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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联重科:第五届监事会2018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2-11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18-065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18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18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2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18年12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公司监事会主席傅筝女士、监事刘权先生、职工监事刘驰先生对本次会议全部议案进行了表决。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1)同意提名王明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同意提名何建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意将上述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内容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逐项表决。以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如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一起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二○一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件: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王明华先生,男,1964年3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自2006年8月至今担任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兼任湖南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委员、湖南省财政企业专项资金项目评审专家、湖南省第二届不良资产核销专家审核委员会委员等职务。曾自1993年5月至2002年1月担任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湖南有色地质勘查局财务处副处长、处长(其间:1999年11月至2001年12月兼任湖南鑫湘矿业集团总会计师,2001年1月至2002年12月兼任中南市政工程建设集团总会计师)。2002年1月至2006年8月担任湖南省国有企业监事会三办事处主任,派驻华菱集团、湘钢集团、涟钢集团、衡阳钢管集团、海利集团、株洲化工集团、湘投控股集团专职监事;自2004年4月至2006年8月,担任湖南省国资委机关党委第一届委员会委员。

截止本公告日,王明华先生没有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何建明先生,男,1962年生,硕士学历,高级会计师。何建明先生现任中联重科首席资产税务官兼中联重机公司董事长。何先生于1995年11月至2001年4月任财政部驻湖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业务

一处副处长及综合处处长。何先生自2001年4月加入中联重科以来,先后于2001年4月至2004年8月及2006年8月至2007年7月担任本公司财务总监。何先生亦于2004年9月至2006年7月担任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何先生一直担任多项其他职位。何先生于2003年12月至2006年12月担任湖南大学会计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何先生自2003年8月至今一直担任湖南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委员,自2004年3月起担任湖南省总会计师协会第三届管理委员会常务理事,自2009年9月起担任湖南省总会计师协会上市公司分会副会长,自2012年4月起担任湖南省会计学院常务理事,自2013年3月起担任湖南省税务学会常务理事。何先生于2007年获武汉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截止本公告日,何建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086,341股;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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