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获得深圳市国资委
批复的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特发信息”)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5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深圳市国资委关于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问题的批复》(深国资委函[2019]524 号),就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特发信息公开发行不超过5.5亿元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总体方案。
二、请公司高度重视,合理把握资本市场状况,科学选择发行时间窗口,妥善做好资金安排和股权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国有股东合法权益。
三、请公司按照证券监管和国资监管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严格规范操作。
四、本批复有效期为特发信息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关部门核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