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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股份: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1-11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7年10月3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44),本次会议
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
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董事会2017年10月30日召开
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及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1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
14日下午15:00至2017年11月15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11月10日(星期五)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2017年11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2222号沙河世纪楼四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聘请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2. 审议《关于聘请公司 2017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3.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2017 年 10 月 31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其中议案 3 应由股
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即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
通过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以上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所有提案                          √
     1.00       《关于聘请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2.00       《关于聘请公司2017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3.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
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
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
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
登记;
    (3)异地股东采用传真或信函方式亦可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
件复印件)。
    2.登记时间:2017年11月14日8:30-12:00,14:00-17:3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2222号沙河世纪楼沙河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53。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
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它事项
    1.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2222号沙河世纪楼沙河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邮政编码:518053
    (3)联系电话:0755-86091298
    (4)传 真:0755-86090688
    (5)邮箱: wf000014@163.com
(6)联 系 人:王凡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所有费用自理
3.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14
    2.投票简称:沙河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议案皆为非累积投票议案,直接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
对”或“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
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
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
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
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
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2017年11月15日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14日下午15:00,
结束时间为2017年11月1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
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议案                                                           表决意见
                            议案内容
序号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聘请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2     《关于聘请公司2017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3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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