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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实业:独立董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0

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关联资金交易及对外担保情况,及本次董事会审议的会计政策变更、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并提供反担保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及关联交易严格遵守了《股票上市规则》及证监发[2003]56号文的规定,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2019年上半年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入款项外,与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交易,在重大关联交易审议过程中,交易审批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实施细则》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2、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3、对外担保情况

通过对公司担保情况进行认真审查,认为公司在对外担保方面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规规定,依照《公司章程》履行审批程序,并充分披露对外担保情况,报告期公司新发生的担保主要为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外担保不存在违规情形。报告期公司没有发生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情形,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本报告期的担保事项。

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修订文件,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变更合理,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作为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5、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并提供反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日常经营资金周转,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乌鲁木齐高新技术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本次贷款提供担保,子公司以其部分资产及信用提供反担保,本次反担保审议程序合规,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同意本次反担保事宜。

(此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字: 胡本源、邓峰、徐世美

2019年8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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