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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庭国际:关于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0-14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的基本情况
    根据经营需要,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深圳市同心小额再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同心再贷款公司”)拟向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江信托”)
转让其依法持有的对深圳市粤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 30,000 万元债权收益权,
并同意作为回购方按照编号《中江国际[2017 信托 124]第(2)号》的《债权收
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条款和条件向中江信托回购该笔债权收益权。本公司对同
心再贷款公司在《债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项下作为回购义务人而履行的支
付义务提供担保。
    2、担保的审批情况
    经2017年6月30日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对同心再贷
款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或借贷业务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万元,并授权公司及同心再贷款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应担保合同及其
它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香
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和2017年7月1日刊登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人民币叁亿元整。
    2、保证范围:就中江信托受偿账户已收到同心再贷款公司支付的应付回购
款与全部应付回购款(即叁亿元债权收益权回购本金及信托计划期间产生的全部
溢价款、费用、违约金等)的差额部分,承担差额补足义务。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保证期间: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同心再贷款公司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之
日止。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0,204.55万元(不含本次
董事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占公司最近一期(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58.57%。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诉担保等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14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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