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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化股份: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9-11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3号

川川化化股股份份有有限限公公司司

二二○○一一八八年年第第二二次次临临时时股股东东大大会会决决议议公公告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10日14:4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9日下午15:00至2018年9月1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点。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航空路1号国航世纪中心A座7层712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为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5、会议的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王诚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34人,代表股份493,335,23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8.8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3人,代表股份476,55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7.52%;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为31人,代表股份16,785,23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3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一)议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二)议案的表决结果1、审议通过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92,757,3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反对577,9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表决情况:同意16,457,3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61%;反对577,9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92,757,3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反对50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弃权73,10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457,3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61%;反对50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6%;弃权73,10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3%。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六届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3.01.非独立董事王诚,同意股份数:491,077,0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4%;

3.02.非独立董事张杰,同意股份数:491,031,1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3%;

3.03.非独立董事甄佳,同意股份数:490,505,9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3.01.非独立董事王诚,同意股份数:14,777,0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74%;

3.02.非独立董事张杰,同意股份数:14,731,1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47%;

3.03.非独立董事甄佳,同意股份数:14,205,9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39%。

表决结果:通过。王诚、张杰、甄佳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审议通过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六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4.01.独立董事张玲玲,同意股份数:491,491,0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

4.02.独立董事杨勇,同意股份数:491,461,7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4.01.独立董事张玲玲,同意股份数:15,191,0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17%;

4.02.独立董事杨勇,同意股份数:15,161,7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00%。

表决结果:通过。张玲玲、杨勇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5、审议通过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六届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5.01.监事林云,同意股份数:491,091,0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

5.02.监事喻崇华,同意股份数:491,080,8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5.01.监事林云,同意股份数:14,791,0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83%;

5.02.监事喻崇华,同意股份数:14,780,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77%。

表决结果:通过。林云、喻崇华当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二)律师姓名:文泽雄、臧建建(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一)股东大会决议;(二)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一八年九月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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