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 年 5 月 24 日,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
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资本”)函告,海航资本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和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计划自本公告日起六个月内,
由海航资本或其一致行动人通过二级市场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现就海航资本本
次增持计划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
本次增持的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一致行动
人。截止本公告日,海航资本持有公司 2,137,133,6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56%,
海航资本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兴航融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
津通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燕山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
司 3,237,478,8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35%。
二、增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1.增持目的:海航资本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和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履
行大股东责任,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渤海金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增持方式:二级市场买入;
3.拟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4.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海航资本将根据对公司股
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根据二级市场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5.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6.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日起六个月内。
三、本次增持计划合法合规性的说明
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
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发[2015]51 号)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2.海航资本承诺在本次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渤海金控
股票;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