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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矿业: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2-16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12 月 12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
议于 2017 年 12 月 15 日下午 15:30 在公司总部十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
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8 人(其中:独立董事李强新书面授权委托独立董事姜
青梅代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决议合法有效。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吉兴业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吉兴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吉兴业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构成如下:
    1、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主席:吉兴业
    成员: 李强新、吉兴军
    2、提名与治理委员会:
    主席: 姜青梅
    成员: 隋景祥、吉祥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席: 李强新
    成员: 姜青梅、董永
    4、审计与法律委员会
    主席:隋景祥
    成员:姜青梅、孙凯
    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
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吉兴业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与治理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聘
任吉兴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
事会届满之日止。吉兴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吉兴军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与治理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聘
任董永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同意聘任董永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同意聘任罗斌
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张树成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孙凯先生为公
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李学天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张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
理。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
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按照规定,本议案分拆为 6 项子议案逐项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4.1《关于聘任董永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2   《关于聘任董永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3 《关于聘任罗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4   《关于聘任张树成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5 《关于聘任孙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6 《关于聘任李学天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7   《关于聘任张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吉兴业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与治理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聘
任孙凯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
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孙凯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发表了
独立意见,同意上述聘任。孙凯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孙凯先生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76-8833387      传 真:0476-8833383
   电子邮箱:sunkai5611@vip.sina.com
   联系地址: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 76 号兴业大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
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意聘任姜雅楠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姜雅楠女士
简历详见附件。
    姜雅楠女士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476-8833387      传 真:0476-8833383
    电子邮箱:jyn_xyky@sina.com
    联系地址: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 76 号兴业大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审计监察部部长的议案》;
    董事会聘任李建英先生为公司审计监察部部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李建英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总部办公的需要,公司决定与控股股东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向其租赁位于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 76 号兴业集团办公楼主楼
二、三、四、五、八、九层及附楼二、三、四、五层,租赁面积为 14,967 平方米,
租赁期限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租金标准:480 元/年/建筑平方
米,年租金 7,184,160.00 元(包含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办公物品使用权)。内容详
见《兴业矿业: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79)。
    公司独立董事隋景祥先生、李强新先生和姜青梅女士就本次房屋租赁关联交易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1、董事会在发出《关于房屋租赁关联交易的议案》前,已经取得了我们的认可,
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2、该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
原则,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
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3、同意公司与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吉兴业先生、吉兴军
先生、吉祥先生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件:
    吉兴业,男,1959 年 12 月出生,高中学历。曾任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吉兴业先生为控股股东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直接持有本公司
股票 40,000 股,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吉兴军,男,1968 年 7 月出生,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曾任内蒙古兴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
    吉兴军先生为控股股东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直接持有本公司
股票 40,000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的任职资格规定,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
    董永,男,1972 年 10 月出生,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曾任内蒙古兴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董永先生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现直接持有本
公司股票40,000股,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
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的任职资格规定,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
力和条件。
    孙凯,男,1973 年 8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内蒙古兴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孙凯先生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现直接持有本
公司股票80,000股,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
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的任职资格规定,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
力和条件。
     罗斌,男,1979 年 12 月出生,大学本科,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一级建造师
(矿业工程)。曾任东乌旗多金属矿工程师、处长;赤峰富生矿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内蒙古兴业集团锡林矿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罗斌先生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
票,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
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
       张树成,男,1973 年 7 月出生,大学本科。曾任大新铅锌矿副矿长兼化验室
主任,桐柏矿业董事长助理,桐柏矿业董事长兼总经理,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唐河时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目前,张树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
系,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吉兴业先生妹夫;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李学天,男,1978 年 8 月出生,大学本科。曾任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办主任、副总裁助理、供应部部长、总裁助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李学天先生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现直接持有
本公司股票 40,000 股,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张斌,男,1979 年 3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内蒙古兴业集团
锡林矿业生产处调度员、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证券部部长。
       截至目前,张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
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吉兴业先生外甥;未受到过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李建英,男,1964 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工程师。曾就职于赤
峰市松山区穆家营供销社;曾任内蒙古兴业集团锡林矿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
理,内蒙古兴业集团融冠矿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大新铅锌矿生产副矿长、
矿长,赤峰吉兴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本公司审计监察部部长。
    截至目前,李建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
联关系,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吉兴业先生妻弟;未受到过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
惩戒对象”。
       姜雅楠,女, 1989 年 12 月出生,大学本科。2012 年 7 月入职公司证券部,
先后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证券事务等工作,现任公司证券部副部长、证券事务代
表。
       姜雅楠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它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它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
“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
事务代表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会
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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