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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工机械: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17年付息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0-17
债券代码:112462      债券简称:16徐工02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2017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简称“16 徐工 02”、本期
债券,债券代码:112462)将于 2017 年 10 月 24 日支付 2016
年 10 月 24 日至 2017 年 10 月 23 日期间的利息。
     1.债券登记日:2017 年 10 月 23 日。
     2.债券付息日:2017 年 10 月 24 日。
     3.每手(面值 1,000 元)“16 徐工 02”付息人民币 31.00
元(含税)。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或
发行人)于 2016 年 10 月 24 日发行的本期债券至 2017 年 10
月 24 日将期满 1 年。根据公司“16 徐工 02”《2016 年面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和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上市
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本期债券将进行付息,现将有关
                                                              - 1 -
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2. 债券期限: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3. 债券简称:16 徐工 02。
    4. 债券代码:112462。
    5. 发行规模:人民币 15 亿元。
    6. 债券利率:本期债券前三年票面利率为 3.10%。
    7. 赎回选择权:本期债券设置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
行人将于本次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行使
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权,发行人将以
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期公司债券。
    8.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若发行人在本期债券第 3 个
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放弃行使赎回权的公告,将同时发
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发
行人有权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以及调整
幅度。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
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9.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
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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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次债券全部或部分
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
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
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公司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次
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行使
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
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
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
选择权。
    10.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11.票面金额:人民币 100 元。
    12.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
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
起支付。若发行人在第 3 年末行使赎回权,或投资者行使回
售权,则赎回或回售的全部或部分本金加第 3 年应计利息在
其兑付日支付。
    13.起息日:2016 年 10 月 24 日。
    14.付息日: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 10 月 24 日为上一个
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
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15.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17 年 10 月 24 日。
    16.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7.信用级别: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 AAA。
                                                 - 3 -
    18.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6 年 11 月 22 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9.本期债券登记、托管、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根据《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票面利率公告》,本
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3.10%,本期债券每手(面值 1,000 元)
“16 徐工 02”付息人民币 31.00 元(含税)。
    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每手(面
值 1,000 元)“16 徐工 02”实际派发利息为 24.80 元,扣税
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每手(面值 1,000
元)“16 徐工 02”实际派发利息为 27.90 元。
    三、本期付息债券登记日及付息日
    1.债券登记日:2017 年 10 月 23 日。
    2.付息日:2017 年 10 月 24 日。
    四、本期债券付息对象
    本期债券付息对象为截止 2017 年 10 月 23 日(该日期
为债券登记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16 徐工 02”的债券
持有人。
    五、本期债券付息方法
    1.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 4 -
     2.在本次付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利息
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次债券的利
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
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3.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公司
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
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
施事宜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
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
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
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
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 非 居 民 企 业 所 得 税 源 泉 扣 缴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 国 税 发
[2009]3 号)等规定,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
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应缴纳 10%企业所得税,由
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 5 -
    非居民企业债券持有者如需获取完税证明,请于 2017
年 11 月 15 日前与本公司联系(见如下咨询联系方式)。
    3. 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敏芳
    地址:江苏省徐州经济开发区驮蓝山路 26 号
    联系电话:0516-87565621
    传真:0516-87565610
    邮编:221004
       八、相关机构
    1.主承销商、受托事务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联系人:朱海文
    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联系电话:021-38676776
    传真:021-50688712
    邮政编码:200120
    2. 联席主承销商: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婷婷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10 号南半幢 9 楼
    联系电话:021-68761616
    传真:021-68767880
                                                 - 6 -
    邮政编码:200063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人:赖兴文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
证券交易所广场 22-28 楼
    邮政编码:518031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16 日
                                                - 7 -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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