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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程控股: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8—2020年)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6-02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8—2020 年)
               (经 2018 年 6 月 1 日召开的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了明确对公司股东分红的回报,进一步细化《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中关于股利分配的条款,增加股利分配的政策的透明度和可
操作性,便于公司股东对具体分配政策进行监督,公司董事会制定了《长
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8-2020 年)》,具
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将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考虑企业发展实际情况,综合考察
成长性、业务发展规模、资金筹措能力和股东意愿等指标,建立对投资者
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股利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
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原则
    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可持
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
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发生,仍
坚持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
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的政策要求。
    三、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 年)分红回报规划内容
    为了切实维护股东权益,保持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提高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的监督,增加公司投资价值,实现公司长期稳
定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当年税后利润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如无重
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发生,公司在 2018-2020 年三个连续会计年
度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
分之三十,同时,公司还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股票股利的发放。公司利润
分配政策的制定将会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
和监事的意见。
    四、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具体计划的程序及决策机制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是
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对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
且必要的修改,确定相应的股东回报计划。公司保证,如无重大投资计划
和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在 2018-2020 年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以现金方式
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论证程序和决策机制
    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当期的经营情况和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计划,在
充分考虑股东的利益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公司的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
系,确定合理的股利分配方案;
    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的财务经营
状况,提出可行的利润分配提案,并经出席董事会过半数通过并决议形成
利润分配方案。
       独立董事在召开利润分配的董事会前,应当就利润分配的提案提出明
确意见,同意利润分配的提案的,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如不同
意利润分配提案的,独立董事应提出不同意的事实、理由,要求董事会重
新制定利润分配提案,必要时,可提请召开股东大会。
       监事会应当就利润分配的提案提出明确意见,同时充分考虑外部监事
的意见(如有),同意利润分配的提案的,应经出席监事会过半数通过并形
成决议,如不同意利润分配提案的,监事会应提出不同意的事实、理由,
并建议董事会重新制定利润分配提案,必要时,可提请召开股东大会。
       利润分配方案经上述程序后同意事实的,由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
并报股东大会批准;利润分配政策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同时就此议案公司必须根据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公众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
利。
       (二)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程序
       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
分配政策的,公司董事会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提案中详细
论证和说明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原因,并严格履行以下决策程序:
       由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制定《利润分配计划调整方案》,充分
论证由于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的变化导致公司不能进行现金
分红的原因,并说明利润留存的用途,同时制定切实可行的经营计划提升
公司的盈利能力,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在公司盈利转强时实施公
司对过往年度现金分红弥补方案,确保公司股东能够持续获得现金分红。
    公司独立董事就《利润分配计划调整方案》发表明确意见,同意利润
分配调整计划的,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如不同意利润分配提案
的,独立董事应提出不同意的事实、理由,要求董事会重新制定利润分配
分配调整计划,必要时,可提请召开股东大会。
    监事会应当就《利润分配计划调整方案》提出明确意见,同时考虑外
部监事的意见(如有),同意利润分配调整计划的,应经出席监事会过半数
通过并形成决议,如不同意利润分配调整计划的,监事会应提出不同意的
事实、理由,并建议董事会重新制定利润分配调整计划,必要时,可提请
召开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计划调整方案》进行讨论并表决,利润分配政
策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
通过。同时就此议案公司必须根据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提供网络或其他
方式为公众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大会作出的《利润分配计
划调整方案》应及时通过公司章程中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向公众及时披露。
    五、公司股东分红回报具体计划
    公司在 2018-2020 年计划将为股东提供以下投资回报:
    1、2018-2020 年,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的发生,公
司在 2018-2020 年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
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2、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
配。公司将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对公司分红的建
议和监督。
六、本规划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6 月 1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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