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报问询函
公司部半年报问询函〔2018〕第28号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部在对你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半年报”)事后审查中关注如下事项:
1. 报告期内,你公司确认投资收益8.6亿元,其中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6.6亿元,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1.6亿元,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4,265.5万元。根据半年报,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事项为出售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宜化”)80.1%股权。请你公司说明以下事项:
(1)处置日新疆宜化的净资产账面价值,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计算过程。
(2)新疆宜化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的计量方法及结果,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的计算过程。
(3)半年报显示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长3倍有余,全部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及衍生金融工具期初和期末余额均为0。请说明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具体情况及其投资收益的计算过程。
2. 今年6月,你公司将新疆宜化80.1%的股权过户至宜昌新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新发”),目前持有新疆宜化19.9%的股权,你公司将其确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请你公司说明以下事项:
(1)你公司是否在新疆宜化董事会或管理层派出代表,是否参与新疆宜化财务和经营决策制定过程,新疆宜化的生产经营是否依赖你公司的技术等,并结合前述因素,说明你公司将新疆宜化19.9%股权确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合理性。
(2)以成本法计量新疆宜化19.9%股权的原因,初始入账金额及期末账面价值的计算过程。
3. 报告期末,你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为79.6亿元,其中对新疆宜化担保额度为4.9亿元,实际担保金额为3.0亿元。在《重大资产出售重组报告书(修订稿)》中,你公司表示重组完成后,将与宜昌新发及新疆宜化共同与相关债权人沟通,变更担保方式为你公司和宜昌新发按照持股比例为新疆宜化提供保证担保;经与债权人协商无法变更担保方式的,就你公司超出出资比例对新疆宜化提供的担保,由宜昌新发以持有新疆宜化的部分股权提供质押反担保;新疆宜化对于你公司提供的担保将提供抵(质)押物作为反担保。请你公司补充披露担保解决措施的进展情况,截至6月30日你公司是否存在超比例提供担保的情形,宜昌新发和新疆宜化是否提供反担保措施。
4. 今年4月,你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预案,预计全年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及服务7.2亿元,销售产品1.3亿元。请你公司补充披露今年上半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情况,是否达到《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
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第三十八条的披露要求,如是,请在半年报中补充披露。
5. 报告期内,你公司存在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4,000万元、应付融资租赁款2,972.2万元。请你公司说明上述两笔逾期款项的逾期利息金额,一直未偿还的原因,逾期期间违约金的计算标准和金额,债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天津南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是否对你公司逾期行为提起诉讼或仲裁。另外,请你公司复核半年报第36页“九、公司逾期未偿还债项”填报内容是否正确,如否,请及时更正半年报。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并在2018 年9月2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涉及信息披露事项的,请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管理部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