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信息”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627号)核准,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登记在册的原股东和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债4,194,000.00 张,每张面值为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9,4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含税)人民币1,250,800.00元,余额为人民币418,149,200.00元,另外扣除保荐费用、审计费、律师费和其他发行费用等(不含税)人民币2,605,603.7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5,543,596.22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8年11月22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8年11月23日出具瑞华验字[2018]48330007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36,870,900.00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81,414,994.79元(其中募集资金281,278,300.00元,募集资金存款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136,694.79元)。
2、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期余额
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281,414,994.79 |
减:本报告期募集项目投入金额 | 54,836,579.65 |
减:置换代垫保荐费等发行费用 | 2,605,603.78 |
加:本报告期存款利息收入 | 2,108,709.29 |
减:手续费支出 | 1,383.45 |
2019年6月30日余额 | 226,080,137.20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特发信息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遵循专户存储、规范使用、如实披露、严格管理的使用原则。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实际需要,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苑南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光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实行专款专用。2018年11月9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苑南
支行及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12月29日,公司与具体负责实施成都傅立叶测控地面站数据链系统项目的全资子公司成都傅立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光华支行及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1月18日,公司与具体负责实施特发东智扩产及产线智能化升级项目的全资子公司深圳特发东智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苑南支行及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1月18日,公司与具体负责实施特发光纤扩产项目的控股子公司深圳特发信息光纤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苑南支行及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银行 | 银行账号 | 存款方式 |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账户余额 |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科苑南支行 | 44250100018200000796 | 活期存款 | 221,453,610.64 |
中国光大银行成都光华支行 | 78270188000238441 | 活期存款 | 4,626,526.56 |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科苑南支行 | 44250100018200000993 | 活期存款 | - |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科苑南支行 | 44250100018200000992 | 活期存款 | - |
合计 | 226,080,137.20 |
三、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8年11月27日,公司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账前,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共计人民币13,687.09万元。2018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第七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3,687.09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2018年12月13日出具《关于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8】48330015 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且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长城证券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特发信息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内容包括: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支付凭证等募集资金使用的原始凭证,审阅募集资金使用的信息披露文件,并与公司相关负责人沟通交流等。
七、保荐机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长城证券认为,特发信息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 涛 漆传金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19,400,000.00 | 募集资金净额 | 415,543,596.22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4,836,579.6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91,707,479.6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金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 投入金额(1) | 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内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1 | 特发信息厂房建设及特发光纤扩产项目 | 否 | 200,650,000.00 | 200,650,000.00 | 200,650,000.00 | 37,061,409.37 | 144,835,009.37 | 72.18 | 2020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 | 特发东智扩产及产线智能化升级项目 | 否 | 146,800,000.00 | 146,800,000.00 | 146,800,000.00 | 12,192,540.28 | 41,289,840.28 | 28.13 | 2019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 | 成都傅立叶测控地面站数据链系统项目 | 否 | 71,950,000.00 | 71,950,000.00 | 71,950,000.00 | 5,582,630.00 | 5,582,630.00 | 7.76 | 2021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419,400,000.00 | 419,400,000.00 | 419,400,000.00 | 54,836,579.65 | 191,707,479.65 | - | - | - | -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特发信息公司于2018年12月13日召开董事会第七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3,687.09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其中使用10,777.36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特发信息厂房建设及特发光纤扩产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2,909.73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特发东智扩产及产线智能化升级项目的自筹资金。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2018年12月13日出具《关于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8】48330015 号)。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继续按照计划使用。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