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并提供反担保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申请贷款并提供反担保情况
公司拟向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2000万元,期限1年,乌鲁木齐高新技术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本次贷款提供担保。
同时公司将向乌鲁木齐高新技术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以下反担保措施:全资子公司新疆国际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际置地”)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并以其位于南门国际商城商业区部分房产(建筑面积2432.17平方米)抵押担保。
二、被担保方情况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7年5月9日,法定代表人黄新中,注册资本99,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660626463N。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大厦A座3楼3001室。
经营范围: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及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兼营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办理债券发行担保业务;国家及自治区规定的其他业务。
股权结构:乌鲁木齐高新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股50.51%,新疆高新重点产业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持股49.49%。实际控制人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乌鲁木齐高新技术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总资产112,773.36万元,净资产99,747.94万元,营业收入1,986.93
万元,净利润749.17万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乌鲁木齐高新技术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总资产115,008.63万元,净资产99,959.06万元,营业收入1,933.86万元,净利润211.12万元。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主要内容
具体情况如下:
被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方 | 金融机构 | 担保金额 | 担保方式 | 担保期限 |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新疆国际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00万元 | 国际置地信用保证、并以部分资产抵押 | 1年 |
贷款及反担保协议尚未签署,相关协议以正式签署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申请贷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日常经营资金周转的需要,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乌鲁木齐高新技术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本次贷款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以其资产抵押及信用进行反担保,有利于本次贷款实现,本次反担保审批程序合规,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所审议的《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并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及相关资料,现就本次反担保事项作出独立判断,现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日常经营资金周转,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乌鲁木齐高新技术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本次贷款提供担保,子公司以其部分资产及信用提供反担保,本次反担保审议程序合规,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同意本次反担保事宜。
六、累计对外担保总额
截至目前,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43,800万元(其中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10,000万元,子公司以其资产对本公司担保33,800万元),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2018年净资产的
20.37%,占总资产的15.99%。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担保在董事会议事范围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