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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赛电池:关于惠州电池拟签署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18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电池拟签署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了全面落实公司的战略规划,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业务布局,推动中型锂电池业务及其他新型业务电池的快速发展,公司控股子公司惠州市德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电池”)拟与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建设协议书》,投资建设德赛电池物联网电源高端智造项目,项目建成后将生产经营锂离子封装电池等产品。该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26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8亿元。

2019年6月1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惠州电池拟签署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该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审批权限表》的相关规定,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德赛电池物联网电源高端智造项目

2、项目地址:意向选址位于仲恺高新区内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二期B片地块。

3、计划投资总额:26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8亿元。

三、项目投资建设协议基本情况

公司目前尚未签署协议,拟签订的《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主要条款如下:

(一)协议双方当事人

甲方: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 惠州市德赛电池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德赛电池物联网电源高端智造项目,项目建成后将生产经营锂离子封装电池等产品。

2、项目用地:使用土地的性质为工业用地,土地出让年限 50 年,意向选址位于仲恺高新区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二期B片地块。乙方拟在上述地块建设本项目,用地面积预计约33万平方米,由国土部门分批次挂牌,乙方依据法定程序取得土地使用权(以

实际摘牌面积为准)。

3、投资规模与建设内容: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26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8亿元,总建筑面积约60万平方米。本项目分期建设,全部建成并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销售总额约70亿元,可实现年纳税总额约28000万元。

4、甲方主要权责:1)甲方在土地具备出让条件时,依法挂牌出让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2)项目建设用地按照“三通一平”(即通路、通水、通电,场地平整)的标准净地交付使用。

5)乙方主要权责:1)乙方按照国家规定的土地出让挂牌竞标程序合法取得项目用地使用权。按照《土地成交确认书》及缴费通知要求支付土地价款、交易服务费用及相关税费,与惠州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乙方承诺,严格遵守仲恺高新区及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的有关各项管理规定,合法合规建设及经营本项目,在约定时间内达成本协议载明的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强度等要求,并承诺项目达产后的产值和税收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投资的目的

本次惠州电池投资建设德赛电池物联网电源高端智造项目,是为了推进落实公司的战略规划,促进公司业务更好的发展,拓展公司的发展空间,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有助于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二)本次交易存在的风险

1、本项目 投资建设协议书的签署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是否生效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投资涉及的项目用地尚未取得,需通过参与招拍挂程序依法取得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公司将积极参与政府的土地招拍挂公开程序,但竞拍结果具有不确定性。

3、受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宏观经济影响、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协议的履行及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者终止的风险。

4、本投资建设协议书涉及的项目投资额、预计年销售额、年纳税总额等数值均为计划数或预估数,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项目收益受宏观经济、市场波动、项目进度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且存在最终金额与协议金额不一致的风险。

5、本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惠州电池签署的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对公司当期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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