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及《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 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修订后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财务报表。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
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9年4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了意见。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不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仅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执行《通知》要求,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列报产生影响,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均无影响。
对公司报表项目列报的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内容和原因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本期受影响的报表项目金额(元) | 上期重述金额(元) | 上期列报的报表项目及金额(元) |
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1,046,561,318.10 | 943,458,350.19 | 应收票据:187,732,857.78 |
应收账款:755,725,492.41 | ||||
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并入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 其他应收款 | 30,809,303.36 | 222,243,987.18 | 其他应收款:222,243,987.18 |
固定资产清理并入固定资产列示 | 固定资产 | 1,046,161,554.75 | 1,044,076,948.85 | 固定资产:1,043,198,784.12 |
固定资产清理:878,164.73 | ||||
工程物资并入在建工程列示 | 在建工程 | 627,195,003.40 | 292,860,798.14 | 在建工程:292,860,798.14 |
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2,100,463,155.67 | 2,220,278,922.11 | 应付票据:994,346,216.65 |
应付账款:1,225,932,705.46 | ||||
应付利息、应付 | 其他应付款 | 278,473,617.73 | 304,709,645.02 | 应付利息:248,062.29 |
股利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列示 | 应付股利:11,245,500.00 | |||
其他应付款:293,216,082.73 | ||||
专项应付款计入长期应付款列示 | 长期应付款 | 84,388,197.83 | 67,414,762.97 | 长期应付款:53,944,762.97 |
专项应付款:13,470,000.00 | ||||
管理费用项目由于研发费用单独列示调整 | 管理费用 | 187,074,867.47 | 217,526,110.48 | 管理费用 230,998,537.90 |
研发费用单独列示 | 研发费用 | 17,182,613.88 | 13,472,427.42 | — |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文件的要求而做出,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