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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能源: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19年度第二次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16
债券简称:17深能01 债券简称:17深能02 债券简称:17深能G1 债券简称:18深能01 债券简称:18深能Y1债券代码:112615.SZ 债券代码:112616.SZ 债券代码:112617.SZ 债券代码:112713.SZ 债券代码:112806.SZ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第一期)》、《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第一期)》和《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第一期)》(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和《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深圳能源”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或“海通证券”)编制。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海通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本期债券的重大事项

深圳能源董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发生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关于深圳能源选举董事的基本情况

深圳能源股东大会于2019年7月1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选举李英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二) 关于深圳能源聘任总裁基本情况

深圳能源董事会于2019年7月10日同意聘任李英峰先生为公司总裁。

李英峰先生的情况介绍如下:

1.个人简历

李英峰,男,1969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曾任广东汕头电力工业局助理工程师,深圳能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办公室负责人,深圳市西部电力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工会主席、副总经理,深圳能源集团滨海电厂筹建办副主任,深圳能源集团风电筹建办主任,深能北方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党支部书记,深圳能源集团内蒙古煤电项目前期办公室主任,深能保定发电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能源副总裁。现任深圳能源党委副书记、董事、总裁。

2.李英峰先生与深圳能源或深圳能源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3.李英峰先生未持有深圳能源股份。

4.李英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李英峰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 关于深圳能源聘任副总裁基本情况

深圳能源董事会于2019年7月10日同意聘任孙川先生、王芳成先生为公司

副总裁。孙川先生、王芳成先生的情况介绍如下:

1.个人简历孙川,男,汉族,1971年出生,中共党员,工学学士,高级政工师。曾任公司党群部团委副书记,公司团委书记,公司党委办公室临时负责人,公司党群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兼党支部书记,公司企业文化部总监,深圳市国资委党办负责人(挂职),公司纪委副书记,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公司人力资源部和产权管理部党支部书记,深圳市深能环保东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喀什深圳城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深圳能源副总裁。

王芳成,男,汉族,1982年出生,硕士,中级会计师。曾任深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深粮贝格厨房食品供应链有限公司董事,双鸭山深粮中信粮食基地有限公司董事长,黑龙江红兴隆农垦深信粮食产业园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粮仓储(营口)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人力资源部部长,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人力资源部部长。现任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深圳能源副总裁。

2.孙川先生、王芳成先生与深圳能源或深圳能源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3.孙川先生、王芳成先生未持有深圳能源股份。

4.孙川先生、王芳成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孙川先生、王芳成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17深能01、17深能02、17深能G1、18深能01和18深能Y1”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一条要求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海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

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二、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联系人:宋一航、王振宇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天圆祥泰大厦15层联系电话:010-88027168邮政编码:100029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19年度第二次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之盖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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