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裁
姚 军 先 生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3,021,192 股 ,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0.037%,其中无限售流通股为 755,29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9%,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
内(窗口期除外),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
超过 755,29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9%。
2017 年 11 月 27 日收到公司副总裁姚军先生的《股份减
持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一)姚军:现任公司副总裁
(二)持股数量:3,021,19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7%,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为 755,29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个人财务安排;
(二)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三)股份来源:限制性股票;
(四)减持数量及比例: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
后的 6 个月内拟减持不超过 755,29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9%(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五)减持期间:2017 年 12 月 19 日起 6 个月内(窗口
期除外);
(六)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姚军先生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任职期间内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姚军先生均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本次拟
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后续将继续严
格遵守减持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承诺。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姚军先生将根
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
持计划;
(二)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姚军
先生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
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姚军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