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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工机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8-04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徐工机械股票代码:000425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住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驮蓝山路26号通讯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驮蓝山路26号

签署日期:2018年8月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声明 ...... 13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4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公司、上市公司、徐工机械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徐工有限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盈灿投资湖州盈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泰元投资湖州泰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泰熙投资湖州泰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报告书、本报告书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江苏省国资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如无特别说明,为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或取整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注册地: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驮蓝山路26号
法定代表人王民
注册资本:125,301.3513万元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工程机械及成套设备、专用汽车、建筑工程机械、矿山机械、环卫机械、环保设备、发动机、通用基础零部件、家用电器、仪器、仪表、电子产品制造、加工、销售;环保工程;工程机械研究、开发、试验,自研产品及配件销售;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02年7月28日
营业期限:2002年7月28日至2022年7月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01741312853M
通讯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驮蓝山路26号
联系电话:0516-87565623
主要股东: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二)股权结构

徐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100%

100%1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信息

序号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1王民董事长中国江苏徐州
2陆川董事中国江苏徐州
3杨东升董事、总经理中国江苏徐州
4王岩松董事中国江苏徐州
5吴江龙董事中国江苏徐州
6张守航董事中国江苏徐州
7孙建忠董事中国江苏徐州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或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原因及持股计划

一、权益变动原因

(一)2015年6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徐工机械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二)2015年7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徐工机械股份

针对2015年7月期间证券市场出现的非理性波动,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判断和对中国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信心,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资管计划增持公司股份。

(三)201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增加、持股比例不变

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公司2015年6月30日总股本2,361,429,234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合计转增4,722,858,468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361,429,234增加至7,084,287,702股。

2015年9月23日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相应

上升,持股比例不变。

(四)2016年1月信息披露义务人收到代垫股份偿还,持股数量和比例上升2016年1月12日,温州市液压附件厂、无锡市太湖低压铸造有限公司、徐州

市宏伟工程机械厂三位限售股份持有人偿还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徐工机械股权分置改革时代垫的股份161,022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和比例上升。

(五)2016年4-6月公司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不变、比例上升

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6年4-6月期间公司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并于2016年6月12日实施完毕,回购股份共计76,560,047股。上述回购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由7,084,287,702股降至7,007,727,655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徐工机械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上升。

(六)2018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下降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8]182号)核准,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825,940,775股股票。公司已于2018年7月19日办理完毕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增股份登记申请,新增股份于2018年8月2日上市,公司的总股本由7,007,727,655股增至7,833,668,430股。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数未发生变化,但由于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参与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降低。

二、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目前尚无明确的计划。

如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权益变动前后持有徐工机械股份的情况

(一)2015年6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徐工机械股份2015年6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徐工机械股份,权益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减持日期减持方式成交均价(元/股)减持数量(股)
2015年6月3日集中竞价16.4645,617,100
2015年6月4-5日集中竞价16.9224,200,000
2015年6月25日集中竞价15.50182,900
合计70,000,000

上述减持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徐工机械股份1,037,602,125股,持股比例43.94%;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徐工机械股份967,602,125股,持股比例40.98%。

(二)2015年7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徐工机械股份2015年7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徐工机械股份,权益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增持日期增持方式成交均价(元/股)增持数量(股)
2015年7月15日集中竞价12.5620,858,205
2015年7月16日集中竞价12.563,500,000
2015年7月17日集中竞价13.553,000,000
合计27,358,205

上述增持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徐工机械股份967,602,125股,持股比例40.98%;增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徐工机械股份994,960,330股,持股比例42.13%。

(三)201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增加、持股比例不变

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公司2015年6月30日总股本2,361,429,234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合计转增4,722,858,468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361,429,234增加至7,084,287,702股。

2015年9月23日公司实施完毕上述利润分配方案,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徐工机械股份由994,960,330股变为2,984,880,990股,持股比例不变。

(四)2016年1月信息披露义务人收到代垫股份偿还,持股数量和比例上升2016年1月12日,温州市液压附件厂、无锡市太湖低压铸造有限公司、徐州

市宏伟工程机械厂三位限售股份持有人偿还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徐工机械股权分置改革时代垫股份161,022股,本次代垫股份偿还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徐工机械股份为2,985,042,012股,持股比例42.14%。

(五)2016年4-6月公司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上升

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6年4-6月期间公司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并于2016年6月12日实施完毕,回购股份共计76,560,047股。上述回购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不变,仍为2,985,042,012股,持股比例上升为42.60%。

(六)2018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下降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徐工机械2,985,042,012股股票。徐工机械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825,940,775股后,公司总股本由7,007,727,655股增至7,833,668,43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其持股数量不变,仍为2,985,042,012股,持股比例下降至38.11%。

综合上述权益变动后,徐工有限持股比例由43.94%变为38.11%,减少5.83%。徐工有限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徐工集团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发生变化。

二、权益变动的批准程序

(一)公司201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批准程序2015年8月27日,徐工机械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15年9月15日,徐工机械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

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二)公司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批准程序2015年7月13日,徐工机械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临时)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

2015年7月30日,徐工机械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

(三)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准程序1、发行方案的审议批准2016年12月12日,徐工机械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临时),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

2016年12月29日,徐工机械召开了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2017年5月6日,徐工机械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化地下空间施工装备制造项目、智能化物流装备制造项目及智能化压缩站项目的实施地点等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同时与发行对象盈灿投资、泰元投资、泰熙投资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2017年11月13日,徐工机械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增资徐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不再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投项目,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调整为不超过415,600万元(含本数);同时,各认购对象的认购金额及认购股数按照公司与各认购对象于2016年12月12日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中有关约定进行调整。

2017年12月7日,徐工机械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至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议案已经2017年12月26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8年7月5日,徐工机械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就认购对象之一上海华信国际集团工业装备有限公司无条件放弃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中的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进行相应调整。除上述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2、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监管部门审核过程

2016年12月23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江苏省国资委关于同意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项的批复》(苏国资复[2016]131号),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7年12月27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2018年1月23日,中国证监会向徐工机械出具《关于核准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82号),核准徐工机械本次非公开发行。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已履行完毕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程序,亦经江苏省国资委批准、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并核准,该等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目标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

四、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情况

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日期为2016年12月1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徐工机械股票数量为2,985,042,012股。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的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人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 民

签署日期: 2018年8月3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一)置备地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驮蓝山路26号(二)联系电话:0516-87565623(三)联系人:李栋

(本页无正文,为《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 民

签署日期: 2018年8月3日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驮蓝山路26号
股票简称徐工机械股票代码00042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驮蓝山路26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比例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因1、收到代垫股份偿还致使持股比例上升;2、公司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致使持股比例降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数量: 1,037,602,125股 持股比例: 43.94%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后持股数量: 2,985,042,012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 38.11% 变动比例: -5.83%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1.因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形成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 2.上述关联交易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

(本页无正文,为《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 民

签署日期: 2018年8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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