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下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月7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9年1月10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5人,实际出席董事15人,共收回有效票数15票,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及批准关于修订《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5人,其中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条文对照表》及《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法士特”)拟与国有五大银行及上市银行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
公司同意授权法士特经营管理层在公司董事会审批范围内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5人,其中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
通过本议案。
上述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