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十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监事会于2018年8月30日上午11:00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8月2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春林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与会监事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