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8月1日以专人送出、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9年8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缪汉根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资料同时提交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审阅。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优化调整盛虹炼化一体化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优化调整盛虹炼化一体化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89)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结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部分建设内容调整的具体情况,公司董事会对《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缪汉根先生回避本次表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同时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结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部分建设内容调整的具体情况,公司董事会对《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有关内容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缪汉根先生回避本次表决。
《关于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同时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部分建设内容优化调整涉及的相关议案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