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通程控股 证券代码:000419 公告编号:2018-001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收回部分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 年 8 月 7 日,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向株
洲华晨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公司董事会
同意对株洲华晨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株洲华晨”)
提供委托贷款。公司委托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营业部贷款人民币
14,000 万元给株洲华晨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贷款期限为
12 个月(自合同约定的提款日起算),委托贷款利率为年利率 15%。
(前述具体情况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9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刊载的《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供委托贷款的公
告》)。2017 年 12 月 27 日,公司收到株洲华晨提前归还的部分委托
贷款本息合计 2,116.67 万元,其中贷款本金 2,000 万元,对应利息
116.67 万元。(前述具体情况见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在《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载的《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收
回部分委托贷款的公告》)。
2018 年 1 月 12 日,公司再次收到株洲华晨提前归还的部分委托
贷款本息合计 3,195 万元,其中贷款本金 3,000 万元,对应利息 195
万元。
株洲华晨本次提前归还公司部分委托贷款后,尚余委托贷款本金
9,000 万元及对应利息。
特此公告。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