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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东水泥:关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6-12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 2018 年 6 月 11 日收到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金隅集团”)的通知,截至 2018 年 6 月 11 日,金隅
集团已完成增持本公司股份的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
    (一)名称: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控股关系:截至本公告日,金隅集团持有本公司之控股股
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东集团”)55%股权,金
隅集团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二、增持目的
    金隅集团作为本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一直致力于本公司的发展。
通过本次增持,金隅集团增强对本公司的控制力,进一步支持公司持
续稳定发展。
    三、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
    2018年5月25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
份的公告》,金隅集团于2018年5月2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13,475,22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不足1%),成交均价为11.41元/股,增持后,金隅集团及一致行
动人持有公司31%(不足31%)的股份。
    金隅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十二个月内增持本公司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1%的股份,具体增持比例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公司
运营和发展状况等决定。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一)本次增持情况
    自 2018 年 5 月 29 日至 2018 年 6 月 11 日期间,金隅集团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继续增持了公司股份
13,475,12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不足 1%),成交均价为 11.16
元/股。增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二)增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金隅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冀东集团合计持
有公司股份 417,732,10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1%(不足 31%)。本
次增持计划实施后,金隅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31,207,22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2%(不足 32%)。
    五、增持承诺履行情况
    在增持期间,金隅集团严格履行了其增持承诺,本次增持计划已
实施完成。
    六、律师对本次增持的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增持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发表结论意
见如下:
    (一)金隅集团为合法设立、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
根据法律法规及《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需要终止的
情形,具备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
    (二)本次增持系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符合《证
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本次增持行为属于可以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要约收
购义务申请的情形;
    (四)截至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冀东水泥就本次增持已根
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事项说明
    (一)金隅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金隅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于本次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
冀东水泥股份。
    (二)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公司将持续关注金隅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
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12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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