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华融金属表面处理(安平)科技有限公司
融资额度6.3亿元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需要,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新能源投资”)持股85%的子公司华融金属表面处理(安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科技”)拟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平县支行申请城乡一体化中长期贷款额度6.3亿元(最终贷款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结果为准),期限12年,公司及东旭新能源投资共同为此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间为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起两年。为保证公司权益,华融科技另一持股15%股东方——安平县天泽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同意将其持有的华融科技15%股权质押给东旭新能源投资。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或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 华融金属表面处理(安平)科技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11253199397733 |
成立日期 | 2014年11月03日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住所 | 安平县正饶路888号(安平与饶阳交界处) |
注册资本 | 10,000万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邓新贵 |
经营范围 | 金属及非金属表面处理的研发;环保技术研发;能源 |
综合管理与服务;人力资源管理与服务园区开发与管理服务;房屋租赁;再生资源回收与利用;废水、废气处理;危险废弃物处理;经济信息咨询、税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试验检测服务;电子商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业务;国际货运代理;物流信息咨询;国内贸易;货物装卸、仓储、运输服务(危险品除外)及进出口业务;生产、销售:金属丝、电焊网、冲孔网、钢板网;销售:表面处理及配套产品的成品、半成品、原副材料、五金机电、钢材、塑料制品(医用塑料除外)、橡胶制品(医用橡胶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股东 | 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85% 安平县天泽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持股 15% |
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旭新能源投资持有华融科技85%的股权。
2、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2019年4月30日 (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9,708.14 | 9,836.29 |
负债总额 | 1,448.71 | 1,605.44 |
净资产 | 8,259.43 | 8,230.84 |
项目 | 2018年年度 (经审计) | 2019年1-4月 (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0 | 0 |
利润总额 | -109.63 | -14.59 |
净利润 | -109.63 | -14.59 |
被担保人华融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被担保人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AA
三、拟签署的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信用保证。
2、担 保 人: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东旭新能源投资3、担保金额:拟为华融科技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平县支行申请城乡一体化中长期贷款额度人民币陆亿叁仟万元整(¥63,000万元)提供担保(最终担保
金额以银行实际审批结果为准)。
4、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
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代理费等。
5、担保期间: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是为满足华融科技经营发展及业务开拓需要,符合公司的利益,且提供担保所得融资全部用于生产经营,风险可控。此外,遵循公平对等原则,华融科技另一持股15%股东方----安平县天泽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同意将其持有的华融科技15%股权质押给东旭新能源投资,以保证公司权益。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357,708.5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4.67%。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一九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