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1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9]第4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在2019年5月24日前就《问询函》中提及的事项进行书面回复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立即组织相关方对《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鉴于《问询函》中内容较多、涉及面广、工作量较大,且部分内容需相关中介机构发表明确意见,为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后,延期至2019年6月4日前就《问询函》中涉及问题作出回复。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