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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宝安:第十三届董事局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06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19-029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局

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1、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本集团”)第十三届董事局第三十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9年5月28日以电话、书面或邮件等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19年6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9人。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局换届选举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第十三届董事局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局决定提名陈政立、陈泰泉、贺德华、杨璐、梁发贤、李瑶、徐志鸿为公司第十四届董事局董事候选人,其中梁发贤、李瑶、徐志鸿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另外两名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候选人徐志鸿目前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其本人书面承诺将积极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相关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董事、监事履行的工作职责,公司拟定第十四届董事局独立董事任期内津贴为每人每年30万元人民币,其他董事任期内津贴为每人每年22万元人民币,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内津贴为每人每年14万元人民币。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定于2019年6月27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讨论审议第十三届董事局第二十九次、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述第1、2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董事局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一九年六月六日

附件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四届董事局

相关候选人简历

1、陈政立,男,1960年出生,管理工程硕士,本集团创办人之一。历任宝安宾馆经理、本集团副总裁、总裁,本集团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董事局副主席,第六届、第七届、第八届、第九届、第十届、第十一届、第十二届董事局主席,历任第九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届、第十一届、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常委,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委员会第八届、第九届、第十届副主席。现任中华思源工程扶贫基金会副理事长,本集团第十三届董事局主席兼总裁,中国风险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持有本公司股份857,774股,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2、陈泰泉,男,1963年出生,管理工程研究生。民建广东省委常委、民建深圳市委副主委、深圳市人大常委、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历任新城友谊公司经理、宝安外轮商品供应公司经理、集团总裁助理、副总裁,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本集团第六届、第七届、第八届、第九届、第十届、第十一届、第十二届董事局董事。现任本集团第十三届董事局常务副主席。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3、贺德华,男,1962年出生,会计师。1992年8月调入本集团,历任宝安集团工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本集团总裁助理兼资产经营部部长,本集团副总裁、营运总裁。现任本集团高级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持有本公司股份1,228,783股,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4、杨璐,女,1974年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曾任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部长,投资发展部副部长、部长,战略发展部部长,工会副主席、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集团第十三届董事局董事、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发展投资部部长。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

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5、梁发贤,男,1961年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中共党员。从事会计和审计工作近四十年,曾任深圳市宝安县审计局审计员、深圳市龙岗区审计局副科长、科长,深圳市龙岗会计师事务所所长,本集团第九届、第十届董事局独立董事。现任本集团第十三届董事局独立董事,深圳市宝龙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首席合伙人、所长。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6、李瑶,女,1977年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从事会计工作超过十五年,曾任成都中大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部门副经理,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高级经理。现任本集团第十三届董事局独立董事、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授薪合伙人、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7、徐志鸿,男,1988年出生,本科学历,律师执业满五年。曾任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任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截至目前,徐志鸿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其本人书面承诺将积极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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