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深大通:独立董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2-18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对提高公司整体效益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同意本次相关事宜,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份回购授权方案的议案该授权事项快速积极响应国家政府和监管部门的政策导向,审核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合规。授权董事会处理股份回购事宜,有助于准确把握时机,确保公司未来股份回购及相关事项的顺利实施。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相关授权方案合法合规,具备可行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认可本次回购股份及相关授权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提名袁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审阅袁娜女士的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市场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认为其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任职资格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的同意,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

袁娜女士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提名袁娜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签字:

皇甫晓涛 赵息 樊培银

2018年12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