〔2015〕312号、珠人社〔2017〕68号 | 是 | 是 | 与收益相关 |
4 | 中国珠海外轮代理有限公司 | 港建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海事局 | 现金 | 41.21 | 2018年3月至2018年8月 | 财综〔2011〕29号 | 是 | 是 | 与收益相关 |
5 | 云浮新港港务有限公司 | 港务费返还 | 云浮市港航管理局六都港航管理分局 | 现金 | 45.00 | 2018年8月 | 云交(2008)6号 | 是 | 是 | 与收益相关 |
6 | 珠海港捷多式联运有限公司 | 海铁联运重箱补助 |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 现金 | 2.92 | 2018年1月 | 珠府函(2016)360号 | 是 | 是 | 与收益相关 |
7 | 珠海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 集装箱补贴专项资金 |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 现金 | 15.16 | 2018年1月 | 珠府函(2016)360号 | 是 | 是 | 与收益相关 |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1、补助的类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
8 | 珠海市广华燃气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 金湾区创新驱动扶持资金 | 珠海市金湾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 现金 | 15.00 | 2018年9月 | 珠金政办(2016)8号 | 是 | 是 | 与收益相关 |
9 | 子公司 | 企业扶持金 | 珠海市平沙镇镇政府 | 现金 | 74.67 | 2018年9月 | 珠港区[2011]120号 | 是 | 是 | 与收益相关 |
10 | 公司及子公司 | 稳岗补贴 | 珠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梧州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 现金 | 23.16 | 其中2018年3月至9月收到22.3万元,剩余0.86万元将于2018年12月收回 | 珠人社〔2015〕312号、珠人社〔2017〕68号、桂人社发[2015]47号 | 是 | 是 | 与收益相关 |
11 | 子公司 | 灾后复产扶持资金 |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 现金 | 16.77 | 2018年2月、2018年8月 | 珠港区[2018]83号 | 否 | 否 | 与收益相关 |
12 | 珠海可口可乐有限公司 | 青苗及附着物补偿 | 珠海市香洲区财政国库 | 现金 | 5.68 | 2018年1月 | 珠府(2015)43号 | 否 | 否 | 与收益相关 |
13 | 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资助资金 | 珠海市香洲区财政局 | 现金 | 155.00 | 2018年7月、2018年8月 | 粤科函高字〔2016)1737号、珠科工信〔2016〕727号 | 是 | 是 | 与收益相关 |
14 | 浙江科啸风电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房产税减免 | 玉环市地方税务局大麦屿税务分局 | 现金 | 6.98 | 2018年3月 | 玉地税政【2017】38号 | 是 | 是 | 与收益相关 |
15 | 珠海港(梧州)港务有限公司 | 粮食中转物流 | 梧州市第三产业发展中心 | 现金 | 150.00 | 其中75万于2018年10月收到,剩余75万在合同工程完工后收回 | 梧发改财贸【2018】360号 | 是 | 是 | 与资产相关 |
16 | 港口物流补贴 | 梧州市第三产业发展中心 | 现金 | 20.00 | 2018年10月 | 梧发改财贸【2018】360号 | 是 | 是 | 与资产相关 | |
总 计 | 1,896.40 |
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有关规定,上述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为1,726.40万元,其中将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1,703.96万元计入“其他收益”科目,偶然性发生的或者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22.44万元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为170万元,自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起按照该资产预计使用期限,平均分摊转入各年损益,因此计入“递延收益”科目。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预计上述政府补助资金对公司2018年度利润的影响额为1,726.40万元,对公司资产总额的影响为170万元。(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当年损益的影响情况仍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及类似文件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