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SEACOSRL贷款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4 日、5月 16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17 年贷款额度预计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4月 26 日、 5 月 17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2017-070号、2017-100号公告。
根据上述审议授权事项,公司全资子公司 Seaco SRL(含全资或控股 SPV及子公司)和 Cronos Ltd(含全资或控股 SPV及子公司)美元贷款合计不超过 10亿美元或等值外币,授权有效期至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融资方式包含但不限于抵押贷款融资、应收租金权益质押贷款融资、信用贷款融资、股权质押融资、票据融资、境外人民币或外币债券融资、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融资、短期融资券融资、私募债券融资、公募债券融资、资产证券化融资等债务融资方式。)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 Seaco SRL之全资子公司 Global SC Finance SRL(以下简称“Global SC Finance”)业务发展需求,Global SC Finance与 U.S.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ABN AMRO CAPITAL USA LLC、ING Bank N.V.及相关金融机构于 2017 年 10 月 17 日签订了票据融资协议等相关协议,U.S.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作为受托方、ABN AMRO CAPITAL USA LLC作为管理机构,Global SC Finance作为票据发行方、向 ABN AMRO CAPITAL USA LLC、ING Bank
N.V.及相关金融机构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 9.53 亿美元的资产支持票据,票据
期限七年,其中前三年票面利率不超过 LIBOR 利率加上 1.9%;后四年票面利率
不超过 LIBOR利率加上 2.9%,上述票据可在发行额度及期限内循环使用。
截止本公告日,Seaco SRL(含全资或控股 SPV及子公司)和 Cronos Ltd(含全资或控股 SPV及子公司)未使用 2017年度贷款授权额度。本次资产支持票据发行额度将纳入公司 2017 年度对 Seaco SRL(含全资或控股 SPV 及子公司)和Cronos Ltd(含全资或控股 SPV及子公司)美元贷款合计不超过 10亿美元或等
值外币贷款额度内,不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
特此公告。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 10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