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第七次监事会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以
通讯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 7 人,占公司监事总数的 100%。会议由监
事会主席袁兵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讨论,以 7 票赞成的表决结果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汉磬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内蒙古伊泰
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内
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汉磬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内
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广博汇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
租赁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内
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广博汇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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