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四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2018年9月21日上午10时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9月18日以文本或电话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王立鹏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向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开发区支行申请银行贷款并为之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了支持子公司的发展,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向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开发区支行申请银行贷款4,000万元,期限一年,并由公司为该笔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吉星新材料有限公司与安鹏国际融资租赁(深圳 )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为之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了支持子公司的发展,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吉星新材料有限公司与安鹏国际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10,000万元,租赁期限三年,并由公司为该笔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向广发银行郑州经三路支行申请银行授信并为之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了支持子公司的发展,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向广发银行郑州经三路支行申请银行敞口授信12,000万元,期限一年,并由公司为该笔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京华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为之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子公司的发展,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京华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2,000万元,期限一年,并由公司为该笔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