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金融街: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豁免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持续督导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1-0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
           豁免要约收购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
                             持续督导意见
    经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西城区国资
委”)批准,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以下简称“资本运营中心”)向北京金融
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融街集团”)增资,增资完成后资本运
营中心成为金融街集团的控股股东,进而间接取得金融街集团及其关联方持有的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融街”、“上市公司”)924,466,949 股
股份(持股比例 30.93%)。
    增资完成后,资本运营中心直接持有和通过金融街集团及其关联方间接持有
金融街合计 992,883,957 股股份(持股比例 33.22%),从而实现对金融街的间接
收购。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资本运营中心本次增资触发了
要约收购金融街股份的义务。2017 年 6 月 1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豁免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要约收购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913 号),核准了资
本运营中心豁免要约收购金融街股份的义务,上市公司已于 2017 年 6 月 20 日公
告了《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收购报告书”)。
    2017 年 9 月 25 日,金融街集团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完成,本次收购已最
终完成。
    2017 年 10 月 25 日,金融街披露了 2017 年三季度报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作为本次收购的财务顾问,持续督导期
自金融街公告收购报告书之日起,至收购完成后的 12 个月止。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 年修订)》及《上市公司并购重
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则,通过日常沟通,结合本次金融
街的 2017 年三季度报告,中信建投证券出具 2017 年三季度持续督导期(以下简
称“本持续督导期”)的持续督导意见:
    1、本持续督导期内,资本运营中心、金融街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
治理的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已建立了良好的公司治
理结构和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未发现资本运营中心、金融街存在违反公司治理
和内控制度相关规定的情形。
    2、根据收购报告书,资本运营中心对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维护金融街独
立性作出了相关承诺。截止本持续督导意见出具之日,资本运营中心不存在违反
其承诺的情形。
       3、2017 年 6 月 20 日,资本运营中心披露收购报告书,该报告书显示,自
收购报告书签署日至未来十二个月内,资本运营中心相关后续计划为:
    (1)资本运营中心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金融街主营业务或者对金融街主
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2)资本运营中心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对金融街及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
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也无使金融街购买或置换资产的计划;
       (3)资本运营中心无改变金融街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等相关
计划。资本运营中心与金融街其他股东之间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不存在
任何合同或者默契;
       (4)资本运营中心无对金融街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5)资本运营中心无对金融街现有员工聘用计划做出重大变动的计划;
       (6)资本运营中心无对金融街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7)资本运营中心无其他对金融街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内资本运营中心不存在违反上述已公告后续计划的情
况。
    4、金融街己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及时、公平的披露了信息,
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或者借款等损害金融街
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持续督导期内,资本运营中心、金融街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上
市公司治理的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未发现其存在违
反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相关规定的情形;间接控股股东资本运营中心不存在违反
其承诺及已公告后续计划的情形;资本运营中心及其关联方不存在要求金融街违
规提供担保或者借款等损害金融街利益的情形。
       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主要的投资、购买资产、关联交易以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更换情况如下:
       (1)投资、购买资产
       2017 年 7 月 7 日,上市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通过参加拍卖活动以总价
74,384 万元获得了廊坊市廊安土 2017-3 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017 年 7 月 17 日,上市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通过收购股权形式以总价 6.7
亿元收购成都中逸实业有限公司 90%股权,获得了“成都市锦江区暑袜北二街 60
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017 年 8 月 4 日,上市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过参加挂牌出
让活动以总价 22.9 亿元、自持商品住房面积占项目居住用途建筑面积 6%的条件
获得了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 DX00-0102-0702 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017 年 8 月 28 日,上市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金融街重庆裕隆
实业有限公司通过参加挂牌出让活动以总价 17,089 万元获得了重庆市沙坪坝区
沙坪坝组团 A 标准分区 A03-10/02 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017 年 9 月 7 日,上市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金融街重庆置业
有限公司通过参加挂牌出让活动以总价 224,593 万元获得了重庆市两江新区礼
嘉组团 A 标准分区 A21-2-1/06、A23-2/05、A23-1/06 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权。
    (2)关联交易
       2017 年 8 月 18 日,上市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与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
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
股 100%),有效期两年,自 2017 年 8 月 31 日至 2019 年 8 月 31 日(含)。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更换
       2017 年 8 月 9 日,上市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选举高
靓女士、杨扬先生、上官清女士、赵泽辉先生、吕洪斌先生、白力先生为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林义相先生、牛俊杰先生、杨小舟先生为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栗谦、陈广垒为公司非职工监事。经公司 2017 年第一
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卢东亮先生担任第八届监事会的职工监事。
    2017 年 8 月 9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定聘任吕洪
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张晓鹏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盛华平先生为公
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杨轩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王志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
理;聘任张晓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张梅华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傅
英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李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经核查,财务顾问认为:
    (1)上市公司持续督导期内投资、购买资产系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不属于
对公司业务的重大调整。
    (2)上市公司与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关联交易相关
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完备。
    (3)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属于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
正常换届选举,不属于资本运营中心对上市公司董监高人员的重大调整,不存在
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本页无正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豁免
要约收购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持续督导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曾琨杰
                   周百川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1 月 8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