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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好:关于公司所涉相关仲裁案件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16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所涉相关仲裁案件进展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2日披露了《关于相关诉讼及仲裁案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3),因公司原实际控制人练卫飞在其实际控制公司期间,违规利用公司名义或以公司担保分别向吴海萌、谢楚安借款,后因练卫飞未能及时清偿相关债务,导致吴海萌、谢楚安分别提起涉及公司的四起诉讼、仲裁案件。2017年4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相关诉讼及仲裁案件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8),披露了上述四起诉讼、仲裁案件对相关当事人的资产查封、扣押或冻结情况,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2018年7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对公司管理部【2018】第239号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6),详细说明了相关诉讼仲裁案件在报告期内的进展情况。2018年12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裁决书》暨公司所涉相关仲裁案件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43)。2019年1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执行通知书>暨公司所涉相关仲裁案件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编号:(2019)粤03执335号),申请人谢楚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9年3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所涉仲裁案件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经公司自查公司部分资产因前述案件执行被查封。2019年7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所涉仲裁案件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55)经公司再次自查,公司持有天津哲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94%股权,对应股权数额2990万元被冻结。

一、涉及谢楚安之仲裁案件(案号:(2016)深仲受字第2123号)进展情况 鉴于公司资产已被查封,考虑案件所涉其他被申请人支付能力和意愿,为避免后续给公司造成更多不必要的损失,公司于2019年7月12日向广东省深圳市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级人民法院账户支付执行款38,008,781.59元(利息计算至2019年7月10日)、执行费用款105,400元,合计38,114,181.59元(前述执行款及执行费用款为公司按照现有情况测算得出,最终金额及是否涉及其他费用将以法院核算为准)。

二、后续安排

前述款项支付后,公司暂未收到法院相关结案文书或其他确认文件。公司将继续跟进案件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因公司已支付仲裁案件执行款及执行费用款(款项由公司测算得出,最终金额及是否涉及其他费用将以法院核算为准,后续将根据法院核算情况多退少补),后续公司将根据案件中各方应承担责任的情况,依法追究其他被申请人责任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19年7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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